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市场管理部人资科制度编号版本号SZ2019001.0奖惩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02/6/1第页共3页1.0总则1.1为完善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奖惩遵循以下原则:1.2.1奖惩分明、过不掩功、功不抵过的原则;1.2.2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1.2.3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1.3公司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并主要用于对在年度重点经营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1.4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项奖惩的申报审核和专项奖励基金的管理工作。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分支机构。2.0奖惩的种类2.1奖励按奖励等级可分为通报表扬(分为公司级和分支机构级两类)、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按奖励对象可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2.2处罚按处罚等级可分为通报批评(分为公司级和分支机构级两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五种;按处罚对象可分为个人处罚和集体处罚。3.0奖励的方式3.1奖励3.1.1精神奖励3.1.1.1所有奖励均颁发通报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颁发奖励证书或奖杯、锦旗等;3.1.1.2分支机构级通报表扬在该机构范围内通报,公司级通报表扬和其他等级的奖励在公司范围内通报。3.1.2物质奖励:奖金或其他奖励3.1.2.1嘉奖:奖金200-2000元;3.1.2.2记功:奖金2000-10000元;3.1.2.3记大功:奖金10000-50000元;3.1.2.4其他奖励:晋级、培训机会、公费旅游、带薪假期、商业保险等。3.2处罚3.2.1所有处罚均发布通报文件;分支机构通报批评在该机构范围内通报,公司级通报批评和其它等级的处罚在公司范围内通报。3.2.2扣罚考核周期考核分3.2.2.1通报批评:扣罚10-20分;3.2.2.2警告:扣罚20-50分,年度内取消晋升资格;3.2.2.3严重警告:扣罚50-80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3.2.2.4记过:扣罚100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降级;3.2.2.5开除:扣罚100分等。3.2.3如处罚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须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山东市场管理部人资科制度编号版本号SZ2019001.0奖惩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02/6/1第页共3页3.2.4如处罚事项触犯法律法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0常规奖励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给予分支机构级通报表扬、公司级通报表扬、嘉奖、记功或记大功奖励;4.1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者;4.2勤勉努力,绩效优异,工作有突破者;4.3品行端正,拒绝腐蚀,抵制和检举不正当行为者;4.4不顾个人利益,与损害公司的行为坚决斗争者;4.5发现隐患,妥善处理意外事件,使公司避免损失者;4.6提出建设性意见,经采纳与实施,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4.7对公司团队建设做出贡献者;4.8对外服务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4.9厉行节约,成效显著者。5.0专项奖励活动5.1人力资源中心应在每年年末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整体规划和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对专项奖励基金的使用方向进行合理计划和分配;5.2专项奖励活动应当有针对性地对管理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务必取得实效;5.3申报专项奖励活动,由相关单位提交详细的专项奖励活动方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5.4专项奖励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主旨、预期目标、奖金预算、奖项设置、评奖办法、评奖范围、活动时间、组委会组成等;5.5专项奖励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该专项奖励活动,并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及评奖结果的真实性。6.0处罚条件有以下情况的,根据其恶劣程度给予分支机构级通报批评、公司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开除处罚:6.1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失误,弄虚作假者;6.2失职,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者;6.3无视组织纪律,作风散漫,散布不适言论,影响团队建设,有损公司名誉者;6.4违反公司制度,拒不执行公司重要决定和指示者;6.5滥用职权,排斥异己;搞小团体,破坏团队建设者;6.6营私舞弊、受贿或泄漏公司机密者;6.7对外关系处理不当,损坏公司形象者;6.8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违反国家法律者。7.0奖惩审批程序7.1通报表扬及通报批评山东市场管理部人资科制度编号版本号SZ2019001.0奖惩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02/6/1第页共3页7.1.1分支机构级通报表扬及通报批评,由部门负责人申报,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7.1.2公司级通报表扬及通报批评,由相关单位申报,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7.2嘉奖及警告7.2.1总部:由所属中心/部门申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7.2.2市场管理部和独立核算公司:由本单位申报,经相关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7.2.3生产厂和配货站:由本单位申报,经人力资源中心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7.3记功、记大功以及严重警告、记过7.3.1总部;由所属中心/部门申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3.2市场管理部和独立核算公司:由本单位申报,经相关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3.3生产厂和配货站:由本单位申报,经人力资源中心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7.4以上奖惩均须填写《奖惩申报表》(SZ201901),并提供必要的详实的证明材料。7.5开除的审批程序按《人事异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8.0奖惩的执行8.1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奖惩决定,拟发奖惩文件,负责奖惩的具体实施。8.2奖金应在奖励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罚款应于处罚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否则在个人工资中扣除。8.3奖惩文件记入员工档案,作为评价员工的依据之一。9.0附则9.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9.2本制度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同时废止。山东市场管理部________________200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