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项目队劳务用工的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工程成本�确保项目队的履约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铁四局集团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中铁四企[2004]316号文件�、《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计量管理办法》�中铁四程„2005‟482号�、中铁四局杭州东站扩建项目工程指挥部外协队伍管理办法》、中铁四二企�2004�4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队在充分配臵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第三条项目队成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威副组长�王浩杰组员�贾松林江福坤袁朋李扬王培刚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项目队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审批准入手续�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依法签订合同。第四条各部门职责1、项目队工程部应定期向外部劳务队伍进行施工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交底�督促检查外部劳务队伍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项目队安质部应组织外部劳务队伍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培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外部劳务队伍落实安全质量措施�严格实施质量报验和签认制度。3、项目队物机部应坚持按定额消耗量控制外部劳务队伍使用工程材料和机械台班�及时办理材料调拨和机械租赁手续�建立材料供应台帐及机械租赁台帐�定期提供外部劳务队伍使用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及机械清单。4、项目队工经部、财务部严格把关结算签认手续�根据合同办理各种扣款�监督外部劳务队伍依法缴纳税款和按月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项目队相关部门负责对以上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第二节外部劳务队伍的引进第一条对外部劳务队伍实行准入制度�本项目使用的劳务队伍须持有集团公司内和二公司内的《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第二条劳务队伍申办《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的程序�由外部劳务队伍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实填写《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申请书》�各项目队对其资质、诚信度、设备、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进行调查、考核与评定�对符合要求、具备施工能力的劳务队伍向分公司推荐办理《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见附件一。第三条劳务队伍进场后�项目队应备有劳务队伍的以下资料并及时上报公司一份�1、《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即四证一照一书�,签订合同人员需要所在单位的确认函。3、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4、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5、施工能力、人员机械配备、资金实力、主要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6、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劳务队伍所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第四条年审检查制度1、项目队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准入证、营业执照、安全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技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常用机械装备是否齐全良好�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情况�安全质量、施工信誉、费用支付及有无纠纷等情况。见附件二及附件三。2、项目队根据对劳务队伍的审查和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类编入《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上报公司�对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必须清除出场�并上报公司备案。见附件四及附件五。第三节外部劳务队伍的选择第一条外部劳务队伍的选择1、优先选择公司公布的《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上的劳务队伍、禁止选择《不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上的劳务队伍。2、对不在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的外部劳务队伍向项目队所在公司办理《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证》�项目队向公司提出使用申请�经所在公司批准后方可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外部劳务合同。3、凡需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劳务队伍�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项目队应做好合同评审或招标记录�合同评审格式见附件六。4、对不具备公开竞标条件选择外部劳务队伍的�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指定。对外部劳务队伍的选择过程�包括同意、反对意见都要记录在案。第二条严禁使用集团公司和公司发布不合格的外部劳务队伍。严禁项目队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第三条严禁使用从事铁路建设不满三年�未经客运专线施工技术培训的劳务工。第四节合同管理第一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有关事项1、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劳务队伍的履约保证金是否进帐、对预测可能产生的纠纷处理以及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的承诺书是否到位等。2、各分部根据工程需要已确定拟分包的劳务工作内容和工作量。3、各分部根据集团公司责任成本单价、公司下发的劳务分包指导价等�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经过项目队外部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分包单价。4、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拟定后�报公司审核批准�方可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5、劳务分包合同应由外部劳务队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署�最后加盖印章�写明签订时间�不得漏项。6、项目队必须建立本单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台帐�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7、劳务分包合同的事项和条款发生变化时�应经双方协商后及时变更�订立补充合同。8、劳务合同里要有对劳务人员进行铁路客运专线施工技术培训的条款�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环境保护协议书》(附件九)、《廉政责任协议书》(附件十)和《治安包保责任书》(附件十一)、《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十二�。9、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在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前签订�严禁事后补签。第二条项目队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必须使用由集团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版本�附件七��用工单位可根据具体工程类型选择合同条款内容�原则条款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改变。项目队租用外部劳务队伍施工机械的�应予外部劳务队伍签订机械租赁合同�附件八��并将租赁的机械纳入项目队统一管理。第三条劳务合同主要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保险、劳务报酬、奖惩、违约责任、争议、合同解除、终止及其它事项。第四条劳务合同中必须明确不预付劳务费用�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应交税费应有相应条款制约。第五条劳务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劳务队伍发生施工工期、安全、质量等违反合同条款�应依法依约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劳务合同。第六条项目队应督促外部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七条《劳务合同》按一式六份签署�合同双方及项目队物机部、工程部、工经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同时上报一份到公司备案�《环境保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廉政责任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治安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及上级治安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中止按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中铁四局集团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九条项目队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所有劳务合同、责任书均须编号存档�专人管理�劳务人员培训、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均要同时记录�归档保管。公司应对合同签订、合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门应以劳务合同为依据�控制劳务作业结算总量及资金结算。第五节培训教育及现场管理第一条项目队对劳务人员要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培训和法制教育�先培训、后上岗。要定期组织劳务人员参加铁路客运专线施工技术培训、学习�使外部劳务施工队伍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不断提高其施工技术水平。劳务人员不能担任施工爆破、安全防护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第二条项目队对进场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列入本项目队编制序列�统一管理�关心劳务用工的生活�使其尽快适应项目队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三条项目队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职责必须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特殊过程、关键工序、重要质量控制点要实行旁站制度�明确专人监督、指导和帮助。多支队伍交叉施工时要加强现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有管理者签认的记录�该记录要存档。第四条项目队工经部�负责对进场的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人员进行登记�填报外部劳务队伍人员花名册�附件九�。检查外部劳务施工队伍进场人员、机具设备能否满足工程需要�并及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特别是对其技术工人的资格审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作业。对违背约定�不能在期限内满足机械设备、人员进场承诺的�应相应扣罚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第五条项目队应会同外部劳务队伍的负责人�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并按国家规定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六条项目队物机部、安质部负责检查机械技术运行状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掌握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机械设备运转状况�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劳务工程施工需要�杜绝利用技术指标不合格和报废机械设备进行影响质量的施工�按规定及时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手续。第七条项目队要组织外部劳务施工队伍负责人参加项目队生产会议�按月下达施工生产计划�参加劳动竞赛。第八条项目队应选聘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管理�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员工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作业现场监控。监督指导工序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施工技术规范的实施�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施工劳力、机械的使用�及时掌握劳务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并做好劳务工序施工过程记录。第九条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线路或结构物的中心、水平、边桩的精准。及时规范地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履行技术交底复核制度�杜绝因技术交底错误而造成损失和合同纠纷。保证劳务施工队伍按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劳务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施工现场要严格实施质量报检和签认制度�要及时组织对竣工的劳务工程进行全面质量验评�确保达到验交标准�要认真制定竣工工程保护措施�确保交验一次成功。第十条物机部应完善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物资供应制度�健全物资供应台帐�及时办理材料调拨和周转料租赁手续。严禁职工代办和先供料后办理手续。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及时制定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供料计划�坚持按计划供应、按工号定额发料和按合同控制供料等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外部劳务队伍按规定做好材料的标识和储存工作�专料专用�严禁物资外流。第六节结算管理第一条劳务工程结算是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的具体体现�外部劳务队伍的结算由项目队负责�但必须须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审查。第二条项目队必须做到“四统一”�统一合同格式、统一合同单价、统一结算付款审核、统一付款��“四不结算”�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及补充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不符合劳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结算��“五不付款”�领导签批的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签字不付款�。第三条劳务用工结算实行业务部门会签制度。1、工程部负责向劳务管理部门提供审核后工程数量计算单。2、工经部按照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审核或结算。3、安质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评价。4、物机部负责提供各项扣款资料�由项目队长签认后形成结算资料。5、财务部依据结算资料进行款项支付。6、工经部每月向公司上报数量结算统计台账。第四条项目队的工程量计算单及劳务用工结算单�必须由各业务部门人员亲自传送�严禁由劳务施工队伍人员传送。第五条劳务用工结算分过程结算和最终清算。每月25日由工经部牵头组织过程结算�过程结算要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外部劳务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经安全质量部门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