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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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建工股份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录用第三章考核第四章工资福利第五章休息休假及考勤第六章培训第七章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八章奖惩第九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一章附则2第一章总则1、为了充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地方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2、全体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的所有条款。3、本制度所指的职工是指与公司及下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各级员工。4、本公司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可分为管理岗位和技能岗位两大类别。管理岗位职工按年度绩效考核,技能岗位职工按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作量考核。第二章招聘录用1、聘用原则(1)企业人力资源由公司高层决策把关。重要岗位、关键职位的人才招聘录用由公司高层统一管控。(2)外部招聘和内部选拔相结合原则。对于一般工作岗位,以外部招聘为主,内部调配为辅;对于重要空缺职位,以内部选拔为主,外部招聘引进为辅,条件相同者,优先使用公司在职人员。(3)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协调原则。人力资源处负责规划、实施和评价招聘过程;用人单位负责辨认、传达招聘需求,参与招聘过程。最后以用人单位为主,人力资源部门为辅,共同确定录用人员。(4)中、高级管理岗位聘任和解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公司所有财务岗位,均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同财务总监、财务部门统一招聘、调配和管理。(6)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基层单位提出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或填写日常招聘需求审批表,由相关单位、业务部门与人力资源处共同完成招聘面试或笔试,新员工录用统一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入职手续。(7)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以公开招聘为主,个人(部门)推荐为辅。所有岗位应履行面试或笔试程序。(8)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招聘录用工作,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管理、分级实施,严禁各部门自行招聘。(9)由本公司高管或者职工推荐的人员,实行推荐担保办法,即被推荐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如发生严重违纪或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公司视情节对推荐担保人追究连带责任。2、聘用条件(1)新聘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愿意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公民;②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的各项要求(见公司岗位说明书);③技能岗位职工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位职工一般需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其中担任各级部门负责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④有特定能力者,或者具有特殊情况者,不在此限。(2)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以下情况均被视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①曾经被公司辞退、除名或者擅自离职者;②经宁波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体检不合格者;③有欺骗、隐瞒或其它恶性不诚实行为者;④患有精神疾病或患有其它重大疾病者;⑤不能胜任聘用岗位的各项要求者。3、聘用程序(1)招聘需求申请①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各用人单位或部门应根据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30日前,制定各自的下一年度《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汇总,呈总经理审批实施。②日常用人需求。用人单位或部门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临时提出计划外招聘岗位需求的,应在当月10日前上报上月的《招聘人员申请表》(特殊情况例外),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审核,并呈总经理审批。(2)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处根据年度招聘人员需求计划与《招聘录用职工审批表》、《职工内部调动审批表》,通过下列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获取职位候选人:①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招聘信息;②网络招聘(协议性人才网站、公司网站、大学网站及专业性网站等);③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④通过专业人才中介机构招聘推介;⑤公司内部招聘或从公司人才库中选聘;⑥行业或熟人(内、外部)推荐。(3)选聘流程①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第一轮简历筛选,确定其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并从中挑选出初步合格者,推荐给各用人单位;②通知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用人单位通知初试合格人选来公司面试,面试前,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各类证件进行核查;面试者填写《应聘登记表》。③由人力资源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用人单位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或笔试。用人部门侧重于专业知识技能的测试或者笔试;人力资源部侧重于求职动机、基本素质和核心能力等的评价,对面试过程进行把关。4④人力资源部门提供《面试评价表》,面试结束后由考评小组人员分别填写,最后由考评小组综合评价后,确定录用人选。对入选者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⑤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单位与入选人员就薪酬及相关条件进行商谈。对重要岗位、关键职位还要进行背景调查,即与应聘者进行多次联系、洽谈和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各种基本信息资料,并经人事局对应聘者人事档案材料审查、核实确认后,才能够正式办理录用手续,以确保人才引进的真实性、可靠性。⑥对于初定人选,由用人单位分管领导签署书面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录用手续。4、入职程序(1)初定人员经甄选合格后,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专管人员应将新聘人员各类资料收齐后(见《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工作手册》),在每月10日前,交公司人力资源处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2)初定人员应凭录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以及人才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人事关系、档案材料、社保转接等相关手续。(3)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等材料,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来公司报到。(4)对正式录用的员工,各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5)对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执行。(6)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岗位特性,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工作。(7)用人单位在使用未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旦发生劳动用工等争议,一律由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赔偿和其它相关责任。5、借用和退休返聘(1)用人单位因产生经营工作需要,确需借用外单位职工或聘用退休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办理。(2)借用人员必须提供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并与借用单位签订《借用协议书》。退休反聘人员应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退休人员聘用协议书》。(3)借用或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用工单位、部门的职工岗位绩效考核要求确定。(4)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需借用在职职工的,需填写《职工内部借用申请表》,并交于公司人力资源处备案。第三章考核1、公司职工的考核方式主要分为试用考核和绩效考核。2、试用考核,即对试用期满人员由各级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考核评价表由各单位综合办自行保管备查。53、绩效考核在每年年底执行。①公司各级经营班子人员,根据年度经济责任指标、管理目标进行考核。②对公司一般管理岗位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劳动纪律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4、公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续职、升迁、调薪、奖惩的基本要求和年终奖金的发放依据之一。5、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参见:《各单位经济责任指标及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第四章工资福利待遇1、工资待遇公司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公司的工资水平将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状况而调整。公司在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自主制订企业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参照集团公司《职工工资管理制度》(广天日月[2007]31号)执行。2、工资支付(1)工资发放日为每月8日,职工持个人存折在公司发薪日后领取工资和工资条。由职工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2)公司职工的个人收入属于机密,知情人员以及职工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询、泄漏或者宣扬他人薪资相关情况。3、福利待遇(1)社会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员工全部参加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按规定按时、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员工按时、按比例缴纳。(3)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及生育、工伤、婚假、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4)解决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对新招聘、引进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适宜提供集体宿舍,并根据员工实际需要解决相应户口落户事务。(5)享受地方政府规定夏季防暑降温费。4、女职工及未成年劳动权益保护(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2)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用人单位严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4)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5)晋职晋级。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有性别歧视。(6)劳动安排。用人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6(7)四期保护。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工时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1)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业务经营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项目施工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2)用人单位需要员工加班加点,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有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加班报告交由各单位综合办存档备查。6、劳动安全卫生。为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较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参见宁波建工集团《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第五章休息休假及考勤除法定假、公休日外,职工所有假期均需事先按照职工休假审批程序通过审批后,交各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存档备查。1、法定节假日、公休日(1)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公司可与职工商定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2)职工生育、工伤、婚(丧)假假期,其假期待遇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3)职工年休假规定参照集团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试行办法》(广天日月[2008]24号)执行。2、病假(1)职工请病假,须依照规定提供宁波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院病历及病假证明单,并填写职工请假单,报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批。急诊病假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病休后三天内补交盖有医院急诊章的医疗证明单。(2)对于经常性反复多次病假的职工,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要求职工到宁波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核实确诊。(3)病假期间如发现职工在其它单位从事工作,经核实确认后,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扣回其病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对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3、事假(1)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应至少提前1天书面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取得同意。(2)因紧急事由来不及事前请假者,应于当天上班时间内打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需续假时亦同。7(3)因突发事件请假,应于缺勤开始之日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安排好工作衔接事宜;并于出勤日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4)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4、请假程序(1)职工的各种休假均须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假期五天以上者,报经分管领导批准,批准后交各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存档备查。(2)职工从事关键工作且无人替换,或者请假理由不充分时,用人单位或部门可不予当期准假或者缩短假期。(3)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核准而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4)无论请假之种类,未经批准,均不得超假。超假按事假计扣收入;情节严重的,按旷工处分。5、考勤纪律(1)职工出勤纪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