密级:[]合同编号:[]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库尔勒市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建设采购单位:库尔勒市公安局供货单位:新疆联海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第2页/共25页项目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单位名称: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新疆联海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建新程静单位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9层写字间908-5室邮政编码:841300830011联系电话:2202020传真:0996-2055011账户名称: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新疆联海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街支行银行账号:802021112010102148558税号:91650100MA776F4T2Q签字栏单位盖章:签字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第3页/共25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建设”项目所需系统和设备(以下简称“产品”)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本合同项下,甲方拟向乙方采购的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总价见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具体技术及指标参数要求见附件2《技术要求》。1.2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贰拾万元整(¥26,920,000.00),合同总价款为不变价。1.3乙方根据相关产品通用功能及甲方的实际需求,经过系统分析后为甲方提供相关符合需要的产品,乙方所提供的上述产品包含相应软件、硬件产品、技术文件和服务。1.4乙方应为其出售的产品提供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后期保修、维护等工作。二、产品交货2.1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由【库尔勒市公安局】牵头作为接收方,并由具体建设部门或单位配合,共同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的交接、验收工作。2.2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根据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所列时间、地点为准。2.3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交付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所订购的相应产品按甲方提供的交货地点及时间托运到位。2.4乙方相应产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当日,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开箱验货,甲方及乙方指定人员须签署《产品签收单》(见附件3),《产品签收单》签署后,产品所有权转移给甲方。2.5如有任何产品损坏、数量短缺或其他产品差异,甲方须在签署《产品签收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6本合同项下的产品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之时发生转移,产品由运输工具上安全卸载到甲方指定位置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按照“六、质量保证”承担质量保证义务。第4页/共25页2.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到货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进行到货检验的,应被视为甲方已同意接收产品,并对产品的系统性能进行确认,该等产品已接收后不得退回。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完毕,且不能免除甲方支付应付款及延迟付款利息的义务。三、安装及验收3.1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同产品进行逐项分别验收。3.2除必须联合安装调试的产品外甲方须在每种产品到货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安装、调试。3.3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同时,乙方人员负责指导甲方具体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熟悉系统操作和产品使用方法,并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3.4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两日内,甲方按附件2《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组织检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产品验收报告》(见附件4)或具有同等意义的其他验收确认文件。3.5若甲方在产品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亦不向乙方提出异议的,双方认为产品验收合格。3.6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部分产品不能按计划安装调试,不能影响验收及付款。四、价款结算4.1本合同项下所有拟采购产品的价款支付,甲方或其指定方均需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至乙方银行账号。4.2价款结算原则第一期:2016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三分之一;第二期:2017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三分之一;第三期:2018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三分之一。4.3就本合同项下全部采购款项,甲方承诺将使用援疆专项资金优先进行支付。4.4双方同意,就上述价款支付,甲方有权书面指定其他方向乙方实际支付款项。但甲方须就该等委托付款事项向乙方出具书面说明文件。4.5双方在根据此协议签订合同后,甲方所有款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第5页/共25页点向乙方完成相应价款支付,乙方收款后应提供齐全的相应单证、发票、到货证明等。4.6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如需承担赔偿和/或违约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产品货款中扣除相关赔偿和违约金额。五、知识产权乙方根据本合同完成交付的“一体化联合作战平台建设”项目项下全部软硬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或具体产品的生产商所有。六、质量保证6.1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2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各批次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根据各自交付时间而不同。各类产品质量保证期从甲方实际签署《产品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均为四年。6.3质量保证内容乙方负责保证或协调相关具体供应商保证在四年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优质的售后质量保证。6.3.1硬件方面:在质量保证期内由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给予免费排除故障。非因产品本身原因,如人为破坏、用户使用不当等情形导致故障的,用户需承担更换和维修产品的成本费。6.3.2软件方面:由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由于软件固有错误、部署配置错误导致的使用问题,或有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情形,能快速解决的,乙方负责3日内解决,不能快速解决的,乙方须告知甲方,双方约定限期进行免费修改。6.3.3对于通讯线路错误等由于第三方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故障,乙方视具体情况对用户进行远程技术支持或辅助用户协调其他产品厂商的技术人员(如电信运营商的技术人员等)共同研究并解决问题。6.4质量保证方式乙方协调相关具体供应商对甲方提供长期的7×24小时免费电话技术咨询的前提下,必须派人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同时,乙方至少派出一名工程师在甲方第6页/共25页驻场一年免费进行运行维护和培训,指导用户进行维修操作、解决故障。6.5质量保证期后的售后服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质量保证期之后,乙方将提供有偿修理、修配及更换服务,具体售后服务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售后服务合同。七、保密条款7.1保密信息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该项目相关业务、商业计划、技术方案、技术资料、硬件产品的选型和本项目建设计划等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业务数据、资料和信息以及所有与产品及方案有关的核心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7.2鉴于甲、乙方双方及本项目相关方正在进行相关软、硬件产品项目的会谈或合作、项目实施,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并涉及到对方提供的有关保密信息,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承诺将严格保守项目进行过程中获取的保密信息,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7.3双方在此承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和披露任何与合作项目、产品相关的保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信息。7.4上述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持续至该等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八、双方承诺和保证8.1甲方签署本合同已履行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就本合同项下全部采购款项来源须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并取得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在本合同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8.2乙方签署本合同已履行必要的内部批准手续,在本合同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8.3双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均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不违反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亦不违反其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约定。8.4各方向对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第7页/共25页和有效的,保证不存在任何已知或应知而未向对方披露的、影响本合同签署的违法事实及法律障碍。8.5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软件具有合法的版权处分权或版权转让权,若第三者对上述资料、软件的提供、处分、转让权提出异议,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8.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附件2《技术要求》所列技术指标。九、违约责任9.1乙方违约责任9.1.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向甲方交货且超过规定交货日期三十个自然日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可协商解决。9.1.2乙方超过规定交付使用日期九十个自然日,仍无法交付使用,则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可协商解决。9.1.3乙方出售的产品(含软件)交付给甲方验收时,因硬件故障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技术性能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和更换。9.1.4乙方因上述各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部分,仍负有赔偿义务。9.2甲方违约责任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且逾期支付货款时间长达三十个自然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可协商解决。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逾期支付合同货款时间超过三十个自然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的全部产品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双方可协商解决。9.2.3甲方因上述各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部分,仍负有赔偿义务。9.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该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或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和责第8页/共25页任,或者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9.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说明违约行为和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违约方如无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可就违约事宜进行协商,违约方确认违约责任后应在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十、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0.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十一、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则双方约定,有关诉讼事项由本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问题外,协议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二、其他12.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生效。12.2本合同的任何变动、修改或增加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机构盖章后才能生效。12.3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附件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2.4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中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可甲乙双方指定主体全部第9页/共25页承接,但须经由甲乙双方及相关指定方书面确认。12.5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2.6本合同的附件: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产品签收单》附件4:《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