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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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公司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雇用及解雇第三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第四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40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随时接受解雇,不得提出异议。第五条1.曾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被开除或未经奉准而擅自离职2.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师,特约医院检查体格不3.4.年未满155.6.7.第六条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1.2.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3.4.5.最近26.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1.2.3.第八条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预告。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30第九条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第十条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服务守则第十一条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第十四条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第十五条职员会客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办公场所或宿第十六条职员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第十七条职员未经核准,不得擅携公务外出。私有物第十八条职员除差假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记时,不得委托或代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第十九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一律八小时为原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分:1.(1)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打卡到工者(2)上班时间十五分钟后打卡到工者,均以旷工半日论。(3)2.(1)(2)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3)3.(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议处。(3)(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六日者,即□工资及工作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及津贴,采日给、月给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定为八小时,如因工作性质须延长工作时间,得经工会或劳工同意并报请第二十四条除前条的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于取得工会同意后并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仍得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第二十五条工资及津贴以八小时为一工作日,依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简称加班),延长二小时以内,每小时照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再延长两小时以内时,每小时以第二十六条延长工作时间时,应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并对交通住宿,已有妥善安排时,职员不得拒绝,如调离公司时应征得职员同意□休息与休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每周(七日)休假一日,为公休日,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经征得工会同意照常第二十九条下列政府规定应放之纪念(节)日,均予休1.2.妇女节(限女性职员休假)3.4.5.6.第三十条前条休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工会同意后,得加班,惟应加倍发给工资及津贴,第三十一条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委托同事、家属、亲友或以电报、电话、限时信函,承报告单位主管代为办理。第三十二条职员的请假,区分为公假、公伤假、事假、1.公假:凡合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件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1)应征召入营服役,期间在一个月以上者,保留底缺年资,股役期间在一个月以内者,一律给予公假,其时间不满一天者,仍给一日之公假。(2)依照政府法令参加考试、集会,及其它法令应给公假2.公伤假,职员因执行职务受伤,凭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不能上班者,核给公伤假,工资及津贴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由保险机构给付外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3.事假:凡因事必须亲自办理确无法上班者,得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及津贴,职员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期以特别休假抵充,再超过日数均以旷工论。4.病假:职员患病,经劳保医院、特约医院证明确不能工作者,得申请病假,全年合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并得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未痊愈予以停薪留职(或可给特准病假),病假全年未逾30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逾30日不发工资。5.婚假:职员本人结婚,得申请婚假八天,工资及津贴6.丧假: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假八天,或子女丧亡时给假六天,工资及津贴照给,或子女丧亡时给假五天,工资及津贴照给,为人养子女者,如遇本身父母、7.分娩假:女性职员分娩前后,得申请分娩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假四星期,其入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三个月以下的流产依病假的规定办理。本条第1.5.6款的各假得按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其工资及津贴3.4款以特别休假抵充者,仍以特别休假论,其工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卡依照下列规定方得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信、电报或其他方法,尽可能迅速报1.连续请假未2.3.职员请假经核准后,应将担任的工作明白交代后方得第三十四条事、病假累计,自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工者,得依比例递减之。□特别休假第三十五条凡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的职员,1.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2.工作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3.工作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4.工作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总数不得超过30第三十六条职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工作期间后第三十七条特别休假给予时效,可层续累计,但不得第三十八条职员如合于特别休假条件而不愿休假者,本公司均依规定加假期的工资及津贴。第三十九条□奖惩第四十条1.嘉奖。2.记小功3.4.5.第四十一条1.2.拾物不昧(价值200元以上)3.4.5.第四十二条1.对于日常工作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2.3.4.5.第四十三条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2.3.4.第四十四条1.2.服务满十年者,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3.曾记大功4.5.第四十五条1.2.3.4.5.开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得予申诫:1.2.3.不依规定穿着公司发给的制服,或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过: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2.3.4.5.未经许可,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加班论)。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1.2.3.在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4.5.借故请事、病假,往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者。6.7.8.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开除:1.2.3.撕毁公司或主管人员公告或有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情4.故意破坏重要公5.6.在工作时间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物者。7.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重大损8.9.10.散布谣言,严重影响生产秩序,或以强暴行为胁迫他11.12.13.14.工作上有重大过失,致公司蒙受损失,或工作人员受15.16.在外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经劝告放弃不听第五十条职员的降级,得参照前条各款规定酌情处分。第五十一条1.2.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得抵消记过一次或申诫三次。3.第五十二条本公司依照有关法令规定,发给职员年终□考绩第五十三条职员考绩,每年一次,定期办理,考绩期间限自1月1日至12月31第五十四条1.勤务状态占20%2.工作考核占80%第五十五条1.优等:90分以上至1002.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3.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4.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5.不满60第五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办考1.实际工作(含试用期)2.□福利第五十七条凡本公司职员一律加入劳工保险,享受保险给付权利。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组织职工福利委员会,经办各项职员福利,职工福利机构组织章程另订,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其他第五十九条凡本公司职员年满55岁且在公司工作满15年以上,经申请核准退休,得依规定申请退休金,年满60岁者得命令退休,其有关退休事项,依照劳动法及有关法令第六十条职员退休应函报有关部门核准,退休金的给予,自核准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并须于给予退休后一星期内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照有关劳工安全卫生法令,办理第六十二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悉依政府有关法令规定第六十三条本规则订定后送请主管机关核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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