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全校的基本建设,加快学校的发展步伐,根据基建处的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基建处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基建管理的新路子,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第三条基建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第四条基建处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树立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的指导思想,本着经济、实用、美观的建设原则,全面完成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任务,为加速青岛大学的发展做出贡献。2第一章职责范围第五条基建处职责范围基建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行使以下管理职能:1、总体规划管理。根据国家设学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组织制定学校总体规划,并负责实施落实。2、计划管理。根据办学需要,编制上报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任务书,编制修订上报年度、月份计划。3、前期管理。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申请、报批,申请规划定点,委托设计,方案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委托地质勘探等。4、招、投标管理。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工程进行发包,按照“三公”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5、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购物合同、租用合同等。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施工技术管理。审学施工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审查施工3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发现疑难问题后,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做好隐蔽工程测量记录签证,土石方类别鉴定。7、施工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施工规范、规程严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坚决制止、改正。8、工期进度管理。严格按合同工期检查督促乙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保证工程按合同工期竣工。9、工程材料管理。对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材,尤其是对一、二类物资及甲方找差价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材料实行现场跟踪检测,与乙方共同“抽样”、“送样”、“取报告单”,检查“出厂证”、“合格证”、“准用证”。遇有不合格时,坚决禁止使用。对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查,把找差价的材料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10、预决算管理。工程开工前做出标底,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决算。通过严格审查,降低工程造价,节省建设资金。其中地上项目30万元以上的送审计事务所审计,地下工程及3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工程科审查,根据情况报校审计处。11、档案管理。对学校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录像等全部科技文字材料进行系统、科学的立卷、归档保存。412、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遵守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按计划落实基建拨款,开源节流,合理资金收支,做好财务决算。13、行政管理。收发起草各种文件、调度车辆、接待宾客、考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统计等。14、建业公司的管理。基建处系建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基建处应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研究把关。定期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并对公司领导有调配权。第六条综合科职责范围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管理。2、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编制的委托、报批、调整、落实、实施。3、负责单项工程的计划立项、规划定点,设计、勘察委托,初步方案报批,消防、市政、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证、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工作。4、负责全处文件、信件的收发、处理及报刊、杂志的订阅、发放工作。5、负责全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设备、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登记管理等工作。6、对内、对外的联系、会务安排、接待客人等。57、公章管理。8、负责全处车辆的调度、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七条基建处施工科职责范围。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施工技术、工期、质量、预决算、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管理。2、参与编制学校的基建计划和总体规划。根据学校的建设计划,对单位工程的用途、使用要求、平面布局等,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编写设计任务书。3、参与单位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论证。4、协助综合科做好地质勘察和设计管理工作,参与设计合同的签订,并为设计单位提供详细、准确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数据。5、配合综合科做好工程招标管理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等有关技术资料。确定施工单位后,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会签,并办理施工合同的签订。6、对单位工程负责派出我方各专业工地代表,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7、负责施工现场的“四通一平”,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单位进场。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研究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实施。8、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审学、会审施工图说,提出并汇集审图意见,组织设计交底。69、认真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质量,严把质量关。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办理设计变更,会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好工程日志。10、组织施工调度会和各种专业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协调关系,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11、根据学校基建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计划进度,经基建处批准后,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实施,保证工程不超过合同工期。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报表、形象进度,做到工程量准确无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1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及设备计划,核实无误后,签证并送交材料科。协助材料科严把材料质量关,并参与找差价材料的考察工作。1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安全事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工程承发包合同,严格按图施工,保证工程决算尽可能不突破承包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工程总值在30万元以下及土石方、基础工程的决算工作,经初审后报校审计处审计;30万元以上的工程决算,负责收集有关资料,报有资质的咨询审计单位进行审计。14、负责组织工程的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15、参与工程的材料决算和财务决算。1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7(装订成册),及时送交档案部门。负责基建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17、负责竣工工程的回访和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1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基建处计财科职责范围1、在处长领导下,对全校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编制学校基建计划,落实建设资金。2、办理基建资金的拨入,支出,合理使用管理建设资金。3、执行财经法规,实施财务核算,进行财务监督管理。4、编制基建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档案管理规定,管理基建会计档案。6、组织竣工工程的财务决算,参与工程及材料决算。7、参与材料设备的考察,合同的签定,参加工程调度会。8、接受校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校审计处的审计监督。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材料科职责范围。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对建设中使用的基建材料进行价格、质量管理。2、依据基建年度工程计划和工程材料预算计划,编制进度采购供应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处长审批,组织实施。83、走向市场,掌握市场价格、货源信息动态,提高对市场变化的预测能力。掌握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动态。熟悉材料预算价和市场价,对大包工程找差价的材料负责认定价格。4、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中使用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严格核查“三证”。会同施工单位对主材进行复验,严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在工程上。5、参与施工单位自购主材的考察、负责对材料质量、价格进行核查。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材料供应中遇到的困难。6、负责竣工工程材料结算工作。7、负责材料仓库的管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条青岛大学建业发展公司职责范围1、组织本公司人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服从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努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多做贡献。2、本公司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经营业务、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重大事项。3、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依法理财,依法纳税。编制财务报9表,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资金周转率。4、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本公司以其全部注册资金承担有限经济责任。5、公司依照国家法律和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录用、辞退用工。公司干部的调配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6、青大建业发展公司隶属青大基建处,公司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并按时向主管部门送财务报表。对重大经营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基建处领导。7、公司宏观上服从校办产业的领导,认真执行校办产业对校内企业所规定的各项法规,接受校办产业的审计,每月按时报财务报表。8、加强公司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每个员工,文明经商,依法办事。10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十一条基建处处长岗位责任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主持基建处的全面工作。2、带领全处同志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3、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开拓进取,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基建改革的新路子,提高管理水平。4、根据基建处工作职责范围,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发展计划,安排建设项目,落实调度建设资金,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确保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建校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确保教学科研需要。5、负责协调基建处与校内外各方面的工作关系。6、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7、代表基建处签署各种经济合同,签发以基建处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通知等。8、充分发挥副处长的作用,安排其分管部分业务工作。9、定期向分管校长汇报工作。10、负责全处的人事安排及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二条副处长岗位责任1、协助处长组织全处工作。2、负责分管部分科室及业务工作。113、贯彻政策法规,按基建程序办事。4、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具体措施。5、贯彻学校及基建处的各项规章制度。6、完成处长临时交办的任务。7、与处长共同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第十三条综合科科长岗位责任1、在处长及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完成综合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熟悉国家及青岛市有关建设法规,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编制的委托,调整及实施单项工程的立项、规划定点,初步方案的报批,规划许可证,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前期手续。3、组织全科人员的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做好全科人员思想工作,搞好科内团结。4、负责全处对内对外各种行政文件、报告、请示、计划等的起草工作,负责以综合科名义发出的请示、通知以及本科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审核签署工作。5、主持全科行政工作,工作有布置,有检查落实,本科重大事情及时向处长汇报请示。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12第十四条综合科副科长岗位责任1、协助科长组织完成综合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完成科内的分工工作,主要是对内协调,车辆调度,内勤管理等工作。3、在科长外出的情况下,主持全科日常工作。4、完成处长及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施工科科长岗位责任1、在基建处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组织全科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和基建处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学习,坚持原则,加强文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2、组织认真学习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规程,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3、参与学校基建的计划、总体规划及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论证。4、负责科内全面工作,依据计划、规划、施工图说、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规范等,组织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5、负责组织各专业人员会审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及时处理工地代表难以处理的重大疑难关键问题,如再难以处理,向分管处长汇报。6、施工期间组织各专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各负其责,认真督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