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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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管理中心2015.09安全生产管理第一部分管理制度宣贯:“破窗理论”启示:任何制度都有可能被破坏,一旦始作甬者出现,破坏起来就会非常容易。因而必须防微杜渐,从严管理,持之以恒。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是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必须遵守的规范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档案等。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14个管理办法和制度,合计共有198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平安工地”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引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制度(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广东省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项目所有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各参建单位(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在本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办法。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争创“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安全生产合同规定,各参建单位每死亡一人罚款50万元)1、事故控制指标无发生较大及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死亡事故;2、量化控制指标(1)无发生一次同等及以上责任死亡事故;(2)无发生两次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重伤事故;(3)一次设备、火灾责任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4)无发生因道路、桥梁、隧道等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缺陷致人身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责任人一、组织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体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责任人单位的负责人(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应按要求持证上岗。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员安委会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合同额5000万以下施工项目至少一名;⊕施工合同额每5000万配备1名;⊕施工队、专业班组配备专(兼)安全员。公司经理(法人)安全技术部总工程师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各工段工段长各班班长职工兼职安全员项目总工程师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必须持交通部或建设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管理中心主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业主、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各单位所属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人;现场操作者为具体责任人。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一、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法律规定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的安全条款进行细化,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二、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检查,下发检查通报,督促监理、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三、结合安全检查,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优惩劣;四、根据规定支付经过监理签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接到参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任务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的、对象和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目的:加强法律意识和领导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二)对象: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三)要求:落实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经费。1.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法制和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劳动纪律教育2)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3)安全技能培训教育(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4)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方法2.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1)人员类别: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2)内容类别:日常教育、岗前三级教育、资格证书培训、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班前(后)教育3)方式方法:脱产轮训、班前宣讲、操作演练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以内部教育为主。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岗位岗位资质培训时间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A或B证)48学时/年企业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48学时/年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岗位合格证书36学时/年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岗位证书48学时/年待、转、换岗人员重新上岗2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级别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公司(项目经理部)新进场的从业人员15学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及本单位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从人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工区、工程队15学时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不安全因素、防范技术等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作业队(班组)20学时岗位安全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方案;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培训及有关事故案例。经常性安全教育:普通从业人员不少于15学时/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等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一、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分级管理。3、“三定”整改。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的规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安全技术方面---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安全事故隐患三、排查频率施工单位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四、排查要求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管理中心。五、安全检查的重点1、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责任制落实:包括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状况;•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及其安全管理中的隐患和违章;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2、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六、安全隐患登记台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安全隐患猛于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一、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一)、生产安全事故。管辖范围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二)、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突发事件统称突发事件,包括管辖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等。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强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应急预案的层次:综合预案现场预案1现场预案2现场预案3…爆破专项预案防洪专项预案高边坡专项预案...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建立编写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搜集整理信息◎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和评价◎预案的初次编写▲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一级文件---预案二级文件---程序三级文件---指导书四级文件---应急行动的记录应急预案的层次:综合预案现场预案1现场预案2现场预案3…爆破专项预案防洪专项预案高边坡专项预案...3.对预案进行科学评价和实施审核4.预案的演练演练方法:单项演练、组合演练、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参演人员: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5.预案的修订修订内容:不足项、整改项、改进项。消防演练头部受伤应急演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办法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求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1.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筑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生产安全报告程序和内容1)报告程序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伤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管理中心、项目的监管机构,并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报告时限1、快报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报送超过28天,应说明情况,无故超过24小时后,视为迟报。因过失未填写报送有关重要项目的,视为漏报。故意不属实上报有关重要内容的,经查证属实的,视为漏报。故意隐瞒已发生的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为瞒报。存在以上行为的,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发生24小时内应当形成专门文字报告并上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3)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项目的简要概述;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六、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七、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八、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程序现场保护物证搜集材料的搜集事故事实证人材料搜集现场摄影事故图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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