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一、赛项名称赛项编号:ZZ-020赛项名称: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英语翻译:AudioPostProductionforDigitalVideo赛项组别:中职赛项归属产业:信息技术类二、竞赛目的竞赛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重点考核学生专业核心技能和核心知识为着力点,以全面检验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为抓手,通过竞赛项目,检验参赛选手在数字影视后期制作过程中的素材管理、素材制作、影视编辑、音画合成的能力;同时,加强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间的合作,推进中职学校数字影音后期制作专业建设和教学发展的同步提升,推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的教学与产业发展、社会应用的紧密结合,创造影视后期制作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三、竞赛内容竞赛命题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教学标准等,结合影视制作行业、企业岗位的需求及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统一命题。本项目分为素材管理、素材制作、影视编辑、音画合成四个模块。四个模块较完整地覆盖影视节目后期制作流程,体现技术与艺术的结合。竞赛题目采用命题形式,考核选手模仿制作和创意制作的能力。比赛时长为4个小时。参赛选手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软硬件环境下、根据提供的素材及制作要求在比赛时间内完成赛题。完成的视频文件必须能完全脱离原制作环境播放。各模块涉及的主要知识和技能点如下:模块一素材管理(1)格式转换(2)音频处理(3)素材整理(4)建立工程文件(5)导入素材模块二素材制作(1)基础动画制作(2)视频特效制作(3)高级视频效果制作(4)动态素材的应用(5)视频调色的制作(6)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7)基础字幕制作(8)自主创意模块三影视编辑(1)建立视频剪辑项目(2)剪辑视频素材(3)视频转场特效运用(4)视频滤镜运用(5)简单字幕制作(6)文件输出(7)自主创意模块四音画合成(1)成片合成(2)成片配乐(3)字幕制作(4)成片输出(5)成片整体性(6)成片艺术性四、竞赛方式本项目为个人参赛项目。五、竞赛流程(一)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共4小时。比赛日日程具体安排如下:比赛日日程安排07:00-07:10加密裁判进入加密室07:10-07:40选手抽签07:50-08:00参赛选手入场就位08:00-08:10裁判宣读要求,选手查看相关要求08:10-12:10比赛时间12:10-12:20参赛选手离场12:20后裁判评分(二)比赛流程(三)抽签加密比赛共进行三次加密。六、竞赛试题1.赛项公开样题。按规定赛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样题。2.正式赛题属于非公开部分。建立试题库,制定10套试题。竞赛试卷于比赛前三天,经试题库随机排序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赛项启动设备安装设备测试正常进行比赛完成赛项成绩登记计算成绩发布裁判培训分组候场出现问题裁判异议调试延时仲裁评分3.赛项围绕规定主题进行视频成片制作,主观分值不超过15%。七、竞赛规则(一)参赛报名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队限报4名选手参赛,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2.参赛选手须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全日制在籍中职学生和五年制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6年的5月1日为准),来自同一院校的参赛选手不得超过2人。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级别的赛项。3.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比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纪律处理。(二)比赛规则1.参赛选手须持赛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入场,按抽签确定的赛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赛位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与个人身份信息有关的证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一经发现则退出比赛。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2.选手在竞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参赛选手必须按参赛试卷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3.竞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现场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选手应该当场举手提出。选手提交的作品中不能包含作者个人、学校、城市及其它相关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5.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比赛。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现场裁判示意。经现场裁判允许,并将竞赛终止时间及原因由记录在案后,方可离开比赛现场。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6.竞赛时间一到,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否则取消竞赛成绩。7.参赛选手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礼貌。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管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八、竞赛环境(一)竞赛场地布置竞赛场地分为准备区域、警界区域(分为竞赛区域、评分区域)。各区域要符合大赛制度要求,合理设置,保证各项程序顺利进行。检录、抽签在竞赛区域进行。(二)竞赛场地要求1.比赛按40个参赛队,160个竞赛机位准备比赛设备及物品。2.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每组选手机位前后距离为1米左右,左右使用隔板隔开,保持机位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通道。3.每个机位配备220V电源插座二个,机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组设单独漏电保护开关。4.每个机位配备一台计算机。5.每个机位标明机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制作工作要求的软件、硬件。(三)评委使用环境要求每位评分裁判须与参赛选手使用相同的操作平台;配备3台打印机。九、技术规范视频文件规范:画幅1280×720,PAL制,宽高比16:9,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格式MP4(h264),码流8M。十、技术平台本项目比赛使用通用联网的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作为比赛器材。选用AdobeMasterCollectionCS套装软件。为保证数据的拷贝速度和稳定性,数据采用移动硬盘拷贝方式进行。硬件环境:CPU处理器在IntelCorei5及以上;内存在4GB及以上;独立显卡,显存1GB及以上;,显示器在20寸液晶宽屏及以上;网卡在100M及以上;内置硬盘驱动器大于320GB及以上硬盘驱动器;含DVD光驱和立体声耳麦。软件环境:安装Windows764位(中文版);MicrosoftOffice2010(中文版);AdobeMasterCollectionCS6(英文原版);Quicktime7.2或以上适配版本。提供系统自带的拼音输入法,软件均不提供原介质包以外的第三方插件。视频播放软件(暴风影音等),格式转换软件(格式工厂等)。承办单位应提供3%的备用设备。十一、成绩评定(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1.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2.确定评分因素上兼顾四个模块内容;3.分配因素权重上着力区分重要与非重要因素,区分主客观评分因素;4.评分细则在整个评分标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评分标准的核心内容。评分细则制定上充分考虑科学性和合理性。(二)裁判机构裁判组是本届裁判委员会下设的赛项裁判机构。裁判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裁判组共29人,其中裁判长1名,加密裁判5人,现场裁判4人,评分裁判19人。(三)评分方法1.分模块计分,总分为百分制;2.评定的主要要素为制作技术、视觉效果和创意设计。(四)评分内容模块评分要点分值权重总分素材管理格式转换音频格式为.wav;视频格式为.mp4;图片格式为.JPG等4010%100音频处理降躁;回声;音调调节等30素材整理把视频、音频、图片放入相应文件夹10建立工程文件在Premiere中建立序列项目10导入素材在Premiere序列中建立素材分类,导入相应素材,并按要求的名称位置保存10素材制作基础动画制作关键帧动画;遮罩和轨迹的应用;多画面之间拼接融合等1040%视频特效制作基本光效(如镜头光晕效果的位移、缩放动画、模糊与锐化);粒子效果、爆炸效果等15高级视频效果制作矢量画笔与变形效果(如手写文字动画等);镜头拍照效果;三维图层运用;灯光的运用;抠像技术应用,动态跟踪技术应用(单点和多点跟踪,画面稳定)等25动态素材的应用视频素材叠加等10十二、奖项设定赛项设参赛选手个人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得赛项一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十三、赛项安全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视频调色的制作调色技术应用(如色彩白平衡调整、风格化处理、二级调色等)10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模拟真实摄像机效果;多画面纵深空间移动效果等15基础字幕制作字幕预设动画、路径动画等5自主创意切合主题的创意特效制作10影视剪辑建立视频剪辑项目按要求创建项目和序列,并导入素材530%剪辑视频素材动态影像剪辑;解说词与画面配合等20视频转场特效运用视频滤镜运用简单字幕制作模仿1:翻页效果制作等30模仿2:电子相册效果等30文件输出视频输出5自主创意切合主题的创意特效制作10音画合成成片合成片头、主片、片尾视频衔接1020%成片配乐视频配乐20字幕制作解说词字幕制作15成片输出视频输出10成片整体性时长;流畅程度(剪辑、特效、音画)等15成片艺术性画面设计;视觉美观度;试听效果(画面、声音及节奏感);创意等30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一)比赛环境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4.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6.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二)生活条件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三)组队责任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四)应急处理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