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阳市xxx有限公司章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制定本章程。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安阳市xxx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xxx二、公司的经营范围:3、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三、公司的注册资本:4、公司的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上述资本经验资机构认可,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四、股东名称:5、自然人股东:xxx、xxx。法人股:xxx、xxx。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权利:(1)、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经营管理;(2)、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3)、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5)、公司依法解散时,股东依出资比例分配按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7、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维护企业利益;(2)、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金额,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依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4)、公司成立后,发现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5)、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8、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xxx现金xx万元xx%xxx现金xx万元xx%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9、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依据下列条件:(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10、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2)、公司实行股东会制度,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3(3)、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向股东会负责,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本届任期由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4)、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本届任期由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5)、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11、股东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和检查公司的管理制度;13、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副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和副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副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14、议事规则:(1)、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或股东委派人员行使表决权,三分之二才能形成决议,股东委派必须出具书面证明,明晰委派权力;(5)、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5(6)、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5、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16、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需延长期限,由股东会作出决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7、公司的解散事由:公司解散应当经股东会讨论,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18、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先报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程序分配:(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银行贷款,企业债务;(4)、按股分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若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组织在清算完毕三十日内,持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完结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6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十二、附则:19、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20、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21、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2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2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4、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全体股东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25、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26、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27、附:股东出资明细表(执行董事、监事名单)x年x月x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