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肃宁县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0月14日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肃宁县陶然小区2、工程地点:肃宁县原老一中院内3、建设单位:舜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4、工程情况: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本次一期开发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为18层和32层,约15万平方米,地下为2层,约3万平方米。建筑性质为住宅、商业配套和地下车库,交房标准除公共区域以外为毛坯房,含土方工程、降水护坡工程和桩基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精装修和粗装修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大市政及小市政(含市政站点)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售楼处工程、样板间工程、绿化环境铺装工程等和一些临时设施。5、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6、工程质量目标:达到西安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要求7、工程工期:26个月二、监理依据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6、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05]121号)三、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2005年,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新的建筑节能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从而把建筑节能纳入新的视野和国家战略。建筑能耗当前占全国能源消耗近30%。所以,建筑节能对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国家要求新建建筑(含改建、扩建)近阶段达到节能50%,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则要达到节能65%的目标。为此,对设计、建造、监理提出了新的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责任。建筑节能包括一系列明确的活动。较原则地说,建筑节能是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包括布局、形状和朝向等)、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指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安装的用能设备和设施)、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保证建筑物(城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等活动。建筑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顶、地面等。其中直接与外界外界空气环境接触的围护结构称为外围护结构,如外墙、外窗、屋顶等;内围护结构不与外界环境接触,如内墙、楼地面等。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的方法主要有:1、尽量减少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体形系数是建筑物的表面积和体积之比,表面积大,则耗能高。2、选择适当的窗墙面积比,采用传热系数小的窗户,如中空玻璃塑料窗、断热桥的铝合金中空窗、解决好东西向外窗的遮阳问题等。节能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和转角窗。3、尽量减小屋面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增强屋面和外墙的保温隔热性能。武汉地区夏季屋顶水平面上的太阳总辐射照度日总量是北向墙面上的2.97倍,是南向墙面上的2.59倍,是东、西向墙面上的1.96倍,屋面是提高顶层房间室内热环境的重点。外墙采取合理的外保温体系,既可有效地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同时还可以解决外墙常见的开裂、渗水等现象。通过对大量建筑的计算分析,在目前大多数建筑中都要采取外保温才能达到节能标准的要求。通过采用浅色饰面面层材料反射阳光,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增强外墙和屋面夏季隔热能力。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施工工艺挂控制线-局部修补找平-配制聚合物抹面浆料-贴网格布附加层-抹底层抹面浆料-贴压网格布a)由于保温板紧贴大模板,受混凝土的挤压,当模板拆除后应力释放,保温板反弹,造成表面凹凸不平,在面层施工前应对其找平,对凸处进行打磨,凹处用聚苯颗粒浆料找补。对板面拼缝处的灰浆应设专人进行剔凿,用聚苯颗粒浆料进行修补,严禁用普通砂浆。b)在门窗洞口四周和阴阳角部位增设加强网,首层墙面要满铺一层加强网。(宜设其它面层防护措施)。c)铺贴网格布应压于胶结层内,表面防裂砂浆应100%满刮网格布,但厚度严禁过厚,以隐显网格为准,最大限度发挥网格布抵抗因温度而产生的应力,如防裂砂浆过厚,网格布不能很好发挥作用,易造成面层裂缝。d)聚苯板在门窗悬顶处应整体铺贴,严禁拼缝,在门窗洞口45度处加贴附加网,附加网尺寸不小于400×200mm,加强网应设于大面积网格布下面。五、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控制资料1.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1.1.1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脂硬泡体每5000m2为一批;1.1.2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1.1.3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1.1.4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1.1.5内保温系统的粘结石膏、粉刷石膏砂浆、耐水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1.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1.2.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1.2.2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1.2.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1.2.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1.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1.3.1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1.3.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2、工程实物质量2.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2.2EPS板薄抹灰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与墙体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2.3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2.4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2.5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2.6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2.7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2.8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2.8.1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部位宜采用锚栓辅助固定;2.8.2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背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的40%;2.8.3板材应按顺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2.8.4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板材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型,板材接缝应离开角部距离至少200mm。2.9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2.9.1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2.9.2施工时应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mm。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2.10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2.10.1板材两面必须预喷刷界面砂浆;2.10.2板材高度宜为建筑物层高,宽度宜为1.2m,每平方米应设2~3个锚栓。2.11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督要点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6.4、6.5条有关规定。3、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六、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