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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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XX运输有限公司安技部制资料来源: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迅猛增长,由于人、车、路、环境等道路交通系统的要素不完善、不协调,安全出行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依然多发。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自觉守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从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涉及安全护栏、客车安全带、小客车肇事、起火燃烧导致重特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逐案剖析事故教训,以警示社会,引起关注,希望各位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带”血的教训——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13“带”血的教训——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在缺少安全带锁扣等问题;客运车驾驶人在发车前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客运站也未对出站车辆乘车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从事故的后果来看,车辆左前部直接撞击地面的部分变形较为严重,车体大部分变形不严重,未影响内部生存空间,大部分乘员是先被甩出车外,后被事故车辆砸压致死。如果能够有效使用安全带,必然会大大减少伤亡人数。14违法装载危险品车毁人亡痛惊心——2011.7.22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加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危险化学品因其自身的物质特性和化学成份存在着极强的危险性,使得其储存、运输也要有特殊的方式,否则极易因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燃烧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对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41条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15违法装载危险品车毁人亡痛惊心——2011.7.22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张某在明知偶氮二异庚腈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情况下,隐瞒货物性质,通过公路营运客车托运没有危险品标识且运输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偶氮二异庚腈,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鲁K08596号卧铺客车在营运过程中,站外上客、上货,客厢内客货混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的规定,将危险品被装载客厢内部,并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偶氮二异庚腈在堆放挤压、摩擦、发动机放热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导致受热分解,发生爆燃,最终导致事故发生16超员超速毁人毁己——2011.10.7天津滨保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1年10月7日15时46分,河北省唐山市驾驶人云伟驾驶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冀B99998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5人(核载53人),沿滨保高速公路由保定驶往唐山,当行至天津市武清区境内60公里加700米处,刮撞同方向袁倩驾驶的鲁AA356W号小型轿车后,失控向右侧翻并被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切割,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客车超员、超速的危害极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能降低;车内人员拥挤,既存在通风透气问题,也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而车辆在超速行驶的状态下,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因此,客运车辆超员又超速行驶时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17超员超速毁人毁己——2011.10.7天津滨保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大客车上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事故发生时冀B99998号大客车的行驶速度为115.9公里/小时,属超速行驶,且云伟在发现小轿车第一次左右调整方向后仍未采取有效减速措施。在两车发生刮擦后,因车辆超员、超速,车辆失控、侧翻,最终导致35人死亡。18路漫漫其“修”远——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28人),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228公里加530米处,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核载53人,实载53人)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二、教训与启示澳大利亚曾经对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三者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专门研究,结果显示,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分别占4%、67%、24%。近年来,各地大力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公路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设施欠账遗留问题较多,道路安全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路漫漫,其“修”远兮。19路漫漫其“修”远——2012.10.7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规定,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公里,开口处必须设置插拔式或充填式活动护栏。青银高速公路山东济青段全线318公里,共有中央分隔带开口237处,平均1.34公里一处,其中202处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了同事故路段相同的推拉式活动护栏,间距设置和护栏类型不符合标准要求。此次事故中,因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的活动护栏基本起不到防撞作用,鲁A96925大客车在没有任何阻挡的情况冲入对向车道与鲁A18526大客车左侧前部相撞,导致其侧翻,致14人死亡。110谢谢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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