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第二条工作任务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3.乙方应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管理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2.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8日为发薪日。3.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4.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元、三金补助元。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乙方在工作期间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3)乙方未遵守《保密协议》而造成公司机密泄露的;3.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4.甲方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5.由于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订合同。第六条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