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大西铁路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建设变更设计工作,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施工配合的设计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核实,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事项。第七条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要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提议要有科学依据,要量化。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总体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兼顾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施工进展情况,杜绝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工期延误。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西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设计管理。-270-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九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的。第十一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第十二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第十三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及时限第十四条Ⅰ类变更设计程序、分工和时限Ⅰ类变更设计程序包括: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及报批,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审核和发送。1.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由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见附件1),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抄送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变更设计建议书的时限为3天。-271-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者,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均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2.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公司收到Ⅰ类《变更设计建议书》(含相关资料),由公司工程部牵头,计财部参与,各指挥部配合,由各指挥部组织设计人员、施工、监理单位,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拿出处理意见,形成《变更设计会商纪要》(见附件2)报公司。经公司组织研究后,委托或通知设计院编制变更设计文件。此项工作的时限为10天,对于技术复杂的变更设计,应组织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和会商纪要一并纳入变更设计文件。3.编制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设计会商纪要》处理意见,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规定,编制变更设计文件,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且达初步设计深度,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见附件3),设计单位审定后送公司工程部和计财部。设计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限为20天。公司工程部及时将变更设计文件分送监理、咨询单位有关部门审核。监理和咨询审核时限为7天。4.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及报批公司工程部收到经监理、咨询单位审核的变更设计文件后,拟定初步意见,由公司办公会议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初审,审定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抄送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管理中心和其他有关单位。工程部组织完成此项工作的时限为10天。5.完成变更设计(1)公司接到铁道部Ⅰ类变更设计文件批复意见后,由公司工程部及时转发有关部门和单位。(2)公司工程部接到铁道部变更设计文件批复意见后,具体负责通知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等有关事项。设计单位按部批复意见修改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的时限为7天。-272-(3)公司工程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变更设计施工资料及图纸后,按公司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见附件4),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后交有关单位执行。第十五条Ⅱ类变更设计程序和分工及时限1.为便捷有效做好Ⅱ类变更设计工作,Ⅱ类变更经提议后,由公司各指挥部或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四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现场会商,并形成《工程会商纪录表》(见附件5)。2.填制工程变更报审表由提议单位根据《工程会商纪录表》(见附件5),填制《工程变更报审表》(见附件6),并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同时附《工程会商纪录表》(见附件5),送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3.设计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后,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见附件3),报送建设单位审查。4.Ⅱ类变更设计审查程序和分工(1)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工程师研究并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的,由专业工程师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部组织,计财部参与,研究会审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3)一次变更设计增减额在100万元(不含)至300万元(不含)的,由工程部会同计财部提出初步意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审后,提交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执行。对于Ⅱ类变更设计,凡是由施工单位提议申请的使用附件5、附件6、附件3、附件4四种表格;凡是由设计单位提议的使用附件3、附件4两种表格。5.Ⅱ类变更设计及其他因素引起的工程变更,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审后,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增减工程数量,编制施工补充预算,作为变更设计的附件,附在《变更设计送审单后》后。-273-6.建设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审查后,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见附件4),发相关单位执行。7.Ⅱ类变更设计时限(1)工程部或指挥部接到提议单位变更设计申请后,应在10天内完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形成审查,并做出结论;(2)设计单位应在15天内完成全部变更设计并提交工程部审核方案和工程数量,计财部审核单价和费率;(3)公司在接到变更设计文件后5天内批复。第十六条应急变更设计处理程序1.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司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商纪要并实施。同时报铁道部有关部门备案。2.为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对于Ⅱ类变更设计中情况比较简单、现场易于判断、参建四方(包括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在现场能形成一致意见或现场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单位可依据会议纪要暂作为施工的依据。同时报应批准的相关领导同意。3.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的变更设计,在工程实施的同时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及时完成变更设计手续。对连续变更的隧道围岩,发现围岩变化时,及时书面报铁道部鉴定中心,经鉴定中心同意后方能实施。如影响安全且变化较大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第十七条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相关专业的影响,凡影响相关专业者,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相关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第四章变更设计费用第十八条变更设计费用处理原则1.各类变更设计均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及有关费用编制说明。2.变更设计引起的各种费用按铁道部批复意见和合同约定执行。-274-3.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相关费用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工作。5.施工单位编报的Ⅱ类变更设计,要按照公司《施工补充预算管理办法》执行。第五章变更设计文件及归档第十九条变更设计文件主要内容:1.变更设计建议书变更的理由、影响的工程范围、技术经济比较、工程费用估算。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说明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3.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单、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4.变更设计送审单由设计单位按专业顺序进行编号,如“桥变001”、“路变001”等。5.变更设计通知单Ⅰ类变更设计由公司统一编号并加盖变更设计专用公章,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Ⅰ⑤号”,其中①大西;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如线);④年度(如09);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如001)。Ⅱ类变更设计通知单按专业顺序编号,如“桥变001”、“路变001”等。6.其他变更设计台帐由各单位根据需要按顺序进行编号。第二十条档案管理1.立卷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资料包括:变更设计建议书(含相关资料)、变更设计会审纪要、变更设计通知单、变更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变更设计图纸、原设计与变更设-275-计工程数量对比表、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铁道部批复意见、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2.文档管理立卷归档的变更设计文件要保证齐全、完整,参建各方应建立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要建立本专业的台帐。各施工单位相应的建立台帐,有关变更设计投资变化资料送计财部一套存档。为做好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变更设计应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其它要求1.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全或不清楚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2.在变更设计审批过程中,由Ⅰ类变为Ⅱ类的变更设计,或由Ⅱ类变为Ⅰ类的变更设计,按调整后的类别工作程序实施。3.未经批准的变更设计申请,仍按原设计执行。第二十二条变更设计工作流程图见附件7。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变更设计送审单4.变更设计通知单5.工程会商记录表6.工程变更报审表-276-附件1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建议书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编号:致(事由、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增减估算)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日期: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日期:备注:此表一式八份-277-附件2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会审纪要××铁路××标段(变)纪××号二×××年××月××日,由大西客专公司或××部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一、原设计情况二、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三、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参加单位及人员大西客专公司: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年××月××日-278-附件3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送审单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编号致::根据“变更设计会审纪要”(编号)或“工程会商纪录表”(编号)的建议,我院进行了工程变更设计,现将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你们,请审核。设计单位(公章)填报人:填报单位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年月日变更设计内容(详见附件,共页)工程名称里程变更类别类增减工程数量详见工程数量对照表增减差变更设计图纸作废图纸目录监理/咨询单位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十二份-279-附件4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名称:大西铁路工程编号:致:(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由提议,编号为的工程变更设计建议书(或编号为的变更设计送审单),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