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高庄小学简介平度市南村镇大高庄小学是一所青岛市规范化学校,始建于1947年,所辖办学单位8个,服务片人口数6千。学校占地24亩,有校舍100间,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1名。学校校舍功能齐全,内部设施基本配套,微机室、多媒体电化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室、仪器室、阅览室、音乐教室、舞蹈室、美术教室、劳动教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社会教室等专用室齐备。校园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是一所“三季有花、四季长青的花园式学校”。学校始终坚持走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扬校之路,秉承“一切为了人的发展,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为办学思想,践行“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精细管校”的办学追求,教育学生尊师守纪惜时励志,从小养成“积小善成大德”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现有教师20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6人,青岛市优秀教师1人,平度市优秀教师7人,小学高级教师7人,有100余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获奖或发表。学校先后被评为“平度市绿色学校”、“平度市规范化学校”、“平度市校2园文化先进单位”、“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校本培训先进单位”、“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学校”、“青岛市德育先进单位”、“平度市村级管理示范校”。连续八年被镇党委、政府命名为“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连续八年被评为镇“综合评估先进单位”等,从而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办学理念一切为了人的发展,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诠释: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教育的理想是为了一切的人,是为了人的一切。我们教育信念是培养人格健全的人,让每个学生都能幸福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培养的学生必须是适应社会发展人,坚持中华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每个学生都有一颗“爱心、孝心、善心”。培养的学生必须是适应时代潮流的人。他们必须具有主体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一流意识、法制意识、整体意识、长远意识等现代意识。培养的学生必须是各项基础扎实,达到“身心健”,“善学习,能创新,有个性、会创造”,让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办学目标“以特色树品牌,以规范促发展,让学生成才让教师成功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农村现代化小学诠释:努力办成学生的乐园、学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每个学生能够愉快成长;为教师发展搭建发展和成3长的平台,以科研兴校,以教改强校,鼓励教师向学者型、专家型转变;努力创办和谐、平安、文明、创新的全市一流学校,拓宽多种渠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大高庄小学的振兴和腾飞而奋斗。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和个性特长,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精神及健康的人生态度,为将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人才打好基础。办学思想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精细管校诠释:德育不好是危险品,智育不好是次品,身体不好是废品,心理不健康是易碎品,不会学习的人将是未来的文盲。我们着力让每个学生都在大高庄小学的学习过程中,树立正确的动机、浓厚的兴趣、稳定的情绪、坚强的意志、开朗的性格,成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奠定基础的人。法治社会也必将是法治学校。我们将依托创建“法制学校”为契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促进学校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家长的智慧与积极性,着力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集思广益,争创辉煌。紧紧依托有效课堂教改实验改革,积极申请参加各级各类教改实验,促进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一支专家型、科研型的教师队伍。4校训尊师守纪惜时励志。诠释:它浓缩了素质教育思想的精髓。具体说,尊师,推崇道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守纪,倡导和激励学生要遵纪守法,为安身之“道”。惜时,专心治学,珍惜时间,潜心求知,做到知书达理,博学广识,掌握先进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汲取一切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励志:励志,即是唤醒一个人的内在创造力。惟有从内心深处展开的力量,用心灵体验总结出的精华,才是一个人真正获得尊严和自信的途径。校风积小善成大德诠释:校园风气积极向上,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并存;不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细微之处显文明,细小之处见品德”,勇于探索,不断改革,大胆创新,成就伟大高尚品德之人。教风专注扎实求新崇真诠释:树立“敬业、严谨、求新、求真”的教师形象;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基本原则,团结同志,爱生如子,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爱岗敬业;工作认真,教学严谨,讲求方法,务求实效;敏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勇于改革创新,形成教学风格与个性;忠于职守,5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乐于奉献。学风乐中求知问中增识品学兼优虚心进取诠释:突出了我们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的一种理念,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浓厚的兴趣,全过程的参与学习,做学习的小主人。学会思考、敢于质疑、加强交流,积极动手,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会学习,学会创造,学会发明,虚心请教,人人争当“小能人”。大高庄小学校徽寓意:茁壮成长6平度市南村镇大高庄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坚持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完成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为平度市大高庄小学,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小学,属义务教育九年制小学阶段学校,学制六年,是青岛规范化学校。第三条学校以“尊师守纪,惜时励志”为校训;以“积小善,成大德”为校风;以“专注扎实求新崇真”为教风;以“乐中求智,问中增识,品学兼优,虚心进取”为学风;以“传统美德教育”为办学特色。第四条每年九月十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隶属于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由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和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主管。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领导人,是学7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有如下权力:(一)行政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策权。学校各部门、各层次机构的负责人均要向校长负责。校长按层级下达任务,按管理人员能力的大小授权授责,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人事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任使用,包括聘任、不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三)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财物法规和学校财力情况及实际需要,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经费的使用及校产的管理。(四)奖惩权。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提出并实施对师生员工的奖惩。(五)教育教学指挥权。制定学校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计划,提出或修订学校重大规章、条例和方案,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全面指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六)招生权。按市教体局有关政策招生,在规定区域内招生,也可招收部分借读生。第七条校长要履行以下义务:(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国家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二)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8督,发挥校务委员会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团结协作,共同奋斗。(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倡继续教育。重视在职培训,努力提高整个学校的师资水平。(四)重视教育科研,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稳步提高。(五)校园校舍,教学设备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现代教学设施和教学水平应达省内较高水平。(六)师生福利待遇应得到不断提高。(七)任职期间,应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八)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八条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总结评选,学校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根据具体情况,校长可以获得一定奖励。第九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工作体制,领导、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计划的落实。(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对新党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9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等,由学校颁布实施。(三)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用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等,根据主管部门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由学校工会、少先队组织主要成员组成的纠纷调解群众组织,接受师生申诉并负责调解。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第十三条学校依法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学习费用,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同时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行风建设。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人事改革的有10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全校教职工实行聘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编、定职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或校长委托聘任委员会)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中层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时学校因事设岗,按岗定员,机会均等,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对不胜任现职的教职工或超编者按富余人员,学校可以不聘、缓聘、下岗分流、安排其它工作、待岗或辞退。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其他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的己聘人员。未聘人员亦可自行选择其他单位,不接受安排的,由学校报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职务聘任,但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可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学校内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建立与办学体制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工资体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结构工资一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其浮动工资包括校内职级工资,出勤工资和效益工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级部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班主任等,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一定补贴。学校自筹资金的福利发放,主要限于在编在岗的干部和教职工。教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条学校聘任校外名誉校长或法制教育副校长2人,参入学校管理。学校设教导处、总务处。教导处设主任2人;总务处设主任111人。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教育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行政负责人员。教导主任根据学校实际分管教学行政、德育及学生管理、教育科研等项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总务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总务、后勤、财务和校产管理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委员会在校长的主持下,通过议会的方式对本单位的工作作出决策。校委会委员直接分工主持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管理和对外关系联络等,努力完成分管工作任务。学校建立工会委员会和少先队组织,分管职工和少先队工作,主要是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及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