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第三条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二)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三)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第四条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召开;各专业性安全会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第五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决定,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第六条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及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确实不能参加的,在会议前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第七条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人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由项目总工向专业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交底,公布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第二条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向班组负责人或各工种班组长交底,并履行书面手续。(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工种、分施工部位进行。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要实行全员交底,由班组负责人或工种班组长根据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的交底内容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条各施工班组及各工种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凡强迫职工上班者,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第五条特殊工种需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质环保部督促项目技术负责人、物设部进行交底。新进场工人(班组)必须交底后再上岗。第六条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一)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二)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材料;(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四)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第七条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第八条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以下内容:(一)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二)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三)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四)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五)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第九条安全技术交底可与三级教育同时进行。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安全教育。第二条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第三条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质环保部组负责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第四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三级安全教育新进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中铁建总公司和集团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听取的教训;(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2、项目部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与事故发生防范对策《应急救援预案》;(2)本项目经理部(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制度》;(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汇编》;(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班组施工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明要述》;(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参考本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三)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1、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2、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地方政府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化、普及化。项目经理部每年拟定安全培训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普及教育,如利用各类会议、职工集体休假机会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如组织观看录像片、演讲、展板、安全生产试题测试等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大施工区安全宣传设施的投入,通过设置宣传条幅、标语、橱窗等,发挥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五)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六)复工教育员工休假或春节长假,很易为员工带来身心疲倦和情绪波动。因此,必须重视对休假后复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针对复工者休假的类型,重点进行“收心”教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育,使其轻装上岗。每年春节长假后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所有参建人员集中培训。着重案例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培训,从思想和意识上提高其安全理念和安全技能。4.3对于调整岗位和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五条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及有关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第一条总体要求1、凡进入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项目2标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3、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质环保部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入场时间、工种、三级教育时间、交底时间等情况。4、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5、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6、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工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第二条临时外来工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用工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保障企业和外来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1、本办法所指外来工,系指未纳入计划管理的由施工项目部使用的临时性或季节性用工。2、项目使用外来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法,并依照本制度组织实施。3、项目部使用外来工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由公司的人力主管部门和项目部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分别负责。公司应负责对项目部进行监督和检查。4、项目部在组织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劳动管理,做好内部挖潜,努力调动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尽可能依靠自有施工力量完成生产任务。施工力量有缺口时,须按照“选调剂,后招用”的原则,在企业内部先行调剂。确需使用外来工时,依据本办法规定,按批准的用工计划使用外来工。5、项目部使用外来工应符合以下原则:①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招用手续。②停工、待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外来工。③使用外来工限于施工生产一线,非生产岗位不得使用外来。6、外来工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应招外来工,需持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历史清楚,能胜任岗位的需要,年龄60岁以下的公民。②严禁使用16岁以下童工。7、使用外来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用工项目部应在用工前一个月,向公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招用外来工人数、使用工期、岗位等),经主管部门签署批准意见后,办理使用手续。8、招用外来工必须坚持标准,秉办办事,公开录用。未经批准、未办招用审批手续或逾期使用的外来工属非法用工,要严格禁止。9、使用外来工必须签订合同。使用外来工合同必须贯彻国家《劳动合同法》,并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使用外来工合同工期不得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后,确需继续留用者,须续订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10、外来工的工资待遇和劳保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在合同中明确。1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用工单位可解除合同。①不符合招用条件;②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施工生产任务;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④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或受到刑事处分的;⑤质量低劣,偷工减料,损坏设备,浪费材料或发生重大质量或伤亡事故的;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工程WJ-QL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或拒不履行合同的;⑦有行贿受贿,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1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外来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外来工身体健康;②、用工单位不能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外来工合法权益的。13、依法订立的使用外来工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14、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15、为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发挥外来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企业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外来工管理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外来工管理工作。16、外来工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负责。要加强外来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施工生产组织工作。17、外来工须先培训,后上岗。用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对外来工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取得证件后方能上岗。18、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工的施工技术交底和指导,加强质量和安全检查,组织外来工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作业。19、用工单位要保障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外来工因工伤亡事故,用工单位应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按规定接受调查和处理。20、用工单位对外来工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人员动态。第三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有:项目经理张广义、项目副经理张纪军、项目安全总监李文星、项目总工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