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标准Q/QJB147A—2011代替Q/QJB147.1~147.5-200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事业单位评分检查表)2011-XX-XX发布2011-XX-XX实施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布Q/QJB147A—2011I前言本标准代替Q/QJB147.1~147.5-200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本标准与Q/QJB147.1~147.5-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考评程序增加了考评前书面材料初审、复审;——考评时增加了终止复评的条件;——将原标准的5个部分调整为本标准中的5个评分检查表;——删除原标准中“职业卫生健康”,将其考核要求调整至“综合管理”和“生产设施与场所”中,统一了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火化工品研制生产单位、服务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综合管理”的考核项;——各检查表中“综合管理”部分增加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作业审批”、“特种设备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达标”、“设计、工艺安全性”、“安全文化”、“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考核项;——对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考核项的分类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将“气瓶”与“气焊(割)机”、“工业炉窑”与“铸造熔炼炉”、“皮带运输机”与“装配线”等考核项合并,增加了“其他压力装置”、“烘箱”、“其他电器设备”、“波峰焊机”、“空调制冷机组”、“洁净厂房(室)”、“电装作业场所”等考核项,删除了“木材及木制品库”、“试车台(站)”、“注塑机”等考核项;——对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考核项的分类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将“气瓶”与“气焊(割)机”、“高(中)频电炉”与“电阻炉”等考核项合并,增加了“其他压力装置”、“电气试验站(台、室)”、“其他电器设备”、“离心台”、“波峰焊机”、“装配线和输送机械”、“空调制冷机组”等考核项,删除了“木材及木制品库”、“试车台(站)”、“办公室基本安全条件”、“建筑机械”等考核项;——对火化工品研制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考核项的分类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对“火炸药制品库”、“危险品装配测试”等考核项重新分类;增加了“其他电器设备”、“电梯”、“木工机械”,删除了“绝热包覆场所及设备设施”、“发动机力学环境场所及设备”、“火工品产品分解场所要求”、“试验靶场及设备设施”等考核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增加了“设备基本管理”、“电动吊篮”、“砂轮切割机”、“饮用水”、“急救器材”等考核项;——对服务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检查表中涉及危险化学品考核项的分类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将“气瓶”与“气焊(割)机”等考核项合并,增加了“其他压力装置”、“电气试验站(台、室)”、“其他电器设备”、“厂内机动车辆”、“金属切削机床”、“空调制冷机组”、“运动健身游乐设备设施”等考核内容,删除了“木材及木制品库”、“全自动电热水器”、“洗衣房及洗衣机械”、“消防系统”、“餐饮”、“食品卫生”、“中水系统卫生”、“游泳池”、“医疗技术”、“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等考核项。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研生产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海滨、王志、蔡义波、赵春健、周文胜、宫春玲、朱建军,吕喜祥。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Q/QJB147A—2011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的项目、内容、方法、程序、要求和等级划分等。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其中:表1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机械制造或航天产品装配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表2适用于集团公司以科研开发为主的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表3适用于集团公司以火化工品研制生产为主的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表4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表5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物业、动力、酒店、医院、学校等服务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QJ2216复合固体推进剂储存运输安全技术规定QJ2891A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的安全要求QJ3144复合固体推进剂厂房危险等级和安全距离的确定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WJ2470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Q/QJB181-2010危险作业安全评审和审批管理规范兵总质[1990]2号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A、B、C、D类单位A、B、C、Denterprice《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天工法研[2009]1043号)第六条确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类别单位。3.2危险作业HazardousworkQ/QJB147A—20112科研生产过程中存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登高吊装,以及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危险作业主要包括火化工品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特种作业、反向作业、临时作业、检修作业等,以及其它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作业。3.3危险品Dangerousgoods火药、炸药及其制品。3.4危险性建筑物Dangerousbuildings火药、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储存、试验场所。3.5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3.6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organization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3.7施工方案Constructionscheme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3.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Projectofmoredangerousdivisionalandsubdivisionalwork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4一般要求4.1考评机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安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安评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复评工作。安评中心的业务接受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4.2考评内容本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生产设施与场所两大部分考核内容,考核满分为1000分。4.2.1综合管理主要是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其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措施的完善性和操作性,人员安全素质的水平及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能力。分数为300分。4.2.2生产设施与场所主要是考核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发生的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及与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数为700分。4.3考评方法4.3.1根据单位生产作业性质从表1~表5中选择一种检查表作为考评依据。4.3.2按照相应表中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据实评分。4.3.3若单位不拥有所列的考评内容,即为缺项。最终得分应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折算:考评最终得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缺项分之和)]。4.3.4在综合管理考评时,应有的项目无档案或见证材料视为不合格。4.3.5对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抽查考核人数不少于在册职工总人数的5%~10%,并考虑人员的代表性。Q/QJB147A—201134.3.6在生产设施与场所考评时,应有的安全设施实际没有或不完好,则视为不合格;应定期检测的未定期检测或无见证材料,视为不合格。4.3.7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抽查数量:10台/套以下(含10台/套)的全部进行检查;10~100台/套(含100台/套)的,抽查10台/套以上;大于100台/套的,抽查率应大于10%。4.3.8检查表中“*”表示否定条目,若未满足该条要求,则此整个项目不得分。4.4考评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分为一级、二级甲、二级乙三个等级: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最终得分不少于900分,且其考评内容的缺项分之和少于150分;二级甲: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最终得分不少于900分,且其考评内容的缺项分之和多于或等于150分;二级乙: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最终得分不少于800分,少于900分。4.5考评程序4.5.1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分为自评、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复评、核准等阶段。4.5.2自评应由各单位组织。4.5.3单位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填写《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申请表》,并附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汇总表》,经院级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送安评中心。集团公司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安评中心。4.5.4三年内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不得申请一级或二级甲。4.5.5安评中心收到复评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应先进行书面材料的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复审。4.5.6审查书面材料时发现下列问题,退回材料,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a)申请材料未按格式填写;b)申请材料前后不一致;c)申请材料与申请单位实际情况不符;d)其他影响复评的问题。4.5.7连续两次被退回材料的单位12个月内不得再提出复评申请。4.5.8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安评中心成立考评复评组,进驻单位现场复评。4.5.9现场复评工作程序如下:a)召开复评首次会,复评组听取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汇报(参加会议人员应包括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员工代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骨干);b)抽取部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c)审查综合管理档案资料;d)审查作业现场生产设备、设施、场所情况;e)对综合管理和现场审查情况进行分析评议;f)填写扣分和其他问题登记表,编制复评报告;g)复评组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复评情况;h)召开复评末次会,复评组汇报复评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同首次会);i)复评组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扣分登记表和其他问题登记表上签字。4.5.10复评组进驻单位现场复评时,发现下列情况时中止复评,提出整改建议,撤出复评组:a)复评期间单位发生生产安全或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事件);b)弄虚作假,伪造文件和资料,申请复评验收材料与单位事实严重不符合;c)在安全生产考试和考核中作弊;Q/QJB147A—20114d)I、II级危险点及关键部位管理失控;e)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f)现场发现严重违章;g)未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h)前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验收时提出的问题未整改;i)单位不主动配合复评组工作;j)其他影响复评组客观评价的情况。4.5.11被中止复评的单位,经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申请复评。再次复评时,单位仍出现前款所列情况,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复评。4.5.12现场复评结束后,安评中心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报告》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汇总表》。4.5.13复评中的不符合项,由单位按照复评报告的建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安评中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