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陵源索溪河综合治理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1、国家制定的与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相适应的各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2、湖南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写的《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规划》。3、《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该工程设计图纸。4、《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及《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5、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文件;6、各施工单位制定的经监理部审核的《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二、监理工作范围1、依据《监理合同》的监理工作范围为:1.1河岸疏浚工程。其中有:河砂砾石开挖、砂砾石回填、清理水生植物。1.2护岸工程。其中有:护岸生态石茏、干砌块石、袋装碎石、砼格埂、土工布铺设、镇脚浆砌石、镶嵌鹅卵石、黄石堆砌、黄石堆砌底板砼、老坝改造抛石、边坡鹅卵石干砌、水泥砂浆铺砌鹅卵石、浆砌河卵石踏步、下河踏步浆砌石等。1.3坝体工程。其中有:干堆砌河卵石、浆砌石坝、浆砌石护底、砂砾石垫层、砂砾石垫层、土工布铺设、防渗土工膜铺设、砂浆铺砌卵石、砼格埂、防冲槽抛石、砂浆铺砌方石等。1.4绿化及景观工程。其中有:景观石、香樟栽种、木芙蓉栽种、红叶李栽种、夹竹桃、黄馨栽种、百慕大草、垂柳栽种等。1.5临时工程2、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各一名,监理工程师四名,负责完成该工程的各项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权现场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处理一切监理工作事务。3、适用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GF-2000-0208)、(《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验收规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标准》和与之相适应的各种施工规范及规程等。4、督促发包人完成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为该工程正常进展所应提供的必要条件三、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1、根据承包人的申报,审查和批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计和开工申请,根据施工准备情况,签发项目工程开工令;审查和批准河道疏浚及护岸工程、坝体工程、绿化及景观等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并分别签发各分部工程开工通知。2、根据施工方申报的施工测量成果、工程基础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审查和批准。3、根据混凝土浇筑开仓情况,督促承包人按程序进行混凝土浇筑开仓申请,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申请内容,并签发开仓证四、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1、工程质量控制概述该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报告》中的技术要求。方法是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合同约定等,具体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检验内容以及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点和目标,进行旁站监理。具体为:1.1工程质量目标:确保优良,争创市优。(1)质量控制要点a.质量控制以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规范、规程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b.对工程进行项目划分;c.设置工程质量控制点;d.监理工作方法。在本工程中将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的方法,工程所有的隐蔽工程、混凝土工程将施行旁站监理,对其它工程将采取平行检查及巡视的方法进行监理;e.措施。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采用抽样进行实验室检测试验;砼的浇筑采用随机取样进行成型试块实验室检测;对单元工程进行抽检;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则向施工单位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其改正,如不改正则发出书面警告通知,进而签发停工通知,仍不执行则进行质量整改或3勒令退场。2.安全生产和卫生的监理方法及措施1)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3)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4)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承建合同中所有的安全规定,并结合自己的施工实际,制定安全手册,供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监督安全施工;7)承包人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3)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检查;(4)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制止违章指挥的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或施工,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1.3施工现场管理1)各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必须熟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定;各工程工人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否则,未熟悉该岗位受到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不准参加施工;2)工程施工前,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以及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所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4)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5)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其它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各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距生活区不小于15m;(2)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集场距所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3)易燃废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30m。防火间距中,不应堆入易燃和可燃物质。6)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下表的规定,如遇到特殊情况,则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7)施工现场堆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堆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4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电压值项目10及以下20~354460~110154220330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2.03.53.54.05.05.06.0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于带电体的距离(m)1.72.02.22.53.04.05.0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塔高)8)施工现场的坑、沟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备或明显标志。在堤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9)现场的排水设施全面规划,保证排水通畅。10)严禁在洞口、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带停留和休息。11)不得任意将自己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12)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危险半径以内。13)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至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14)施工照明线路应符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15)施工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配置触电保护器。16)危害工人健康的油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房舍内。4、承包人应控制如下(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1)土石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工地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等;5)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6)对劳动措施的检查与落实:(1)深入现场检查劳动力保护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发现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人,责令其改正;(2)对于从事对健康有害的施工作业人员,监理工程师发现违反劳动保护规定,有权在现场停止其作业,并进行批评教育;(3)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例会上定期对安全检查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或通报;(4)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落实全面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5)监理工程师应抓住典型事例,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抓住不放,使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7)爆破器材存放、管理:(1)爆破器材必需贮存于专用仓库内,不得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5包户或个人保存;(2)仓库药堆放在住宅区或村庄边缘的距离、爆破器材库的贮存量及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有关规定。8)卫生(1)产生有毒、烟雾、粉尘、噪声等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应避开生活区;(2)为防止污染地下水源,有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排入渗坑,泽井或河道。含汞、砷、铬、铅、苯、锰、氰化及其它毒性大的可溶性工业废渣,必须采取净化措施,严禁泄露。3、工程施工测量监理方法及措施1)目的为有利于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2)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3)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2)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3)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等;(4)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4)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a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及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部审查;b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部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及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c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2)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部。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6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次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以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5)测量过程监理控制(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a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b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c导线点间距以200m-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