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分学校章程第一章学校简介·························(1)第二章总则·························()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四章学校机构设置·····················()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总务管理·························()第七章教师和职员·······················()第八章学生·····························()第九章附则·····························()第二部分岗位职责学校党支部书记职责···························()校长职责·····································()教务处主任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总务处主任职责·······························()政教办工作人员职责··························()教研组长职责································()班主任岗位职责·······························()教师岗位职责································()教务员工作职责······························()学籍管理员工作职责··························()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职责························()电脑室工作人员职责·····························()图书管理人员职责·····························()医务室人员职责································()学校门卫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会计职责································()出纳职责································()外勤采购员职责································()仓库保管员职责································()食堂工作人员职责······························()第三部分规章制度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党团队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后勤管理制度································()第四部分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5.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拉加镇寄宿制藏文中学章程(修订)第一章学校简介一、学校基本情况拉加镇寄宿制藏文中学始建于1958年,占地总面积37971㎡,目前学校建筑面积8911.27㎡,共有31个教室(其中实验室2间、语音室1间、电教室1间、会议室1间、图书室1间)小办公室8间。学生宿舍34间1510㎡,教职工宿舍65间1793㎡,学生食堂1座,占地面积587㎡,库房6间,其他建筑面积909㎡。学校图书室有图书10606册,其中小学7169册,生均7.12册,中学3437册,生均13.92册。学校现有牧场1个,草场面积约4000亩,总牲畜461头(只),其中羊344只,牛117头。二、学生、班级情况学校现有学生总人数为1254人,其中女生501名。小学生1007名,初中生255名。设有小学6个年级和初中3个年级共24个教学班。今年学校开齐开足了国家要求的全部课程。三、教职工情况今年学校共有教职工86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大专以上学历36人,中专学历2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安置生5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县级聘请教师4人,学历合格率为100%;“三支一扶”教师1人,学历合格率为100%;见习生1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学校聘请代课教师17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后勤工作人员20人,其中校聘后勤副校长1人,校医1人,炊事员7人,清洁工5人,门卫1人,放牧员1人,挤奶员1人,保育员3人。四、学校历任校长情况姓名任届时间最高学生总数(人)加什加1858--196130桑金1961--197335娘先1973--198170洛桑才让1981--1985120拉毛一学期祁英梅1985--1986160元旦尖措一学期旦正加1986--1989180罗哲1989--1996200加白1996--1997245唐生亭1997--1998258公保才旦1998--2001262夸赛2001--20091087加热2009--20121078才杰加2012至今1254校训:和谐正直诚信班子作风:团结务实开拓高效教风: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学风:勤奋刻苦学而不厌学制:九年一贯制第二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拉加镇寄宿制藏文中学”。第三条学校是一所公立九年一贯制寄宿制藏文中学,学制一至九年级。第四条学校以“和谐正直诚信”为校训;以“团结、务实、开拓、高效”为班子作风;以“为人师表,诲人不倦”为教风;以“勤奋刻苦,学而不厌”为学风。第五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健康心理品质,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初中毕业生,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更多更好的合格学生。第六条办学规模:小学六个年级、初中三个年级。第三章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由玛沁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二)人事权。中层干部的任免,由校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不聘、缓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等。(三)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和学校校产在校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四)招生权。按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招生。第九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德育工作。(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导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奋斗。(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倡继续教育,引进人才,提高层次。(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五)校园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改善。(六)教师住房、福利不断得到改善,为教师子女就业提供帮助。(七)任职期间,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八)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十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二)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施行。(三)讨论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四)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学生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第十四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五条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行情况,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第四章学校机构设置第十六条学校设党支部、教务处、政教处、行政办、团支部、总务处。党支部设书记一名,教务处设主任一名,政教处设主任一名,行政办设主任一名,团支部设书记一名,总务处设主任一名。第十七条教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第十八条政教处主任是校长领导安全和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和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第十九条总务处主任是校长领导总务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长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第二十条行政办主任是校长行政的参谋,具体负责行政协调和学校文字材料管理。第二十一条团支部书记是校长领导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助手,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校园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第二十三条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一)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三)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班级建设,提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干部职工的教育水平,增强全员育人意识,培养良好班风、校风。(四)建立健全班、校两级家长委员会,支持、指导家长委员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以班级为生长点,学校为龙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第二十五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注入新课改理念,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二)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学校对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三)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