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二零一三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项目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武罐七标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项目部、施工处、技术员(班组),三级安全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项目部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建立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第五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路桥建设集团、路桥二公司、业主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施工生产的安全环境和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负具体领导责任,各处负责人、技术员、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应承担相应的具体责任,其他生产管理人员也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第七条项目其他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八条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十条项目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第十一条项目应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十二条项目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抢险救护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处室、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三条安全环保处是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对口管理。第十四条本办法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第四十四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省、厅、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十五条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决策和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各部门、各工区、各班组参与的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监督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第十六条项目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监督、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七条安全环保处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管理。监督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八条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并参照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并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知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能够熟练应用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应懂得工程施工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保卫科在业务上进行统一指导,项目负责具体管理。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安全防护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2、按照国家和路公司及业主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执行路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3、组织做好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5、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6、认真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协调与管理工作。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8、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处等相关部门编制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第二十二条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与安全设施投入验收工作。4、负责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5、认真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项目特种作业管理。6、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第二十三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岗位职责1、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一切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执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并协助项目经理加强本工程的全面管理。2、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负责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计量的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检验标准。4、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洽谈施工项目的有关安全技术问题,并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签证。5、负责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安全技术协调、安全技术难关处理,并督促落实。6、督促并指导安全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施工生产,对安全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情况,有权做出处理。7、协助项目安全部门搞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8、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第二十四条项目质检负责人安全岗位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加强本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执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2、以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为依据,对各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3、负责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及验收,做到技术质量安全资料的完善与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完成。4、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工作,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等级,及时办理有关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手续。5、督促检查质量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第二十五条项目技术员安全岗位责任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执行“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读通施工图,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制、自审和会审,学习掌握和贯彻公路工程安全施工中的各项规章、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安全施工。4、严格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5、对安全生产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三大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施工日志中作记录。6、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不盲从,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7、协助项目安全部门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可安排施工任务。在施工中配合现场专职安全员做好班前教育、经常性教育等工作。8、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对交底的学习。第二十六条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安全技术各项措施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3、参与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监督、执行。监督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负责安全防护用品、标识的日常管理和使用。4、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每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整改项进行复查闭合。5、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如实做好检查处罚记录。6、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日巡日检、定期检查、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并作记录。7、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复审。按时进行三类人员教育和项目日常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8、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抓住安全生产年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项目施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9、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灾,及时上报。按规定处置,做好记录,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抢救、调查。给项目提出预防事故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发生的措施。10、及时收集安全信息资料,确保安全资料,排查数据和各类信息的准确性、详实性、时效性。11按时统计上报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录入的信息、信息材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打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1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七条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项目开工,对进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小型机具)技术性能状况、技术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和验证,并保留机械设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做好安全管理台帐。2、负责项目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的管理。3、配合项目技术负责部门,安全部门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施工方案。4、对外租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对外租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严格加强管理,严禁无特种作业合格持证人员上岗操作。5、特种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租用和投入使用。6、对不符合施工安全作业条件要求的机械设备坚决清退出场。7、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因事故原因造成严重损坏导致安全性能较低的机械设备,坚决清退。8、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机驾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学习。9、积极协调,经常沟通做好设备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八条炸药库管员安全岗位责任1、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措施和危及仓库安全的问题发生,确保库房万无一失。2、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3、严格按照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的品名、型号、数量发放给经过依法备案的施工人员(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违规发放给未经备案的闲杂人员,否则后果自负。触犯法律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查处。4、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账,做好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的各类数据,并做到日清月总,账实相符、账账相符。5、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库区。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