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农业种植合作合同书甲方:湖南绿洁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现金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种植农业蔬果生产、加工项目、销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乙方以向甲方现金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种植、管理、经营、销售,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二、合作期限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乙方入股露天种植蔬菜的基本情况: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乙方按项目建设投产壹年内按人民币每亩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共100亩,计30万元(大写:叁拾万圆整)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包括甲方公司种植的品种、数量、第2页共4页员工人事招聘管理、投产软硬件、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运营等。乙方有权知晓数据,但无权参与。3、甲方保证以销售完成的保底十万元/每年左右给予乙方分红。4、合同到期后,甲方可给予乙方优先续签的权利,乙方不需要续签的,甲方归退乙方原始投入资金。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资金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种植蔬菜的所需费用。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5、甲方负责组织筹集生产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收益金,即:以壹年为单位,如壹年后继续入股,则继续按同等条件入股投资,签署该合同;如果撤资不投,则要求在壹年合同期满后方可撤职,甲方归还本合同乙方签署的资金数目及分红。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生产、管理动态、销售数据的情况。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一切生产活动的数据,包括品种种植分析、数量、人事用工招聘雇用信息、生产原材料成本数据、生产数据、销第3页共4页售数据等。但不参与甲方实施行径。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七、其它约定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基地种植蔬菜权项仍归入股人所有,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2、甲方有权对整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生产方案。3、甲方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如发生洪涝水灾、干旱、地震、虫灾等不可抗因素,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估算损失数据,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非乙方人为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单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损失。4、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乙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甲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5、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行为,甲乙双方共同与国家相关部门协商,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八、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九、争议解决的方法第4页共4页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机关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