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库设计要点1.是否设人防:地下汽车库宜结合人防设计,即在平时作为汽车库使用,而在战时则作为人员、物资的掩蔽场所——人防,这就叫做平战结合。一般城市规划都对有人防配建面积比例的规定,可以说是强制的。如果投资者不愿意建造人防,也可以缴纳一定费用,由政府易地再建。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小区的地下车库是设计有人防设施的,而有的则没有2.确定规模:通常我们设计的车库属于“中型”(51~300辆),有时也会有大型(301~500辆)的地下汽车库,即: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3.确定坡道:进入地下汽车库需要有坡道,坡道可以是直线的、曲线的或二者的结合。坡道设计的重点是确定坡道的位置,数量。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即:一般设计两个出入口就够了。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宽度,单车行驶时不宜小于3.50m,双车行驶时不宜小于6.00m。但两个出入口距离不可过近(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否则按一个出入口计)。规范又规定: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宜小于7m,因此干脆汽车坡道就设计为4米或7米。4.其他数据:汽车转弯半径按6米设计,此为小型车转弯半径。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2.20米(微型车、小型车)。我们通常的车库以微型、小型车库。如确实需要停大型车,甲方会提出要求。5.汽车库的防火:主要是防火分区的问题,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地下汽车库为2000平方米。如果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可翻倍,即:4000平方米。规范规定: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此地下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只能是4000平方米。因此在排完车库的平面后,需要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划分完防火分区,马上就是人员安全出口的设置。规范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规范同时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也就是说:汽车坡道不能作为人员疏散。因此,每个防火分区设两个封闭楼梯间上到地面上去。(楼梯间出地面后,要注意造型设计,作为景观小品)。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即两股人流。楼梯间尽量分散布置,因为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2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这一点,一般来说问题不大,这个距离还是比较宽松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因此就是那两个坡道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设一个疏散口就够了。6.停车位(垂直式停车)2.4X5.3米,车挡位置1.2米。如果是微型车2.2X4米,摩托车1.5X2米。微型车、摩托车折算成停车位的系数分别为0.7和0.4。一、平面布置:1、组合建造的限定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停车方式平面柱网尺寸及净高,合理布局平面。2、采用复式停车时应注意:1)复式停车与机械式立体停车的概念2)应根据停车设备确定平面柱网尺寸及净高,应选择技术成熟可靠的设备3)面积计算4)图纸中应明确:关于复式汽车库内的机械停车位部分,其平面、净高尺寸及停放方式等应由设备厂家核准确定。3、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与基地道路之间应设缓冲段二、防火分区:1、一般地下车库防火分区为4000m2。2、复式地下车库防火分区在4000m2的基础上减少35%,即2600m2。3、能够划入汽车库防火分区范围的内容:为车库服务的设备机房。三、防火分隔:1、设置防火墙的部位:(耐火极限3h)防火分区之间的隔墙与其贴邻的其他建筑3汽车坡道与停车区之间的隔墙2、地下车库与其上部的其他部分(包括屋顶停车)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楼板分隔,比一级耐火等级的楼板提高0.5h。3、关于汽车坡道入口处采用特级防火卷帘。4、车库外门窗洞口上方应设防火挑檐,宽度不应小于1.0m或设不小于1.2m高的窗槛墙。(对于地下车库而言,其部位主要是:汽车坡道入口处、半地下室外窗、汽车坡道与停车库之间的外窗等)5、电梯下至地下车库的处理。四、安全疏散:1、人员安全出口:(1)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或Ⅳ类汽车库(停车位数不大于50辆)。(2)安全出口借用问题:(3)车库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防烟楼梯间。(4)工程实例中有采用相当于剪刀梯的做法。2、汽车疏散口:(1)停车位数小于100辆时,可设一双车道。(2)对于大于100辆且地下多层的汽车疏散口设置,可按《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6.0.6条条文解释来掌握。(3)对于总停车位数大于500辆的车库,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应定义为特大型车库,应设三个汽车疏散口。4五、汽车坡道及其他:1、汽车坡道不应突破《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表4.1.7条最大坡度的要求;2、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两侧应设缓坡;3、曲线段车道还应在横向设置超高,即弯道超高,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横向坡度。4、坡道于地面起点处应设置档水反坡及横向通长截水沟。5、车库内最小净高为2.2.m,容易出问题的部位是车道入口处。6、室外地面相对于坡道临空出的安全防护。7、汽车坡道上部如采用轻钢结构覆盖,应注明透明部分的材料名称,当透明部分采用玻璃时,应注明为安全玻璃。8、地面排水坡度及相应的排水系统,地面采用强度高、防滑耐磨材料。9、地下车库的排风口应设在下风口,不应朝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的高度应大于2.5m,并做消声处理。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有规定尽端式车行道长度超过35m应设回车场又有规定120m尽端道路设12*12的消防车回车场5我不明白,为什么消防车的反而长(120m)一般车的反而短(35m)?是不是35m设的回车场小些,它的尺寸是多少呢?因为35m的回车场是给人们日常使用的,而消防车使用的技混很少,所以可以放到120米。回车场的面积根据需要回车的车辆尺寸决定,消防车大,所以它的回车场也比较大。一般车辆的回车场我一般做7mx7m。可以参考建筑设计资料集和停车场/库设计规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下一页JGJ100-9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DesignCodeforGarageJGJ100-98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9月1日(目录)1总则2术语3库址和总平面3.1库址3.2总平面4坡道式汽车库4.1一般规定64.2坡道式汽车库设计5机械式汽车库5.1一般规定5.2机械式汽车库设计6建筑设备6.1一般规定6.2给水排水6.3采暖通风6.4电气附录A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使汽车库建筑设计符合使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汽车库建筑设计。1.0.3汽车库建筑设计应使用方便、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符合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1.0.4汽车库建筑规模宜按汽车类型和容量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1.0.4的规定。汽车库建筑分类表1.0.4规模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停车数(辆)>500301~50051~300<50注:此分类适用于中、小型车辆的坡道式汽车库及升降机式汽车库,并不适用其他机械式汽车库。1.0.5汽车库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72.0.1汽车库(Garage)停放和储存汽车的建筑物。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radiusofcar)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2.0.3地下汽车库(Undergroundgarage)停车间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2.0.4坡道式汽车库(Rampgarage)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线型或两者的组合。2.0.5敞开式汽车库(Opengarage)汽车库内停车楼层每层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25%的汽车库。2.0.6缓坡段(Transitionslope)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2.0.7弯道超高(Rampturnsupperelcvation)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所设置的弯道横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称弯道超高。2.0.8机械式汽车库(Mechanicalgarage)使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或运送且停放汽车的汽车库。2.0.9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equipmentforparkingauto/mobile)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2.0.10运送器(Conveyer)机械停车设备中承托和运送汽车的部件的总称,它包括托架、托板、台车等。2.0.11停车位(Parkingspace)汽车库中为停放汽车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汽车的部位,它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周必须的距离组成。2.0.12两层式机械汽车库(Twostoreymechanicalgarage)停车位按两层设置的机械汽车库,有两层升降横移式,两层循环式和两层坑下式等。2.0.13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Verticalcirculargarage)停车位垂直布置且兼作运送器,作整体垂直循环运动的机械式汽车库。83库址和总平面3.1库址3.1.1汽车库库址选择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环境保护及防火等要求。3.1.2特大、大、中型汽车库库址,应临近城市道路。3.1.3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地段,公用汽车库库址距主要服务对象不宜超过500m。3.1.4专用汽车库库址宜设在专用单位用地范围内。3.1.5地下汽车库库址宜结合城市人防工程设施选择,并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相结合。3.1.6汽车库库址,应避开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等不良地质地带。3.2总平面3.2.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总平面应按功能分区,由管理区、车库区、辅助设施区及道路、绿化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2.1.1管理区应有行政管理室、调度室、门卫室及回车场。3.2.1.2车库区应有室外停车场及车轮清洗处等设施。3.2.1.3辅助设施区应有保养、洗车、配电、水泵等设施。3.2.1.4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3.2.1.5库址绿化率不应低于30%,库址内噪声源周围应设隔声绿化带等绿化设施。3.2.2总平面布局的功能分区应合理,交通组织应安全短捷,环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容貌标准》CJ16的规定。3.2.3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安全疏散、安全照明、消防给水及电气等规划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3.2.4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出入口的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5m。3.2.5公用汽车库的库址,当需设置办理车辆出入手续的出入口时应设候车道。候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长度可按办理出入手续时需停留车辆的数量确定。但不应小于2辆,每辆车候车道长度应按5m计9算。3.2.6附设于专用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用汽车库,其停车位数大于10个,且车辆出入必须通过主体建筑人流的主出入口时,该处应设置候车道,候车数量可按停车车位数的1/10计算。3.2.7特大、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连接。3.2.8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