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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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在纽约》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纽约是富人的天堂,是穷人的地狱。一.联邦宪法制定的背景1、制定新宪法的必要性:独立初期,美国是一个邦联制国家,各州拥有相大的权力,邦联议会权力极为有限,无法解决一些重大问题。2、制定新宪法的可能性:(1)理论来源:17-18世纪的孟德斯鸠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2)历史借鉴:18世纪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完善。1、内容:序言→制定联邦宪法的目的和宗旨正文→对立法、行政、司法加以说明和规定等内容二、1787年宪法的内容:2、特点:体现了“权力的制约和平衡”即“分权与制衡”的原则(1)美国总统的权力一.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的总司令。二.行政权归总统。三.经国会同意可任命政府官员。四.对法律实行否决权。(2)美国国会的权力①立法权归国会。②法律生效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③国会有权向国民征税。④国会有宣战权。⑤政府官员不是国会议员。⑥弹劾总统。国会分为参众两院参议院:根据州权平等的原则,每州派驻两名代表众议院:根据人民主权说原则按照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代表数参议院由各州议会选出,任期6年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任期2年(2)美国国会的权力众议院与参议院又各有分工。众议院更侧重于内政事务参议院更侧重于外交为了保证立法独立,特别规定什么人不能担任议员?美国联邦政府官员(2)美国国会的权力美国国会的权力1、2003年美国国会宣布对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居民增加个人所得税。2、美国情报局局长当选为美国国会议员。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3)联邦法院的权力美国的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①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同意,除非犯罪,终身任职;②法律范围内行使最高审判权;③后来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并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的名义,宣布其无效。)。联邦法院的权力1、美国最高法官可以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有最高审判权。2、美国总统认为某最高法官不合格(该法官也没有犯罪记录),就下令解除该法官职务。√×行政权——总统立法权——国会司法权——联邦法院核心原则:分权与制衡防止专制独裁1.国会的一个议院通过的法案须经另一个议院同意.对于总统及其他所有高官犯重大罪行和恶行,谁有权弹劾而无权审判,谁有权审判却无权弹劾?2.国会两院通过的法案,须经谁签署?弹劾权归众议院,审判权归参议院。总统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国会在什么情况下也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国会议员反对总统的否决。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都可能被联邦法院以什么借口宣布无效?以宣布他们所通过的法案违背”宪法”的原则为借口。学思之窗思考:孙中山的理论有哪些进步性?它是否适用于当时的中国?提示:从当时中国的阶级基础和社会环境分析“五权思想”学思之窗五权思想加强了对官员素质的考查,弥补了“三权分立”中的缺憾从阶级基础,社会环境分析五权思想的局限性: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无论如何完善,它的阶级基础相对薄弱,不能出现真正的“普选”与“完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在20世纪初的中国民族危机严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国家独立,在这一最主要任务还未完成的背景下,再完善也无法实现.返回我们应该如何客观地评价历史事件我们应该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原则:(1)客观原则:把历史事件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评价;(2)全面的原则: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历史事件,但要把握主次;(3)史论结合的原则:评价时要有史有论,史实有典型,有说服力,结论要客观、准确。2、标准:(1)生产力标准。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2)实践的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持肯定态度的:19世纪英国政治家威廉格莱斯顿对美国1787年宪法赞赏有加,说:“这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一位中国学者认为:“如果估计到当时世界上包括欧洲在内正在盛行君主制度而惟独美国实行了共和制度这一点的话,不能不说美国联邦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也可以说是对人类的巨大贡献.三、你如何看1787年宪法?1积极性:(1)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2)将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相结合,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3)”分权与制衡”原则防止了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4)地方与中央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既维护国家统一又调动地方积极性.2、局限性:(1)没有反映人民权益的《权利法案》(2)承认奴隶制和黑奴贸易,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3)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被剥夺。返回四、比较美国总统制英国君主立宪制项目美国总统制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国家元首有无任期国家元首有无实权政府首脑政府产生方式国家权力中心总统国王选举产生世袭无有总统任期制终身制首相议会总统总统任命议会产生相同点:实质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马丁·路德·金在发表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我梦见总有一天这个国家将站立起来,实现它的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自明:人人生而平等。”我梦见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原先的奴隶的儿子们与原先奴隶主的儿子们坐在一张桌子旁共叙手足情。今天我要告诉你,我的朋友们,尽管面对这个艰难与无望的时刻,我仍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地源自美利坚之梦。个国家会兴起将“我们拥有这不证自明的真理:人人被造而平等”之信念的本意彰显于世。乔治亚州的红色丘陵上,奴隶的后代与奴隶主的后代将会环坐在兄弟相爱的桌前。我有一个梦,有朝一日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如今仍在不公和压迫的酷热中的沙漠之州,会转化成自由与公义的绿洲。我有一个梦,我的四个孩子有一天会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不是根据他们的肤色而是根据他们的品德与性格来评判他们。州——尽管州长的喉舌们不久前还在对联邦法令出尔反尔,拒绝执行——将变成一个美好的所在,在那里黑人的孩子们与白人的孩子们会手牵手走在一起情同手足。美国妇女一直都在争取她们的选举权直到1920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19条修正案中赋予美国妇女选举权五、复习巩固题1、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原则起源于下列哪位启蒙思想家的观点A伏尔泰B卢梭C孟德斯鸠D狄德罗2、美国联邦政府由哪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组成①立法②行政③司法④考试⑤监察A①②③B①②⑤C②③⑤D③④⑤3、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总统共和制B君主立宪制C议会共和制D责任内阁制CAA复习巩固题4、关于美国总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不是军队总司令B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C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联邦法院大法官D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任期四年5、关于美国联邦法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大法官除非犯罪,终身任职B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行为C联邦法院拥有行使最高审判权D联邦法院有权对违法的总统或副总统提出弹劾和审判DA谢谢合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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