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包括XX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的现状图测绘、施工放样和竣工测量等工作。本规范适用于XX省省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放样和竣工验收等阶段的测绘工作。本规范固定的要求是通用的。各阶段的测量工作,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CJJ-99城市测量规范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4912-2005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7160-1997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480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2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T4015-2001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TD/T101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规程)TD/T1012-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3-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用的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3.2基本农田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33.3高标准基本农田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3.4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3.5基本农田整备区指通过土地整治活动,逐步形成的集中连片、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分布区域。规划期间区域内的耕地可以调整补充为基本农田。3.6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3.7测绘对选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一定范围内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进行测定、采集、表述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3.8项目现状图要求能反映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与显示出项目区的地形地貌,以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及数字化地图。3.9项目竣工图4在工程竣工阶段所测绘的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纸及数字化地图。4数学基础4.1平面基准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统。4.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3投影和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根据比例尺分带。4.4分幅与编号现状地形图采用矩形分幅,规格为50cm×50cm。图幅编号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法,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短线连接,一般格式为x-y,比例尺为1:500的地形图精确至0.01km,比例尺为1:1000和1:2000的地形图精确至0.1km。其较小的项目区也可以采用流水编号或者顺序编号法。4.5成图比例尺选择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点及工程的需要,选择1:500或1:1000或1:2000的适宜比例尺成图。4.6基本等高距基本等高距按表1的规定选取。5表1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地形类别比例尺1:5001:10001:2000平地(m)0.50.51丘陵(m)0.512山地(m)112注:平地、丘陵和山地依地倾角(α)确定,平地:α<3°;丘陵:3°≤α<10°;山地:10°≤α。5控制测量5.1控制点布设原则5.1.1选点5.1.1.1一般规定设计和选点时,应利用已有点位;当与高等级控制点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当测区内高等级控制点稀少时,可按GB/T18314-2001的有关规定采用GPS测量方式加密高等级控制点,并使点位构成良好的图形。5.1.1.2控制点点位的选定控制点点位的选定应遵守GB50026-2007的第3.1.3条的规定。5.1.2埋石项目区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应埋设标石,位于铺装路面上的部分点位,可采用其他能长期保存、稳定的标志代替埋设标石、标志,标石的埋设规6格按GB50026-2007执行。为便于寻找及使用,项目区首级控制点应绘制点之记,并在埋石后立即进行。其他各级控制点的点之记可视需要而定。5.2平面控制测量5.2.1一般规定平面控制测量方法应遵循以下规定:a)平面控制可采用GPS测量、导线(网)等施测方式;b)首级平面控制宜采用GPS进行观测。5.2.2GPS平面控制测量a)GPS平面控制测量应遵循以下规定:b)GPS控制点位置的选择与埋石应符合GB/T18314-2001的相关规定;c)GPS网应与附近的国家大地点或者既有GPS点联测,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三个,特殊情况不得少于两个。当联测点数为两个时,应分布在网的两端,当联测点数为三个及三个以上时,宜在网中均匀分布;d)采用GPS观测时接收卫星信号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e)GPS测量控制网的设置精度及作业方法应符合GB/T18314-2001的相关规定。5.2.3导线测量项目区内的导线点可分为一、二、三级,项目区首级控制网宜采用一级导线点,二、三级导线点用于加密控制点。首级控制网应布设成环形图,网内结点不宜相距过近。各级导线点的观测技术要求见表2.7表2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等级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km)测角中误差(″)测距中误差(mm)测距相对中误差测回数方位角闭合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DJ1DJ2DJ6一级40.5515≤1/30000-2410≤1/15000二级2.40.25815≤1/14000-1316≤1/10000三级1.50.121215≤1/7000-1224≤1/6000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平均边长及总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2倍。注:表中n为测站数。5.3高程控制测量5.3.1一般规定项目区首级高程控制网选择不低于四等的水准测量施测,也可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来代替,首级网应布设成附合网。加密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图。5.3.2水准测量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硬、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方便的地点。墙水准点应选设于稳定的建筑物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一个测区及其周围至少应有3个水准点。水准观测应在标石埋设沉降稳定后进行,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2007第4.1.4条和第4.2.3.6条的规定。5.3.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的形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2007第4.3.2条的规定。85.3.4GPS高程测量利用GPS进行高程控制测量,GPS网点应根据精度需要和测区地形状况适当的联测高程控制点。联测高程点的高程可以是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或与其精度相当的其他方法测定。5.4图根控制测量5.4.1图根平面控制测量5.4.1.1图根平面控制测量的一般要求图根平面控制测量的一般要求是:a)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在各等级控制点下施测。当项目区较小时,图根三角、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在难以布设闭合导线的狭长地区,可布设支导线,但导线边不应超过3条;b)项目区内控制点的个数(含各等级点),一般地区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表3图根点的个数测图比例尺图幅尺寸(cm)控制点个数1:50050×5081:100050×50121:200050×5015表中所列点数指施测该图幅时,可利用的全部解析控制点2007版的《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如下图:95.4.1.2图根导线测量技术要求图根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2007第5.2.7条、第5.2.8条的规定。5.4.1.3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图根高程控制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2007第5.2.12条、第5.2.13条、第5.2.14条的规定。5.4.2图根控制点的精度图根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成果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5.5施工控制测量5.5.1平面控制测量施工阶段的平面控制测量应尽量利用已有现状地形图的控制点位。如果现状地形图控制点数量达不到施工测量所需要求时,应布设新的点位并遵循GB50026-2007第8.2.1条、第8.2.3条和SL52第2.1条的规定。5.5.2高程控制测量施工阶段的高程控制测量应尽量利用已有现状地形图的控制点位。如果现状地形图控制点数量达不到施工测量所需要求时,应布设新的点位并遵循GB50026-2007第8.2.9条、第8.2.11条和SL52-93第3.5.7条的规定。6现状地形图测量现状地形图的测绘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a)土地整治测绘项目立项后,应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时,应有该项目测绘10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业主三方共同参加。并及时向土地整治项目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踏勘报告;b)测绘单位接受土地整治测绘项目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设计,并经土地整治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6.1一般要求a)地形测量的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912-2005的相关规定;b)现状地形图的测绘方法有全站仪测图、GPS-RTK测图和平板测图,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2007第5.32条、第5.3.6条的规定;c)高程点应精确至0.01m;d)应在地形图上测注出拟定的项目区边界,并施测项目区边界外50~100m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主要道路和水系及其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依比例尺而定。项目区的主要水源(含水库和引水渠)在项目区边界外的应适当加大施测范围。6.2土地整治要素测绘6.2.1土地利用要素测绘a)土地权属界线测绘。尽量利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图的土地权属界线进行转绘,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注清楚,要求标注到最末级所有权主体;b)各地类及地类界线测绘。尽量利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地类界线进行转绘,精度未达到要求的进行必要的补测;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要求在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各地类界线,各地类界线必须封闭;11c)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测绘。利用最新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进行转绘,在现状地形图标注出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d)田块测绘。梯田坎的宽度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水田一田埂为界,测注田面高程,当田埂宽在地形图上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6.2.2水利设施要素测绘a)依比例尺测注现状渠(沟)的位置、长度、宽度(当图上为单线时,要在沟渠旁注明其实际宽度)、深度(每隔30m至少测注一个渠或沟底的高程,渠或沟的转弯处必须测注一个高程),并标注其材质、流向。如:K,L×H。其中K为材质,L为宽度,H为深度;b)涵洞应测注洞底高程,并标示涵洞的宽度及高度(即孔径),用A×B表示(A为宽度,B为高度,A,B都取小数点后2位);c)对项目区的灌溉和排水起重要作用的水闸,应准确在图上定位,并测注水闸的坝面高程及水闸的宽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