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星级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实施分类指导,建立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阵地建设、服务质量和管理的科学体制,形成促进发展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动态管理、分级达标、职能清晰、差别保障”的原则,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加强阵地建设、人员配备、器械装备、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扎实推行县区、镇办计生服务机构星级动态管理,提高计生技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是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核拨。第二章星级动态管理框架第四条分星级制定差别化的阵地建设和技术服务的标准,全面核定县区、镇办计生服务机构的星级等次,分类建档,差别管理。第五条根据县区、镇办计生服务机构的阵地建设、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的实际状况,县区计生服务站设定为第4-5星级,乡镇办计生服务站设定为第1-3星级。第六条达不到最低星级标准的计生服务机构,不能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不予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三章星级工作职能第七条县区、镇办计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和生殖保健八项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第八条按照以县区站为龙头、以镇办中心站为骨干、以镇办服务站为依托、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县区计生服务站的龙头带动作用和镇办中心计生服务站的功能辐射作用,分星级划分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第九条星级工作职能(一)一星级计生服务机构职能1、工作职责:①宣传教育。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青春期、婚前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针对育龄人群和青少年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②避孕节育。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和服务。③优生优育。开展优生咨询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辅助工作。2、服务能力:①避孕节育。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和技术指导、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咨询指导。②优生优育:优生咨询。③:达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药具管理。(二)二星级计生服务机构职能1、工作职责。具备一星级计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拓展职责:①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并发症的诊治;避孕节育医学检查和技术指导;避孕药具管理和服务。②生殖保健。男、女生殖系统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③优生优育。开展优生咨询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基础检查工作。2、服务能力。具备一星级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拓展能力:①避孕节育。能开展放环、取环、人工流产(钳刮、药物流产)、避孕节育医学检查、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②生殖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男、女生殖道感染等的诊断治疗。③相关检验:血常规、尿常规、尿妊娠试验、阴道分泌物检查、出血时间、凝血时间。(三)三星级计生服务机构职能1、工作职责。具备二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拓展职责:①避孕节育。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指导。②优生优育。不孕症、异位妊娠的诊断。2、服务能力:具备二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拓展能力:①避孕节育。能开展输卵管结扎、皮下埋植术及其并发症的诊断治疗。②生殖保健。生殖系统发育异常、器官损伤等诊断。③优生优育:促排卵治疗、输卵管慢性炎症治疗等。④相关检验:出血时间、凝血时间、乙型肝炎血清标志物检测、生化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TORCH感染血清学检查。(四)四星级计生服务机构职能1、前置条件:四星级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能够开展两项工程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的能力,获得卫生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工作职能:具备三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拓展职责:①生殖保健。男、女生殖系统发育异常、器官损伤等诊断治疗;男、女生殖系统多发疾病治疗。②优生优育。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不孕症、异位妊娠的诊断治疗。③社区医疗。开展社区内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生殖系统疾病的门诊、住院诊治,并组织转诊。④计划生育科研。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基础科研项目。3、服务能力:具备三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拓展能力:①避孕节育。中期妊娠引产术、诊断性刮宫术、输卵管复通术等。②生殖保健。生殖系统发育异常、器官损伤等诊断治疗;女性生殖系统肿瘤等诊断治疗。③优生优育:卵巢功能检查(B超监测排卵),输卵管通畅试验。④急救能力:急诊室抢救设备齐全,性能好、急救药品齐备、制度健全、抢救有效;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掌握心、肺、脑复苏技术。⑤相关检验:红细胞沉降率、尿沉渣检查、精液常规检查、前列腺液检查、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原时间、HIV检测、梅毒筛查、支原体检查、衣原体血清学检查等。(五)五星级计生服务机构职能1、前置条件:五星级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能够开展两项工程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的能力,获得卫生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工作职能:具备四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拓展职责:①社区医疗。完成社区内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生殖系统的多发、重症疾病的门诊、住院诊治,并组织转诊。②计划生育科研。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相关科研项目。3、服务能力:具备四星级以下计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拓展能力:①避孕节育。经腹腔镜输卵管结扎术、环异位、子宫穿孔修补、环嵌顿、输卵管造影、畸形子宫人工流产等诊断治疗。②生殖健康:宫腔镜检查、腹腔镜检查等。③相关检验:精液常规检查、女性激素水平测定等、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缺乏症检测、阴道脱落细胞涂片检查、性交后精子穿透力试验、宫颈黏液精液相合试验、抗精子抗体检测、染色体检查、性激素测定等。第四章阵地建设第十条坚持“机构小设备精,人员少技术精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规范”的建站原则,结合实际合理布局、科学设置,进一步加快县区、镇办计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批准发布的《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县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办法》,县区、镇办计生服务站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相应规模的业务、管理和辅助生活用房,根据相应的职责任务,设置功能科室,配备满足各项计生技术服务需要的医疗设备。第十二条一星级计生服务站房屋面积100~200平方米,二星级计生服务站房屋面积200~400平方米,三星级计生服务站房屋面积400~800平方米,四星级计生服务站房屋面积1200~1800平方米,五星级计生服务站房屋面积1800平方米以上。第十三条科室设置(一)一星级计生服务站科室设置①技术服务科室:综合接诊室、B超室、妇查室、消毒供应室、医用垃圾储藏间;②宣传培训科室:人口学校(药具展室)、优生咨询(青少年咨询)室;③药具管理科室:药房(药具室);④管理科室:站长室、办公室、档案室(微机室)。(二)二星级计生服务站科室设置①技术服务科室:综合接诊室、妇科检查室、妇科治疗室、B超室、检验室、医护办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医用垃圾储藏间;②宣传培训科室:服务大厅、人口学校(药具展室)、优生咨询(青少年咨询)室;③药具管理科室:药房(药具室)、药具库房;④管理科室:站长室、办公室、档案室(微机室)。(三)三星级计生服务站科室设置①技术服务科室:男性接诊室、男性治疗室、女性接诊室、女性治疗室、妇科检查室、B超室、常规检验室、生化检验室、心电图室、乳腺诊断治疗室、手术室、观察室、康复室、消毒供应室、医办室、护办室、医用垃圾储藏间;②宣传培训科室:服务大厅、人口学校(药具展室)、优生咨询(青少年咨询)室;③药具管理科室:药具室(药房)、药具库房;④管理科室:站长室、办公室、档案室、微机室、宣传培训室、药具管理室。(四)四星级以上计生服务站科室设置四星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要设置办公室、宣传培训、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四个股室,并分股室下设业务科室。①技术服务科室分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门诊科室包括:男性接诊室、男性治疗室、女性接诊室、女性治疗室、妇科检查室、B超室、药房、乳腺诊断治疗室、心电图室、常规检验室、生化检验室;住院部科室包括:医办室、护办室、治疗室、手术室、观察室、康复室、消毒供应室、医用垃圾储藏间;②宣传培训科室:服务大厅、宣传品制作室、人口学校(药具展室)、优生咨询(青少年咨询)室;③药具管理科室:药具室(门诊药房)、药具库房;④管理科室:站长室、办公室、技术服务股、宣传培训股、药具管理股、档案室、微机室。第十四条器械装备(一)宣传培训设备必备设备:放像设备、照相机、教学黑板(写字板)、宣传栏、宣传展板;三星级计生服务站应配备多媒体投影设备;四星级计生服务站应配备摄影机、电脑触摸屏咨询系统、局域网;五星级计生服务站应设置网站(可挂接县区人口网),实行县区、镇办计生服务站电子信息化管理。(二)检验设备二星级计生服务站应配备医用电冰箱、双目显微镜、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离心机;三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恒温箱、离心机、血凝仪、半自动酶标仪、洗板机;四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超倍生物显微镜、精子动静态分析系统、全自动酶标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五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分析仪、全自动程序化琼脂糖凝胶电泳系统、多功能光密度仪、全自动进样器、荧光定量PCR。(三)诊断设备:二星级以下计生服务站配备便携式B超;三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乳腺诊断仪、电子阴道镜、台式B超;四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数字化B超;五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彩色超声。(四)治疗设备二星级计生服务站应配备红外光治疗仪(光谱治疗仪或微波治疗仪);三星级以上计生服务站应配备前列腺治疗仪、理疗仪。(五)器械设备三星级以下计生服务站应配备简易手术床、节育手术器械、无影灯、抢救设备、消毒灭菌设备;四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心电监护仪、麻醉呼吸机、腹部手术器械设备;五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宫腔镜、腹腔镜。(六)其他设备:电脑、空调、清洗设备、生殖健康档案电子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三星级计生服务站应增配流动服务车。第五章技术人员第十五条根据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陕西省县区、乡镇计生服务站管理办法》和安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安康市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县区、镇办计生服务站要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完成各项技术服务任务。第十六条根据当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的实际工作需要,县区计生服务站至少要确保有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药、护、技专业人员结构要合理。总人口在10万-30万的县区,按1人/万定编,县区计生服务站专技人员上线30人;总人口在30万-50万人的县区,按0.8人/万定编,县区计生服务站专技人员上线35人;总人口在50万人的县区,县区计生服务站专技人员上线不超过45人。第十七条镇办总人数在1万人以下的计生服务站配备4名专技人员,镇办总人数1-3万人的镇办计生服务站配备4-6名专技人员,镇办总人数在5万人以上的镇办计生服务站配备6名以上专技人员,6万人以上的镇办每增加1万人,镇办计生服务站增加1名专技人员。第十八条县区、镇办计生服务站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人员既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比例,又要做到一专多能。专业技术人员要占总人数的8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要占专技人员的75%以上,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专技人员总数的30%以上。第六章机构管理第十九条星级服务机构基本管理管理指标的评比不分级别,参与评比的机构都要按照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规范,达到以下的基本要求。(一)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审批的项目开展服务,如果有超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范围的医疗执业项目,必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