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2.1工程质量承诺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工程。12.2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本项目的保证体系。一、质量保证的组织措施1、公司组织质量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组成有效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审核工程实施过程。2、明确项目部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项目经理部质量体系要素职责分配表见下图二、质量保证管理措施根据公司质量体系要求,质量管理按以下步骤进行:1.资料管理1)为保证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能被有效地控制,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文件和资料,采取按职能分工负责管理。2)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和地方档案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将工程管理、工程竣工文件和资料整理并分别移交给公司、业主和地方档案部门。2、材料控制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文件、施工图纸、任务分工,制订材料和半成品需用计划,其内容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品标准、供货时间、验证方式等。2)项目经理部材料员采购对工程产品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材料、半成品时,首先应对合格分供方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分供方应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3)材料员根据已审核批准的材料采购计划与合格分供方签订《工矿产品供销合同》。采购合同必须包含如下主要内容:4)分供方资质或生产许可证,联系方式;5)验证方法,标识和运送方式;6)不合格或争议的解决方式方法;7)如需要时业主的验证方式和条件保证;8)供货时间和持续供应能力;9)项目经理部定期检查分供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发现供货信誉下降和供货产品质量降低,应中止与该分供方合同,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并重新按程序要求选择合格分供方。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1)本项目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凡容易混淆的均应进行标识,并保持标识的完整和唯一性。2)本项目需要标识的:3)原材料:土工布等。4)凡是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涉及到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均应具有可追溯性。产品的质保书、合格证、复检单、施工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应保持记录一致性。4、施工过程控制1)本项目应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本工程各部位施工应遵循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浙江省有关海塘建设的技术规定等进行施工及验收。2)施工过程a)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进度设计,并按要求,编制季、月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公司施工技术部。b)进度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各项资源的供需情况,力求安排得科学合理。c)对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难度较大的节点,项目经理应预先组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采购人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节点的实现。d)每月底根据施工实际进度对计划进行调整,并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公司施工技术部。e)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图纸自审并参加业主召集的图纸会审,并将图纸自审的问题提交设计答复。f)技术员对进场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专业技术培训,质量安全员分别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安全措施交底、素质教育,有要求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g)质量员对进场的材料、半成品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合格。h)施工员对进场的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进场验证,确保性能满足施工要求。技术员对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进行控制。i)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对监理、业主、监督站和公司相关部室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果是书面通知应有整改情况反馈。3)工序交接控制a)工序由质量员组织交换,并执行自检、互检、专检质量检查制。b)合同约定的有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工序交接需监理、质监站、业主到场验证的,在专检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提前约请到场。c)隐蔽工程必须在专检合格后,按规定需经监理、质监站、业主、设计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d)不同施工单位专业间工程交换,应由监理、业主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4)关键工序a)关键工序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采用清楚实用方式,如操作规程、工法、装饰样板间,特定的操作要求等,作为操作人员的技艺评定准则。b)关键工序所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施工机械,必须经质量员、施工员经审定验证合格。c)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到场监控,关键工序施工完成后,质量员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工序检验、评定。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5)特殊工序特殊工序开工前应遂项确定其施工条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专职人员进行以下内容的监控检查:a)人员资格审查,验查岗位证书;b)审核机具进场验证记录和保养记录;c)主要材料和半成品的材质证明、复检证明、合格证的审查,并审查其是否具有可追溯性;d)检查经审批的施工作业设计和交底记录;e)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f)必要的技艺评定准则(规范、工法、制度);g)对作业设计规定的活动,其检查、执行、验证人员的责任落实;h)特殊工序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按照作业设计规定要求,进行连续监控,对过程参数做好记录,质量员予以验证。在特殊工序施工中,若工艺参数发生异常波动,应按作业设计中制订的紧急措施进行纠正,若仍不能纠正,则应停止施工,采取保护措施,找出原因后才能继续施工。继续施工时,如果因施工中断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返工重新施工。特殊工序施工完毕后,施工技术人员仍然要继续监控产品特性和过程参数的变化。5、材料的检验和试验1)成立工地试验室,原材料、半成品检验和试验a)凡本项目采用的原材料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复检。2)过程检验和试验a)凡工序过程试验项目土工布并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b)工序检验(包括隐蔽工程),各工序进行完后,应认真开发自检活动,做好自检记录,施工技术人员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专职质量进行核定,并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3)最终检验a)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经理部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报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和质量监督站检查合格后,向为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b)永久性水准点的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定位记录,沉降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c)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d)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接验收记录;e)设备和管线调试、试压、试运转等记录;f)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试块、焊接、材料试验、检验记录;g)其他有关技术文件。6、检试设备及计量器具的控制1)本工程项目上使用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均应处于校准状态,以保证为质量活动提供可靠的数据。2)技术员应掌握在用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的配备清单或台帐负责。负责对检试设备及计量器具的配备、保养、有效周期的控制。7、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挂牌为标识,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以监理签核的检验单为标识。8、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应按程序文件规定审批后实施,必要时需经设计、业主和监理签证后实施。9、纠正和预防措施1)项目经理部负责将收集到的不合格信息每月上报公司办公室,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约请监理、业主、质监站到场验证。2)接到公司下达的预防措施通知后,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结合本项目质量管理实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实施预防措施,并将实施结果报公司办公室。10、搬运、贮存、防护1)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贮存应根据原材料和半成品的特性要求堆放保管,保证存放环境符合要求,存放场地符合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具体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2)工程施工期间和已完工工程交付前,项目经理应按照公司《关于对半成品的防护的规定》组织实施对半成品、成品的防护。11、质量记录的控制1)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包括:a)施工记录;b)质量检验、试验、评定记录;c)技术管理、技术签证记录;d)工程交工验收记录;e)项目质量体系运行记录。上述记录按规定要求在施工过程作好记录,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2)质量记录的控制,应按类收集、编目保管,便于存取和查阅。3)质量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能正确辨认。12、统计技术1)本项目经理部执行技术标准规定的统计技术,具体有:a)分析质量信息,进行质量改进过程中运用排列法、因果法、对策表。b)施工进度采用网络图。2)业主和质量监督机构有要求的,项目经理部负责采用。13、培训1)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对参加施人员进行质量意识教育。2)技术负责人配合公司确保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工人的技能符合要求,特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三)竣工后的质量服务执行公司质量回访制度,由项目经理会同公司施工技术部进行定期回访,并随时恭听业主使用意见,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反馈档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正,为业主提供最终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