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浏宝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规章制度一、企业概况二、杭州宝钰组织机构三、员工须知四、应知制度(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二)劳动用工(三)员工入职培训(四)员工在职培训的相关规定(五)员工试用(六)员工调动(七)员工离职(八)工作交接(九)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十)员工考勤管理(十一)薪资管理(十二)奖惩制度(十三)公司财产(十四)公司安全(十五)员工投诉解决六、工服管理七、费用报销八、出差九、合同管理十、考评制度十一、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十二、系统使用规范十三、投诉建议十四、附则十五、附件企业概况杭州宝钰是由唐东声先生于2002年创立历经12年,在宝钰人共同努力下已发展为涵盖东西南北4个大区完善的汽车销售体系,是以宝马及路虎品牌为主的汽车销售公司,公司的宗旨是以诚信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在杭州汽车城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价优的、可信的选购宝马&迷你品牌汽车的理想场所,同时也承接以浙、沪、苏、皖(东区)为主的宝马路虎4S店分销业务。公司虽诞生时间不长,但有胸怀自然目光高远,公司将以现有东区资源网络为基础逐步加深细化销售渠道,并向大区拓展业务。集天下有志之士、科学管理、各施所长、共创宝钰大业,这是宝钰人前进的方向,更是宝钰人不懈的追求。公司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来满足用户的需求和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努力成为东区乃至中国有较强实力专业的、多品牌的、集团化的、跨区域营销的汽车销售服务品牌。杭州宝钰组织机构随着不断发展和壮大,公司将不断优化组织机构,强化组织的严密性,推动企业发展。根据东区经营管理需要,现设定组织机构图如下:三、员工须知(一)工作守则:为达成团队目标进而实现企业总体目标,必须确定规范个人行为和人际关系的要求,作为共同信守的规则。这些带有约束力的内容,实际在于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这对员工了解自己对公司、对同事的行为责任和影响十分重要。(二)员工守则:热爱企业,自觉遵守公司规范、规章、通告。尽忠职守,认真执行上级指令,不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勤于工作,不断充实,适应发展要求。诚实,守信,自信,仁爱,有责任感。相互尊重,精诚团结,严于苛已,宽以待人。顾全大局,维护企业利益,保守公司机密。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谋取非正当利益。提高修养,注意个人形象,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三)行为规范:1、上班:按时到岗;上岗前换好工作服;不聊天、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紧张、有序、高效地工作,离岗外出报告领导。2、打电话:态度和气、热情,内容简短,不闲谈;用语礼貌,婉拒不合理要求;语调适中。3、开会:准时到会,会间不闲聊、不接打电话、不走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仔细听取他人发言,踊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要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4、下班:不早退,不无故拖延;文件资料整理后放好;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拔掉电源插座,关好灯、空调、门、窗、电脑等,安全离岗。5、进出公司打卡。(四)外出办事:遵守其他单位的门卫制度,进门前轻声敲门;交谈时讲明身份及来意;说话和气,举止稳重大方;不讲影响公司声誉的话;事毕,礼貌道别,轻轻关门。(五)协作原则:各岗位人员,应本着分工明确、主动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各岗位人员需认真执行《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在确保按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其他部门需要协助时应积极配合。部门之间,要以公司利益为前提,相互配合,高效率的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互相推诿。(六)工作要求:1、上班时不得在公司内串岗2、员工到其他部门联系工作,只允许做相关工作,不得停留聊天。3、上班时谢绝亲友探访,不得处理私人事务,如家中有急事,应向上级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处理。4、上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吃零食。5、下班后,不得无故在公司逗留。6、工作时,避免不必要的谈话,不得大声叫喊,不得使用免提电话防碍他人工作。7、禁止向顾客、用户、供应商索取小费或礼品,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8、顾客面前,体现公司良好形象,做到主动迎客,不怠慢顾客,急顾客之所急,想顾客之所想,为顾客排忧解难。9、提倡节约,节约使用水电及办公用品。四、应知制度企业制度是企业的宪法,是各级管理者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的处事规则。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1、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宁缺勿滥、精简高效、以德为本、唯才是用。2、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每位员工,发挥每位员工的聪明才智。3、使全体员工树立集体荣誉感、企业自豪感、管理参与感。4、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给予合理的薪资福利,委以适当的权力。(二)劳动用工:1、企业劳动合同采取不同职级、岗位分别确定合同期限的方式。2、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甲方为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的委托人,乙方为员工本人,劳动合同一式二份。3、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综合考评。对不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时办理终止用工手续。员工若有解除关系的要求,应提前30天按离职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及解除用工的手续。4、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有违反公司纪律或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有权依据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关系。5、企业不允许员工在本公司外兼职,发现者按奖惩制度执行。(三)员工入职培训:1、新入职员工均应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及考试。2、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基本情况、发展目标、经营理念(2)训练新人独立销售能力;(3)公司组织机构及主要领导;(4)员工守则、考勤制度等;(5)公司奖惩制度及有关基础规范;(6)公司规章制度。(四)关于员工在职培训的相关规定:参照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五)员工试用:1、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新员工可提前转正,个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试用期满,公司考评员工是否留用。如不符合公司对相关岗位要求的,通知员工不符合本岗位任职条件,办理离职手续。如员工与公司相关岗位略有差距且具有培养价值的,可继续进行试用,试用期累计但不得超过1个月,在试用期满前进行第二次转正测评,第二次转正测评仍不通过者,属测试不合格,不能转正,办理离职手续。2、员工试用期工资参照《薪资制度》执行。(六)员工调动:1、员工调动指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岗位以各类形式的流动。2、本公司如因紧急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一名员工至任何部门任职,被调动员工应该服从调动。3、需跨部门调动员工情况,应由需求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征求相关当事人及其部门经理的意见调配工作。4、被调动员工的薪资待遇按新岗位薪资待遇标准执行。如当月15日前调动的,当月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如当月15日后调动的,次月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5、员工在调动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工作。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有关规范予以相应处罚。(七)员工离职:1、拟离职人员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不限格式,交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交由人事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完成后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离职。拟离职人员提交书面离职申请时,需本人手写签字。如员工离职未办理完毕手续,按私自旷工处理,需由部门代办手续,由直属领导签字。2、离职员工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未经审批的拟离职人员仍需坚持工作,未经审批不到岗工作者,视为旷工。3、离职员工应按直属领导通知的交接时间,于三日内办理完毕部门内部交接手续,并填写《离职交接清单》,重要岗位人员离职时,进行必要的离职审计。4、离职员工在办理完毕部门内部交接手续后,离职员工在此期间内不得再从事原岗位工作,亦不能在无工作需要时在公司逗留。5、如人事部在员工离职确认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结款项做出相应冲抵,必要时可进一步追究当事人责任。6、为了留住人才,降低公司人才培养投资的风险,正式员工工资当月发放80%,剩余10%于当年春节期间发放,另外10%于次年年中6-7月发放。如合同未到期离职,公司将剩余工资作为违约金扣除。如合同到期后离职,需按公司规定提前书面申请,并办理所有交接手续。领导签字后,方可离职。剩余工资,公司将在规定发薪日统一发放,离职员工不做特殊处理。员工离职后,仍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八)工作交接:1、员工交接是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公司文件、资料、记录、档案是否能完整保留,公司财物是否遭受损失,工作是否能无遗漏的有效、及时延续等诸多方面问题,交接双方和交接监督人及各级领导应对交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2、部门内部交接的整个过程应由部门直属领导监督进行,并对交接过程及交接的最终结果负有连带责任和领导责任。部门直属领导确有特殊、必要原因不能参与监督交接的,应向上级领导说明原因,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可由上级领导代为监督交接。3、监督交接者应组织交接双方认真、完整的填写《工作交接记录》。4、交接应包括:文件、资料、记录、档案,名片、手机、电话卡,qq、微博、飞信账号、电脑开机密码等。所负责工作交接,待处理工作交接和其他交接。(1)交接物品包括: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具、办公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U盘、车辆等)、公司配备的手机和电话卡、各种钥匙、公司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等。在交接物品过程中,接收人应注意交接时交接物品的状态,是否损坏、丢失。(2)所负责交接的工作包括:该岗位职责、日常工作内容、考核办法、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有关领导在岗位职责以外布置的其他工作。涉及实物保管工作的应进行盘点并另形成书面盘点报告。涉及帐务、保管现金的出纳应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进行离任审计,并在审计的同时进行交接工作。(3)交接待处理工作包括:待处理工作详细内容及如何处理,目前工作进度及进展情况,公司要求的完成时间及完成标准等内容。5、在交接过程中如发现离职人员故意漏交或故意损坏、丢失文件、资料、记录、档案(包括电脑软盘、光盘及办公电脑内文档、资料)者,本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本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员工内部调动时交接工作。6、在《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的相关各级人员,应对签字确认的结果负责,如员工离职后经查证或发现有其他问题,由相应签字确认者承担相应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并依据公司有关奖惩制度予以相应处罚。(九)人事档案、社会保险:1、公司为所有员工建立个人员工档案,员工应该保证所填写个人资料准确无误,如有意隐瞒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利视情况解除劳动关系。2、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员工对社保相关事宜可向人事部咨询。3、员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员工当月薪金中代扣缴。4、员工自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5、除有关领导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本部门员工资料外,未经总经理允许,其余人员不得私自查阅员工档案(十)员工考勤管理:1、考勤是核算员工工资的主要依据,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的重要保障,各级人员都需予以高度重视。2、部门经理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3、人事部负责对员工考勤的审核工作,并有权随时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4、部门经理应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凡有漏报、错报、迟报或不报的,一经查出,予以相应的处罚。5、员工执行单休制。上班时间为8:40—17:00.员工出入公司都应打卡。考勤一打卡机为准,没有提前说明,没有假条,依制度按迟到或旷工处理。6、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行为可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算。提前获得负责人批准的不按事、病假处理。10分钟以内扣10元,10分钟-1小时上扣20元,1小时及以上扣30元,未与部门经理联络迟到早退1个小时及以上按旷工算。7、加班管理:公司不鼓励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