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一、适用范围本技术审核要点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重点和要求,审核意见的编写要求。适用于环境保护部组织审查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其他部门和单位委托的同类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和咨询,可参照执行。二、总体要求(一)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发展战略,以及贯彻落实资源环境政策与法规为基本出发点。(二)技术审核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标准,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和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审核结论的科学性。(三)技术审核应重点审核规划线路对沿线医疗卫生、居民住宅和文化教育等声环境敏感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影响,规划线路选2线、布局、规模、站址布设、配套设施选址、重点段施工方式环境合理性的综合论证,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环保对策措施等内容。(四)技术审核应从报告书所用资料、数据的有效性,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全面性,规划协调性分析的完整性,评价方法选择的适当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的可信性,优化调整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性等方面给出明确的审核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改进与完善的技术审核意见。(五)规划本身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技术审核应明确要求报告书提出否定或调整规划方案的意见:1、规划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不符。2、规划布局和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存在空间冲突或与其保护要求相抵触。3、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且无法提出成熟、3可行的减缓措施。(六)当报告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技术审核应明确提出报告书修改后再提交审查会审议的建议:1、评价内容有重大缺陷或者遗漏,不符合相关导则要求。2、规划协调性分析不全面,结论不明确。3、现状调查和评价不规范;采用的资料、数据缺乏时效性,失实,或者相互之间存在矛盾。4、环境影响识别不全面,没有突出规划的主要环境影响和资源环境制约因素,规划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有重大遗漏的。5、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方法选择不当;对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价结果明显不合理,需要进一步论证。6、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论不可信。7、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8、预防或者减轻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缺乏针对性、可行性,或存在严重缺陷。9、未附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者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三、主要技术审核参考HJ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4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45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10.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24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GJT170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50542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四、技术审核内容和要求重点审核以下报告书需要阐明或分析的内容,如果存在缺项、漏项、资料不足、分析不充分、对策措施不可行、结论不明确等问题时,需在审核意见中明确指出。(一)规划概述1、重点审核报告书对于规划内容说明的真实性。报告书应在对规划的有关内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出发,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说明。内容应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提供的信息直观、易懂,有助于判断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52、规划编制背景包括任务由来,规划编制依据、编制过程,建设规划与线网规划的对应关系和调整变化情况,规划和环评互动过程及取得相关成果等内容。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的,还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中涉及的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系统制式、技术标准、车站和车辆场段(停车场、车辆段、综合维修基地)布设等规划内容的调整意见,以及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的采纳情况,如未采纳应说明原因。3、规划目标包括规划的建设年限、规划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内容。4、规划方案包括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各条线路的起止点名称、线路长度、走向、敷设方式、埋深、车站分布布局、施工方式等情况,各停车场、车辆段、综合基地及主变电站规模、选址,建设规划的系统制式、车辆选型、轨道及车站等相关技术标准(如车辆规格、最高运行速度、钢轨、扣件、道床等)、运营组织、客流预测等。5、基本图件:区域地理位置图,线网规划图,线网规划换乘点分布图,线网规划建设时序图,建设规划线路走向示意图,建设规划线路敷设方式示意图,车辆段、综合维修6基地、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平面位置图。6、基本表格:线网规划指标一览表,建设规划规模表,建设规划线路结构表,建设规划线路及车站布局表,线网车辆段(停车场)设置及分工表,建设规划控制中心一览表,建设规划线路运营指标统计表,建设方案客流预测表,规划线路运营指标统计表,建设规划总体工期安排表。(二)规划协调性分析1、审核报告书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发展定位、建设规模、线路走向、配套设施布局等与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的全面性和可信性。若规划存在多个方案,须逐一进行分析。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包括:与行业发展政策、技术要求、管理规定,行业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要求等的符合性。规划符合性分析包括:与所在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重点分析与规划区域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文教区及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冲突和矛盾。规划协调性分析包括: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7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旅游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规划方案的内部协调性分析包括规划各条轨道交通线路在线路走向、敷设方式、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协调性,以及与相关配套设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在建设时序上的协调性。2、审核报告书对规划方案中环境保护规划有关内容的分析的全面性。3、审核报告书通过规划分析所建立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性和合理性。4、基本图件:规划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图,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相关规划图件,以及规划图件与上述图件的空间叠加图。5、基本表格: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源强分析表,政策、法规、规划协调性分析一览表等。(三)现状调查与评价1、审核报告书现状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与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报告书应对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资源状况、环境质量及污染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评价。2、自然环境调查包括: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地震烈8度、气候气象、水系、水文、水文地质、土壤分布特征、动植物资源等内容。规划范围内涉及有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应调查其分布特征。3、社会经济调查包括:经济概况、人口密度、对外交通现状、城市道路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4、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区域噪声的特征和变化规律、声环境敏感目标调查。声环境现状评价可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资料应为评价区内近三年的噪声监测资料。现状资料不满足要求的,应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开展现状监测。审核报告书给出的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功能区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超标情况及原因,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等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5、环境振动现状调查与评价重点调查区域内环境振动敏感目标,并针对敏感目标特点,说明区域环境振动现状和影响因素。环境振动现状评价可采用收集资料进行类比分析说明。现状资料不满足要求的,进行现状监测,监测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88)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审核报告书给出的振动源的特征和衰减规律,环境振动9敏感目标,环境振动现状、超标情况及原因等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6、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评价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调查与评价,可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规划线路涉及江、河、湖、海、水库等地表水体的地理分布和水质现状;规划涉及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分布及水质以及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埋藏分布、含水层(组)分布,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埋深(或水位)、水质特征;规划涉及的地下水源地(地下饮用水源井)的分布、保护范围、含水层位置、水质状况以及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等情况;规划涉及的地热、泉域等保护目标的分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及现状。审核报告书给出的区域内主要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各种污染物超标原因;水环境现状质量以及水环境质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7、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重点评价规划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审核报告书给出的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物类别及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主要污染物超标原因、环境空气现状质量、10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等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8、电磁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包括评价范围内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及其与规划线路、主变电站的位置关系、适用标准、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电视接收方式、有线电视入网率等情况。9、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规划涉及区域内土地利用的现状,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各类控制性开发区域基本资料。10、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通过环境影响识别和现状调查评价确定的需要保护的主要目标(包括既有的和规划的)。审核报告书是否明确给出了敏感区及保护目标所处位置、面积、保护级别、保护对象、保护时限、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是否采用图表方式给出了规划线路及配套设施与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临近距离、交界面长度等)。主要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要求见附录一。11、对于已经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设规划或规划所在城市存在已投入运营的轨道线路,审核报告书给出的规划范围内线路分布现状,已建线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经验和教训等内容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准确性。1112、审核报告书通过现状调查与评价明确的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性。13、基本图件:行政分区图、水系图,区域水文地质图、剖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各环境要素现状评价结果图。规划线路及主要配套设施与环境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图。14、基本表格: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表,各类型土地面积统计表,主要社会、经济数据统计表等。(四)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1、审核报告书环境影响识别的全面性和确定的评价重点内容的合理性。报告书应根据规划所在的城市环境特征和建设规划的特点,从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分规划实施和运营两个阶段,对规划目标、线路(线网)选线、车站设置、车辆场段(停车场、车辆段、综合维修基地)布局、敷设方式、车辆选型、配套设施等对城市用地、能源和水资源消费、城市景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生态敏感区、区域环境质量、社会敏感区、环境风险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全面的识别,包括规划实施导致的长期影响和累积影响。2、审核报告书提出的指标体系的全面性和合理性。报告书提出的评价指标体系应体现区域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12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