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5《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1.6《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7《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1.8《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1.1.9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1.1.10《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1.1.1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1.1.1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1.1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1.1.1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1.15《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1.1.16《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1.1.17《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1.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目标1.2.1死亡事故:控制为零1.2.2重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1.2.3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0.2%以下1.2.4施工现场达到合格标准,并争创“海河金杯”1.2.5工程管理达到绿色施工要求1.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分析1.3.1本工程周围环境特点1.3.1消防安全本工程属于群体性多用途公建项目,施工场地较大,消防安全将是本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如果出现火情,不但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还将造成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将对消防安全作重点监控,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另一方面还要随工程进展随时检查消防器材、消火栓布局合理性,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此外,鉴于目前由于电焊引起的火灾占有较大的比例,我们还将对电焊的作业程序和防护作重点监控。1.3.2作业安全本工程现场将有许多施工人员、塔吊、物料提升架、临时配电箱、脚手架、临边和洞口等,这都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在日常监理过程中,一方面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1.3.3文明施工本工程工程位于天津市津南地区,是我市环境重点整治的地区。因此,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场容场貌、材料码放、环境卫生和防疫、防止扬尘污染、降低施工噪声、安全保卫及场区绿化等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必须以一个新的面貌面向世人,现场标示牌、示意图、广告标语等应专业设计,还可设立单独接待区或接待室,接待来访客人。1.3.4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天津的主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工程实体上,对环保要求高,施工中应选用节能技术和设备、高效隔热保温材料、绿色建材、环保建材,加强环保检测,确保提供给使用者一个高标准的环保场所;另一方面体现在施工管理上,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场区绿化、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利用、噪声防治、防止扬尘、废水、施工垃圾处理等方面编制专项方案,防止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1.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4.1结合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条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设施,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1.4.2审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4.3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1.4.4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作业人员生产操作中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应指令承包单位及时纠正。1.4.5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1.5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1.5.1旁站监理对砼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塔吊、脚手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1.5.2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1.5.3试验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1.5.4指令文件(1)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2)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②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③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④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⑤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3)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1.5.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危及安全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解除分包合同。1.6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6.1制定安全监理制度。如: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措施验收制度、安全措施保证制度等制度以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的力度;1.6.2严格审查承建单位的安全资质、人员资质及岗位证书是否符合要求;1.6.3协助施工参建各方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1.6.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尤其是有关质量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1.6.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等;1.6.6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和主要人员的安全员状态,审核新工艺、新技术及新结构的适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1.6.7审核并签认现场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实施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1.6.8认真按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来调查、分析和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1.6.9当安全状态得不到保证的时候,监理单位要及时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消除隐患;1.6.10当指令不能得到落实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7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1.7.1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主持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1.7.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1.7.3为保证安全文明生产,我公司决定在项目监理部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员一名,专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生,在最短时间内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其岗位职责是:(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等,并向总监汇报。(4)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情况。(5)定期向总监提交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6)检查进场安全设施的材质、实体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和使用情况。1.8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8.1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任务(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平台、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雨季来临前,还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防汛措施,并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方案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再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3)雨季来临前,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防汛方案,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并按照建设单位的统一部署,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4)安全检查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专职安全监理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②专职安全监理员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③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作书面记录,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建设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进行整改。④每月向业主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由专职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表和安全统计报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建设单位。(5)事故处理。现场发生一般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1.8.2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1.8.2.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措施(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4)要求承包单位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5)要求承包单位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1.8.2.2安全目标管理监理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