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场地清理202.01范围本节为公路用地范围及借土场范围内施工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到有关作业。202.02一般要求1.承包人应在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2.场地清理拆除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标高。并将填挖断面和土石方调配图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3.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202.03施工要求1.清理场地(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处,并妥善处理。(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农作拖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弃土场内。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度达到规定的要求。(3)路基用地范围及取土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坑穴填平夯实。2.拆除与挖掘(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正在使用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及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妥善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2)原有结构物的下部分,其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要求。(3)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4)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由承包人分段或分片,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5)承包人应将所有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回填并压实。承包人由于拆除施工造成其它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时,应自费负责修复或赔偿。202.04计量与支付1.计量(1)施工场地清理和掘除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后现场实地测量,以平方米计量。现场清理路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胸径小于150mm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及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2)砍伐树木的计量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m高处的直径)大于15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挖除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除、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3)挖除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分别以平方米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以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4)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和移运处理等作业均不另行计量。2.支付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以下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3.支付细目见表202.043支付细目细目表细目名称单位202-1清理与掘除-a清理现场m2-b砍伐树木棵-c挖除树根棵202-2挖除旧路面m2-a水泥混凝土路面m2-b沥青混凝土路面m2-c碎石路面m2202-3拆除结构物-a钢筋混凝土结构m3-b混凝土结构m3-c砖、石及砌它砌体结构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