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小型市政工程施工服务协议采购合同采购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甲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以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小型房建装修、市政、土方工程施工协议采购项目B包的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工程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产品及服务:乙方作为小型房建装修、市政、土方工程施工协议采购项目B包协议供应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担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工程服务。负责完成所承接施工服务项目下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协议服务有效期为两年,服务期限自2012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14日止。乙方按其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人员和/或其他材料,数量及技术性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乙方提供施工、工程咨询、人员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服务成果的提供)、协议服务年限内服务保障等服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二、价格:在协议施工服务年限内,乙方承担其服务项目下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配的每一单独工程服务的合同价款约定如下:每一单独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投标人所承接的专业协议施工服务类别工程项目,按经松山湖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或经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工程总造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单列费用)×(1-中标下浮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单列费用。除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费用一次包干,不作调整。中标下浮率=20.93%(中标下浮率为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2011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以上价格为东莞市工程工地现场交货价,已经包含税金及其他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三、付款方式及履约担保:1、甲方将按本合同第二款规定的协议施工服务项目合同价款对乙方提供的工程协议施工服务进行工程进度审核,并对审结工程按以下进度付款:(1)不实行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每期计量工程价款的80%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3)最后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承包人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后,发包人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一次返还给承包人。2、协议施工服务项目合同价款支付具体方式根据各项目工程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支付方式执行。3、乙方在本协议施工服务合同签署前须提交协议施工服务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担保期限从签订合同至项目协议服务年限完毕后一个月内。4、乙方在承接具体工程服务项目时,应与甲方就该具体工程服务项目签定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并就该单项施工工程提交该工程的施工工程履约担保。单项工程协议施工服务的项目履约担保金额及提交规定,按该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约定执行。四、乙方提供的工程服务的质量保证和权利担保: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工程服务均为采用优质的服务资源及工作流程,并完全符合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和技术规格标准;2、乙方提供服务内容与乙方投标文件一致。3、乙方提供的工程服务必须保证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作为验收标准,必要时,需通过专家组验收。4、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工程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5、乙方在获取协议供货资格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须将投入本协议项目的专职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向甲方进行申报,以做备案。(一)承包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发包人对承包人每次更换项目经理处予10000元违约金,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若由于疾病、身故、事故等原因必须更换时,承包人须报发包人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应不低于被替换的项目经理,否则将视为违约)。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发包人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每天处予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二)承包人必须配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相匹配的专业工程师和配备质安员、施工员(若干)、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上岗证),在进场后7天内承包人须按合同的规定,向工程科、监理单位提交项目部人员配备名单及人员的联系方式(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配备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工程代建中心备案,同时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向发包人的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每人每次处予3000元违约金。(三)承包人更换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须报发包人审批,在征得书面批准后才能更换并按上述的规定到工程科备案,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等级须不低于被替换人员,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每人每次更换处予3000元违约金。本工程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工作。否则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五、技术资料:乙方在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承接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图表、服务成果所有权及版权均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需将上述资料以及其他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工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交给甲方,有关交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六、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依约提供服务或单方中止合同,则甲方有权同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协议采购资格,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松山湖从事类似业务。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指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有关政府机关所出具的不可抗力因素证明。3、在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非甲方书面另有要求,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约,并在30天内不能恢复履约,则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终止以前双方应得的利益问题。七、争议解决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裁决。合同其它部分仍继续履行。八、合同构成1、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4)投标文件及附件;5)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及时间在后者为准。2、本合同作为乙方向甲方在协议服务年限内提供工程配套及工程施工服务的法律约定,在乙方承接具体服务项目工作时,甲、乙双方仍需就具体项目情况,依据本合同的约定,签署具体项目承接合同。项目承接合同及本合同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主管机构壹份。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由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正式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开户帐号:开户帐号:本合同年月日签订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文标题:小型市政工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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