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毒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区别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及其他物质。精神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及其他物质。CHINESEHOSPITALASSOCIATION..2第五节处方管理3《处方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与意义1、卫生部于1982年1月公布《处方制度》过于简单,20年已不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形势,都需要对处方药的开具、调剂、使用实施规范化管理,以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4处方笺格式与内容不规范五花八门式样内容各异处方书写、调剂不规范,造成用药失误或滥用。在促进处方药的合理使用中,对药师作用的发挥未给予必要的重视,未建立医、药、护之间良性互补、合作、用药干预制约机制不合理用药严重,药疗纠纷不断。5••不合理用药尚反映在:据报道:住院病人输液使用率90%输液加药率约90%有的加药超6种万古霉素用于手术常规预防用药有的清洁手术过渡使用预防用药、成常规、时间长,用法不当联合用药过多诱发相互作用应引起重视6万古霉素(Vancomycin)是抗生素的一种,属于糖肽类大分子抗生素,万古霉素的药力较强,在其他抗生素对病菌无效时会被使用。也就是所谓的最后一线药物。由于抗生素过于滥用,因此已出现了可抵抗万古霉素的细菌,如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造成传染病防治的隐忧。72、《处方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8月10日卫医发(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法[2005]436号)。3、处方管理办法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84、新旧《处方管理办法》的不同点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称07版)共分8章63条分别为总则、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2004年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04版)没有划分章节只有28条。《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有冲突,同时废止。9内容提要:一、概述二、处方的书写规则三、处方权的获得四、处方的开具五、处方的有效期限和用量六处方调剂资格的获得七、处方的调剂八、处方点评九、处方保管10一、概述1、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处方概念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3、开具和调剂处方应遵循的原则: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11(1)处方具有:1)处方是药剂调配发药的书面凭据(技术);2)处方是统计调剂工作量、药品消耗量及经济金额等经济活动(经济);3)处方是调查医疗用药事故的原始依据(法律)。12(2)处方的内容13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2)处方的内容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标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格式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处方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14存在的问题:目前采用病区用药医嘱单领用药品的医院大多数都不规范,因为用药医嘱单只是简单的药品汇总请领单,只有病区名、药名、规格、数量,没有患者姓名、年龄、病历号、临床诊断、用法用量,医生签名,药师无从审核医生处方的合理性。目前工作量大、人员编制紧张、纸张成本增加等现实问题,病区医嘱单还无法按照处方的模式操作。15(3)处方的种类\颜色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1617二、处方的书写规则很多人都遇到过完全看不懂医生处方的情况,还要拿着与天书无异的处方到药房划价交钱取药,患者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以药养医,是目前许多医院出现“天书处方”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医生为了防止患者到其它药店买药,故意将处方写成龙飞凤舞的“鬼画符”,只有本医院药房的药剂师才能够看得懂,无非是迫使患者在哪里看病就得在哪里买药罢了。18二、处方的书写规则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过去有的医院规定,能用英文的尽量用英文或者拉丁文)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19类似“健脑Ⅰ号、健脑Ⅱ号”“抗感染一号、抗感染二号”“止咳合剂”的处方,患者无法不懂。就是拿给其他医院的医生看,医生往往也看不明白,不知道其成分组成。拿着这样的只有当事医院或者当事医生才知的“代号”处方,患者只能老老实实地被“套”住,根本别想换地方购药。按照“新办法”这些名称都将不存在。20(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213.张某是某市中医院的一名注册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现在他开具了以下处方,其中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是A.在一张处方上开具了两名患者的用药B.处方上药品用法上写的是自用C.将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开具在一张处方上D.在一张处方上开具了六种中成药E.患者年龄填写的是实足年龄4.下列不符合处方书写规则的是A.西药和中成药开具在一张处方上B.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C.处方有修改,并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D.患者年龄填写的是虚岁E.西药和中药饮片分别开具处方222、药品剂量与数量的书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①重量: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②容量:升(l)、毫升(ml)③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④中药饮片:克(g)、剂⑤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片、丸、粒、袋⑥溶液剂:支、瓶;⑦软膏及乳膏剂:支、盒;⑧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235.下列关于药品剂量与数量的说法正确的是A.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B.中药饮片以袋为单位C.片剂以袋为单位D.胶囊剂以丸为单位E.颗粒剂以粒为单位24三、处方权的获得1、普通药品处方权的获得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25下列关于处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试用期人员开具的处方一律无效B.进修医师在进修的医疗机构不可能获得处方权C.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无效D.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后可以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E.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李某2008年毕业于省医科大学,毕业后就职于A市某三级甲等医院,现在正处于试用期,关于李某处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在试用期不可能获得处方权B.李某开具的处方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C.李某开具的处方无效D.李某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E.李某开具的处方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后方有效261.医师普通药品处方权的取得一般是经过A.医师执业注册B.医院考核合格C.医师资格考试合格D.卫生行政部门授予E.医师协会专业培训考核合格272、特殊药品处方权的获得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3、开具处方的条件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28四、处方的开具1、处方开具的原则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29药品一般有两个名称,一个是国家药典委员会规定的通用名,另一个是它的化学名。为了便于区别其他药厂的产品,药厂一般都要给自己的产品再起一个商品名.如大家熟悉的“白加黑”、“泰诺”等都是商品名,它们均是解热镇痛的“对乙酰氨基酚”。面对层出不穷种类繁多的药品商品名,不要说患者,就是一些从医多年的老医生甚至药师也会有搞不清的时候。患者通常认为不同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