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治本之策。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04〕69号)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二、工作内容(一)健全组织机构1、积极发挥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2、各村成立相应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村级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3人或5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组长1名。推选条件是: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对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作出答复或进行整改;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4、设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2-3人产生,设组长1名。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明确公开内容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财务、村民自治事务和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行政事务,村级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1、财务公开。村级财务情况。村集体经济收支情况(公开明细账目);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等情况。2、事务公开。(1)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的发包,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宅基地的规划、申报、批准和使用。(2)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教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情况等。(3)工作安排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农村劳务输出情况。(4)村干部管理情况。村干部报酬、民主评议、考核、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3、政务公开。(1)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关于“三农”和税费改革等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补、水电费收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2)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国家投入的扶贫、移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3)户籍变动及计划生育情况。当年本村农业及非农业人口的变动情况、当年符合政府规定人员生育证发放情况,人口出生情况,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以及其它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4、村民点题公开。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应及时公开。(三)规范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1、财务情况。所有收支按自治区农业厅统一制发的财务公开表格式样,按月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2、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一般按季度公开,发生具体事项时,必须在事前、事后公开。3、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工程立项前、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后都要公开。4、工作安排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等在年初公开,有调整变更的,随时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在会议结束后7天内公开。5、村干部管理情况。村干部报酬在年初公开,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在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开。6、政策落实情况。随时公开。7、社会救助情况。按季度公开。8、户籍变动及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证发放情况在年初公开,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按季度公开。9、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随点随公开”。(四)丰富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节俭、群众认可的原则,在村民小组会议室、村交通要道等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永久性村务公开栏(每村至少有一个),村务公开栏可以设置财务栏(必须公开明细账目)、政务栏、事务栏和村民点题栏,并设置群众意见(举报)箱。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卡”、“民主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等其它有效形式公开。(五)严格公开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六)健全管理制度根椐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各项村务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和落实以下制度:1、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村民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召集村民会议。2、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和住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其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多民族居住的村,各民族都应当有代表。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提议或村民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3、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位村民代表联系若干户,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上级会议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内容;教育疏导和督促村民自觉履行义务,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组织村民讨论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指导联系户科学种养,开展互帮互助,协调邻里关系等。4、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最重要的民主管理制度,是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规定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村中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明确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5、工作移交制度。在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10日内,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6、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8、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村委会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并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中。村委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要使用印章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9、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乡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评议前,由乡镇提出评议村干部和报酬发放标准的指导性意见;评议时,先由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然后由村民代表在民主评议考核表上评定“好、中、差”等级,统计评定结果并张榜公布。10、村级集体财务审计制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组织对农村集体财务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结果应及时向村民公布。11、村务公开反馈制度。在村务公开栏旁必须设立意见箱,群众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10日内作出答复。12、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3、村级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村委会应当有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承办人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给予的答复、处理结果等,年终将有关内容和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村级各类档案原则上应长期保存。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学习阶段(年2月—3月)通过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专栏、网络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