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各类事故,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本办法中的职工是指与公司或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合同制职工,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第二条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三条必须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第四条要根据国家确定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搞好安全检查、监控,形成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局面。第五条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实行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把传统的经验管理和现代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科学地预防事故。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维护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第六条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活动。职工对单位的管理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各单位要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和“五比”劳动竞赛等活动,以推进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2化。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八条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公司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在年度工作要点中下达职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形成公司、项目部、工程队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第九条各级党政主管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明确奖励和惩罚条款,年终兑现奖罚。第十条公司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资产经营责任制、项目管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职工工资奖金分配、评选优质工程、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规定安全生产指标者行使一票否决权。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一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及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审查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3、领导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制订和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计划,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调查、处理职工重大伤亡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审查职工死亡事故书面报告,追查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检查落实预防事故的措施。5、领导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总结交流经验,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第十三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上级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安全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5、主持职工死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报上级结案处理。6、领导和支持安监部门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落实奖惩兑现。第十四条总工程师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措施,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3、负责指导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4、参加职工死亡以上事故的调查,负责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及改进措施。5、协助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第十五条总经济师根据业务分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领导和组织制定企业经营方针,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42、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在领导和组织投标过程中,负责审定标书安全内容。3、参与职工死亡事故调查处理。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5、领导和组织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第十六条总会计师对整个安全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经费项目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保证经费到位。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状况,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是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受托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安全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坚决克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2.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安全条款,认真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目标、标准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提高现场安全生产系数。3.组织本项目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等工作。4.依据项目工程任务特点,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施工,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预测、预防、预控活动。5.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作用,支持其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实施整治。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6.负责组织职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7.积极协助调查、分析、处理职工死亡事故,对因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职工死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第十八条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职责是: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应急演练。2、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3、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4、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5、参加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6、负责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过程中的技术工作。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第十九条作业队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安全工作。2.根据形势、任务、季节的变化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抓好安全普及教育、专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严格把关。3.指导和督促职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具,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随时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6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加强政治责任心,深入施工现场,周密组织,具体指导,抓重点,把关口,确保安全施工。5.抓好行政管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任务和情况,及时制定安全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在评功评奖时应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7.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8.积极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听取安监人员的合理化建议。第二十条班(组)长的安全职责:1.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检查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各类机具的安全状况,整顿工作地点,以保持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安全。3.坚持“三工”制度,即:工前讲安全,交待清楚当班作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工中查安全,看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工后评安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4.认真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5.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工作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抵制,充分发挥工班义务安全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6.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第二十一条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反对不讲科学、盲目蛮干,并向一切违章作业现象作斗争。2.上班要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一想当天的生产与工作中,有哪些安全问题,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检查工作场所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个工班和上道工序有无不安全隐患,如何排除;检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安全,如何防范。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按要求正确佩带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3.保持工作场所的文明整洁。各种材料、机具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及时消除通道上的杂物,保持畅通。4.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有关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第二十二条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详见第四章)。2.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召开施工生产会议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工程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设备物资部门负责设备和车辆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汽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加由于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对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起重设备、行驶机械、生产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