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地规划2.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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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相关概念1、城市园林绿地系统(urbangreenspacesystem)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2、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urbangreenspacesystemplanning)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第一节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一、城市园林绿地分类要明确的几个问题1、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主要分类依据;2、绿地分类要与城市规划用地平衡的计算口径一致。3、绿地分类要力求反映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特点;4、绿地分类应尽量考虑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可比性;5、各类绿地的名称及分类应尽量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6、在分类时要考虑绿地的统计范围,投资来源及管理体制。二、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颁布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共5大类、13中类、11小类。G——greenspace绿地大类(5)G1——公园绿地;G2——生产绿地;G3——防护绿地;G4——附属绿地;G5——其他绿地。中类(13)G11——综合公园;G12——社区公园;G13——专类公园;G14——带状公园;G15——街旁绿地。G41——居住绿地;G42——公共设施绿地;G43——工业用地;G44——仓储绿地;G45——对外交通绿地;G46——道路绿地;G47——市政设施绿地;G48——特殊绿地。小类(11)G111——全市性公园;G112——区域性公园;G121——居住区公园G122——小区游园;G131——儿童公园;G132——动物园;G133——植物园;G134——历史名园;G135——风景名胜公园;G136——游乐公园;G137——其他专类公园。(一)G1——公园绿地(publicpark)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城市绿地。1、综合公园G11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划较大的绿地。(1)全市性公园G111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2)区域性公园G112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2、社区公园G12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1)居住区公园G121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2)小区游园G122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3~0.5km。3、专类公园G13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1)儿童公园G131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的公园。(不包括附属于公园绿地中的儿童活动场地)(2)动物园G132(包括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3)植物园G133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指独立的植物园。侧重科学研究的植物园以收集植物物种为主,侧重植物观赏的植物园以展示植物的景观多样性为主。附属于公园内的植物展览区不属于植物园。(4)历史名园G134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5)风景名胜公园G135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6)游乐公园G136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7)其他专类公园G137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4、带状公园G14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带状公园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以外,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保证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的布置。5、街旁绿地G15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街旁绿地又名街头绿地。街旁绿地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属于公园性质的沿街绿地;二是指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市道路广场用地。(二)生产绿地G2(nursery)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生产绿地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被划定为城市建设用地,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或科研实验基地,均应作为生产绿地。(三)防护绿地G3(greenbuffer)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针对城市的污染源或可能的灾害发生地而设置,一般游人不宜进入。不包括城市之间的绿化隔离带。(四)附属绿地G4(attachedgreenspace)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1、居住绿地G41城市居住用地内除社区公园以外的绿地。包括组团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道路绿地等。居住区级公园和小区游园属于社区公园,不属于居住绿地。居住区级公园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2、公共设施绿地G42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工业绿地G43工业用地内的绿地。工业用地包括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4、仓储绿地G44仓储用地内的绿地。仓储用地包括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5、对外交通绿地G45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对外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6、道路绿地G46道路广场用地(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带指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交通岛绿地指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指交通广场、游憩集会广场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道路绿地位于规划的道路广场用地之内,属于附属绿地性质,不单独参与城市用地平衡。7、市政设施绿地G4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8、特殊绿地G48特殊用地内的绿地。特殊用地是指特殊性质的用地,如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等。(五)其他绿地G5(othergreenspace)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仅限于具有景观价值的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它的统计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一致。第二节城市园林绿地指标一、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作用(一)可以反映城市绿地的质量和绿化效果,是评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福利、文化娱乐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二)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调整用地的依据,是评价规划方案经济性、合理性的依据。(三)可以指导城市各类绿地规模的制定工作。如推算城市各级公园及苗圃的合理规模等,以及估算城建投资计划。(四)可以统一全国的计算口径,为城市规划学科的定量分析、数理统计、电子计算技术应用等更先进、更严密的方法提供可比的数据,并为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制定与修改,提供基础数据。二、影响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因素(一)经济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相应得以改善和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从我国20世纪50年代以来所制定的绿地指标不同情况来分析研究,除受当时规划指导思想影响外,与当时的国民经济情况是有很大关系的。(二)城市性质不同性质的城市对园林绿地的要求不同,风景游览、休疗养性质为主的城市,由于游览、生态环境的功能要求,则指标要高些。一些重工业城市及交通枢纽城市,由于环保的需要,指标也应高些。(三)城市规模城市规模大小,城市热岛作用危害程度,绿地数量亦可以有多有少。由于中、小城市与自然环境联系比较密切及使用方便,因此,绿地系统中各种类型园林绿地不一定像大城市那样齐全。(四)城市自然条件在低纬度地区,为了改善居住区环境条件,绿地面积可适当多些。干旱大风地区,因自然条件差,所需防护绿地面积可以多些。如我国西北地区。(五)城市所在地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等条件城市用地地形起伏大,或用地破碎(有陡坡、冲沟等),往往会有很大部分不宜做建筑地段。这些地段可以辟做园林绿地,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建筑艺术水平的目的,这样园林绿地面积亦可增加。相反,如果城市处在用地平坦、完整、土地肥沃的农业高产地区,这样不仅城市用地要压缩,而划做园林绿化的用地,也可相对减少。(六)城市用地的分布状况当城市用地范围延伸很长时,为了使居民能方便利用园林绿地,绿地就应分布在较长的地段上,同时每块绿地还必须保证有其最小面积,因此,总的来看全市绿地面积会比用地紧凑的城市需要绿地多。如我国的西宁市、兰州市都属于狭长地带的城市类型。(七)城市中已形成的建筑物在旧城市一般建筑物都很密集,现状复杂,往往有很多永久性的建筑物无法拆迁,城市用地不能完全按功能分区要求来布局,城市中园林绿地的数量也受到限制,园林绿地指标就不能按计划执行。例如上海、武汉、天津在旧城改建过程中均存在此问题。这就不如新建城市,没有受复杂的旧城影响,园林指标可按要求来确定。(八)园林绿地的现状及基础原有绿地基础较好的城市,或名胜古迹较多的城市,在结合城市改建的过程中,园林绿地改建扩建,文物古迹的保护恢复的数量较多,这样往往就容易提高园林绿地指标。如北京市由于是历代帝王的首府所在,在城市及市郊,修筑了许多离宫别苑,这就相对的比天津、武汉、上海等大城市的园林绿地面积多。以上提出的几项因素,主要从历史、现状、自然条件来分析决定园林指标。但最重要的决定园林指标的依据是,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即经济条件起很大作用。三、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确定(一)我国城市园林绿地水平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绿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m2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m2以上。到2010年,上述项指标分别达35%、40%、10m2和6m2以上。按照我国执行的城市规划建设指标,城市的绿地率最高只能达到30~35%左右,与维持城市生态平衡所需的必要值40~45%大约相差10%,人均约10m2。1996年,我国12个园林城市的人均公共绿地为10.6m2;1997年,我国46个主要城市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5.8m2。(二)国外城市绿地水平及动向世界上,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在城市绿地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较为明显,主要城市的绿地水平普遍较高。据49个城市的统计,公园绿地面积在每人10m2以上的占70%,最高的达每人80.3m2(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欧美亚20个主要城市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37.2m2,是我国园林城市平均值的3.5倍,是46个主要城市平均值的6.4倍。(三)城市环境保护科学提出的要求城市氧平衡理论是期望城市绿地自身产生的氧气能够相等于市区人群活动所需的氧气量。许多研究报告指出:单从人呼吸的氧平衡来讲,在温带地区一个人有10m2左右的林地或25m2的草地就够了。这个结论,正好与从前苏联引进的平均每人需要10m2城市游憩绿地的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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