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赫韦利扬至塔科特第3施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赫韦利扬至塔科特第3施工部公路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巴基斯坦赫韦利扬至塔科特第3施工部所管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三条所有参建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高速公路跨越式发展的思路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国国家、交通部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熟悉施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要求,并严格贯彻落实。第四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至上”原则,全面落实公司要求的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单位工程主要责任人实名制登记档案,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可追溯制度。第五条以“工厂化、机械化、专业化、信息化、属地化”等手段为支撑,积极推进施工过程标准化管理,贯彻“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的管理理念,建设“优质公路、平安公路、绿色公路、和谐公路”。第六条各部门及各营地应严格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接受各级各类单位的检查工作。第二章方针和目标第七条质量管理方针:雕铸路桥品牌,铸就现代文明。第八条工程质量总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1)施工过程零缺陷;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得分96分以上;质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2)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0案次;(3)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4)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5)达到顾客和相关方满意率:100%;(6)确保优良,争创国优。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九条项目部的质量责任(一)严格执行巴基斯坦法律法规、公路局有关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及总经理部标准化管理制度,作为施工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二)按照合同约定组建项目部,配备项目部管理及营地作业人员,建立并落实公司有关工程质量实名制和工程质量“可追溯”制度等质量岗位责任制。(三)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细化分解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办法,送监理单位审查。(四)组织现场技术、管理、作业班组人员参加工程质量知识培训学习。(五)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人员和试验检测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开展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工作。(六)做好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及半成品等试验检验工作,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七)组织施工图内部审核及现场核对,发现勘察设计与现场情况不符时,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和总经理部。(八)积极参加总经理部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测量交桩复测,完善相关手续;负责标段施工测量,按规定向监理单位汇报测量成果。(九)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动态优化调整,调整方案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十)组织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要点控制卡片,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下发作业层实施;及时组织作业层施工技术交底,并履行双方签认手续。(十一)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分析会、工地例会,汇报质量管理情况,并按照会议决定,及时解决或整改现场问题。(十二)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填写检查记录,报监理核查并完善相关手续。(十三)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十四)按规定做好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保证竣工文件真实、完整。(十五)配合并接受监理的现场检查,整改、反馈监理提出的质量管理问题。(十六)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负责。第十条试验室的质量责任(一)试验室应按照国家及交通部有关现行规范规程开展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二)试验检测人员应保证检测方法正确,操作准确,数据真实,及时向有关各方提供试验、检测报告。(三)积极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管理可追溯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营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实行实名登记备案,签署质量责任承若书,对所负责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十二条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制度为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满足业主及总承包商施工部署要求,制定本制度。1.施工图现场核对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部具体实施,项目全体技术人员参加。2.审核范围包括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测量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审核依据包括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原则,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文件涉及的标准、规程、文件等。3.职责a、工程部负责组织审核,各技术人员对所有施工图逐一进行核对,测量队对重要地形地貌进行测绘并报工程部形成测绘书面资料。b、核对的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记录”。c、核对结果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后,工程部形成书面报告报监理单位和总经理部,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报告单”。d、工程部负责追踪意见反馈结果。e、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程序①、收到施工图后,合同部进行登记管理。同时送总工程师后立即组织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②、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图涉及的专业、核图工作量的大小等,确定参加核对工作的具体人员。③、进行现场及室内核对。④、将存在问题或优化设计内容或建议形成书面“施工图现场核对记录”。⑤、工程部形成“施工图现场核对报告单”书面报告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报监理单位和总经理部。⑥、工程部跟踪审核意见反馈情况。4.施工图审核内容a、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的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对桥涵平面布置、纵横断面等进行核对。b、对照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鉴定说明等对设计参数、结构尺寸、设计说明等进行核对。c、对设计施工建议方案进行核对。d、对设计工程数量的项目和量进行核对。5.对施工图核对工作中形成的审核等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并保管备查。第十三条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技术交底(含补充图纸,作业指导书)一般是指施工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及设计意图的交底;或是施工方案、工作程序、工艺流程、施工准备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等和其它一般性技术交底。2.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重点、难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工序、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成本控制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3.施工技术交底是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重要保证,是现场质量管理的关键,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对各部门或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部对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人员对各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4.技术交底内容应充实,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其真正发挥生产技术指导和施工技术准备的职能。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5.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6.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请设计、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并认真讨论,消化交底内容。必要时对内容作补充修改,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措施的变动,应按有关程序审批。7.技术交底的内容:在项目施工开工前,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组织专业策划、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大纲,对本项目的生产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是本项目施工和技术管理的整体性安排,一般包括:a、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主要单位工程概况及各施工队和作业班组施工任务、范围划分;b、本项目施工设计意图、特殊施工过程和关键工序,施工平面布置的具体计划安排;c、具体的质量、安全、工期、责任成本、环境、文明施工目标以及具体的措施;d、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节点工期要求,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所有资源需求计划及到场时间要求;e、施工方案、分项项目工程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流程,关键工序及特殊施工过程作业指导书,重大施工方案(深挖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浇灌、路堑深挖、台阶法开挖、大型桥梁施工等);8、技术交底注意事项a、技术交底要具有科学性b、技术交底要具有针对性c、技术交底要具备操作性,包括:①、具体性对施工结构的具体尺寸进行交底,建立施工图翻样制度,保证无论施工到何位置,现场施工班组手里都有标注清楚、通俗易懂的施工大样图;②、全面性技术交底要以现场干的,就是交底中写的、画的为指导思想,不能发生班组施工自由发挥的情况出现,一旦发生漏项情况,班组立即通过一定的程序反馈得到解决。③、实用性技术交底中不允许使用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及宜按…等词语,要在大样图的基础上,把设计图纸的控制要点写清楚,把规范的重点条文体现在大样图和控制要点里,同时把要达到的具体质量标准写清楚,作为班组自检的依据,使施工人员在开始施工时就是按照验收标准来施工,体现过程管理的思路,使施工人员变被动为主动。9.技术交底的方式:采用书面交底、会议交底和现场交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技术交底的责任a、一级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各营地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参加;二级技术交底工作工程部组织,向技术人员进行交底;三级技术交底是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交底时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项目总工程师和安质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b、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则有权停止其施工,必要时报上级处理。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c、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是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亦应负责。第十四条开工报告申请制度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开工管理,严格开工条件,规范单位工程开工(复工)的报告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能连续、有序地进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单位工程的开工(复工)报告制度,是严格基建程序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划分为单位工程的开工或停建后的复工,都必须在正式开工或停建后复工之前,办理开工复工报告审批手续。2.单位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架设临时通信、电力线路、修建临时道路等不属于正式开工。3.开工报告的填报制度要求:a、开工报告的编制和上报由工程部主控,安质部、物设部、试验室、测量队配合进行。b、在接到施工任务后应组织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及总承包商、监理的有关要求将本段内施工任务进行质量控制单元划分,批准后遵照执行。d、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单元和总承包商、监理的有关要求列出管段内的开工报告清单,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清单审核无误后,分发到各相关营地及部门,使其在每次开工前做好准备工作。e、标段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部负责上报,单位、分部、分项及试验段工程开工报告由各营地负责按程序上报,同时报路桥分经理部存档。f、单位工程开工条件为:⑴、测量放线准确无误。⑵、按规定完成了施工图现场核对,需完善、优化的项目变更设计图已到齐,并经核对无误。⑶、完成征地、拆迁,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⑷、已明确该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⑸、施工机具设备已进场,满足施工需要,并已安装调试就绪。⑹、进场材料满足连续施工需要,且完成了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⑺、编制并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⑻、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填报及审核的其它条件: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②、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③、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无错别字,签字盖章齐全,争取一次通过,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