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鉴定师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广西速鉴科技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合作打造“中检-速鉴”奢侈品鉴定培训项目,奢侈品鉴定师培训,奢侈品鉴定师资格证书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说明广西速鉴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中国检验集团合作打造最权威的鉴定培训机构。共同为奢侈品行业培养、输送高精奢侈品技术人才,为奢侈品交易市场营造诚信、公正、公平的良好环境。成立“中检-速鉴学院”,开设奢侈品权威鉴定培训课程及达成奢侈品后市场服务战略伙伴关系。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作为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将为中检-速鉴奢侈品学院培训课程提供权威资质认证。2、为保证合作培训的顺利展开,甲方应积极对外宣传推广奢侈品鉴定培训项目。3、委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对外宣传双方项目合作。4、乙方为甲方唯一授权资格认证合作企业。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培训课程以及招生情况。6、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相关证书的制作及发放情况。7、甲方应积极对外招生。8、若项目有需要甲方需提供体系认证方面的支持及服务。9、如有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提供奢侈品鉴定相关专业培训的讲师。2、做好前期调研,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负责培训内容的设计与安排。4、提供组织培训项目名称。5、提供与课程相关资料及器材。6、充分利用企业的行业优势和影响对外宣传及招生。7、乙方负责制定设计招生简章、画册和招生计划、安排开展招生工作,落实招生的相关事宜。8、保证合作奢侈品鉴定培训项目内容的专业性,权威性、规范性。9、项目启动及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0、如有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四、合作收益分配1、《钟表鉴定培训课程》学习费用,甲方;乙方;2、《名包鉴定培训课程》学习费用,甲方;乙方;3、《首饰鉴定培训课程》学习费用,甲方;乙方;五、协议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协议中止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为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七、协议终止和不可抗力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2、由于政治、自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数,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接触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国家责令处罚暂停营运,任何一方因不可控因素停止运营的,本协议自动终止。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八、其他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