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一、此章程示范文本是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的,社会团体在制定章程时,原则上应包括该文本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二、社会团体的章程制定要经过全体成员的充分酝酿,经最高权力机关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修改亦同。三、章程文本采用A4纸打印,先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合格后,再报正式文本三份,由登记管理机关加盖章程核准专用章后生效,一份交业务主管单位,一份交社会团体,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行政辖区名称、团体性质特征、组成形式。)第二条本团体由(什么单位或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或区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团结某种特定单位或个人,通过哪些主要活动,达到什么目的。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xxxxxxxxxxxxx:(二)xxxxxxxxxxxxx:(三)xxxxxxxxxxxxx: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可分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l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少的设会员大会,会员多的设会员代表大会,没有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也可以设理事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六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一般情况下只设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两层为宜)。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会长)[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二十七条监事会本团体设监事会一般由三(或五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团体成员违反本团体纪律,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团体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团体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一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二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三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四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六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终止程序第三十七条本团体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八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三十九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一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x年x月x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