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1版)(干货版)更多罗辑思维和得到内容分享请加QQ群431651162。我们也将上传其他书籍。得到干货版只要更新立刻上传。群文件里有大量书籍和内容。导读《罗伯特议事规则》虽以罗伯特命名,其实是一本合著。第一作者自然是议事规则的创始人亨利·马丁·罗伯特将军,他在1876年2月19日出版了这本书的第一版。此后一百五十年间,他的媳妇、孙子,以及并不属于罗伯特家族的威廉·埃文斯、丹尼尔·霍尼曼、托马斯·鲍尔奇等人,像一帮接力运动员,一棒接一棒,一代接一代,对此书屡加修订,至今已经推出第11版。“议事”是正式、体面的说法,通俗一点讲,此即一本教人怎么开会的书。我们都该听过,中国人会多,这话既是写实,也是嘲讽。嘲讽什么呢?中国人喜欢开会,却不会开会。中国式会议,不是流于一言堂,就是陷入混战。王石先生为《罗伯特议事规则》第11版作序,曾重点提到后一种情形,他说他所在的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成员以企业家为主,企业家们阅历丰富,个性鲜明,表达欲望强烈,难以被人说服,开会期间,凌乱不堪,如随便打断别人讲话、不经举手申请就发言、讲话不控制时间、不围绕动议展开、跑题等。于是,在2008年4月,他们请来了《罗伯特议事规则》译者和推广者袁天鹏,为其制定议事规则。为什么王石等人钟情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呢?在他看来,《罗伯特议事规则》至少在四个方面远胜于同类指南;首先,《罗伯特议事规则》是人类议事智慧最伟大的结晶,不仅试图提升会议决策效率,还有意防止民主表决变成多数人的暴政,同时划清了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的边界;其次,《罗伯特议事规则》虽然与时俱进,不断修订,不过依然保留了罗伯特将军的初衷:把人类从议事规则分歧所造成的混乱之中解放出来,在原则的稳定性与方法论的适应性之间取得平衡;第三,《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性质,属于建议性而非规制性,它列出典型情况及针对性措施,并不急于推荐所谓“最佳实践”或“制度红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罗伯特议事规则》没有意识形态色彩,它基于常识的力量和冷静客观的语言,无论左中右,都能在这里找到改进各自会议的技术方案。(王石《规则为什么重要》)在这四点之外,还要补充一点,近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撰《民权初步》,参考书目之一即《罗伯特议事规则》,他说,“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言下之意,我们要实践民权,第一步即学会怎么开会。这则构成了我们阅读《罗伯特议事规则》最光明正大的理由。一、有哪几种会,分别怎么开《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主角,统称为“协商会议”。它具有以下特征:如会议要在“共同的场所”进行,保证参与会议的成员都有机会实时交流;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采取自由的行动;在任何一项决定当中,成员都拥有相同的权重,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表达;即使成员表达的意见与会议组织的决定不同,并不意味着该成员希望退出会议组织,会议组织无权以此为理由要求该成员退出;如果有成员缺席,出席的成员可以代表全体成员做决定,不过必须满足会议组织指定的相关条件(如法定人数)。协商会议大致可分五种类型:公众集会、固定组织的基层会议、代表大会、立法机构、董事会。这五种,循序渐进,一个比一个正规,一个比一个深化,一个比一个高端。公众集会最简单,随意性较大,一般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进一步,便是固定组织的基层会议,它需要一个固定的社团作为支撑;再进一步,便是代表大会,由“代表”之名,可知需要选举;再往后,便是立法机构与董事会(“董事会”的英文词根是board,还可译作“理事会”“委员会”,这里指一个社团或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中前三种最常见,这三种当中,则数第二种即固定组织的基层会议出镜率最高。如果协商会议有其组织,那么这个组织通常会包括以下规则体系:法人证书、章程、议事规则、一般长效规则。我们需要重点注意的是第三条“议事规则”,这将是我们谈论的主题。二、当会议主持人的讲究我们首先来谈谈最基本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议事的主体是人,所以开会有一个人数问题。多少人出席,会议才能有效召开,做出的决定才能代表整体意愿呢?当然多多益善,满员最佳。这里要说的不是上限而是下限,根据通用议事规则,即“全体成员的过半数”(这一点并不适用于相对随意、松散的公众集会,对它而言,法定人数一般不做硬性要求,或者说“出席人数即构成法定人数”)。开会得有人张罗、主持,否则会场必将乱作一团。协商会议的进行至少需要两名会议官员,一是主持人(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秉持规则,二是秘书,负责会议的书面记录。这二人都该计入法定人数。主持人的位置十分考究,要保证他能看到整个会场,所有与会者都能看到他,必要的时候,请给他安排一把高椅。会议讲究礼节规范,即礼仪。如怎么称呼主持人:如果他有头衔,称头衔;否则,直接称“主持人”。成员发言,必须面向主持人,即使要对另外一位成员发言,那也必须通过主持人。一般而言,成员发言必须起立。主持人发言,称呼自己的时候要使用第三人称,不能说“我”,而要用“主持人”,如“主持人认定……”。当指定的开会时间到了,主持人需要判断出席人数是否满足法定人数,如果满足,他将从主持人之位站起,等待会场肃静,或者示意会场肃静,然后大声宣布“会议现在开始/开幕”或“现在进入会议程序”。进入会议程序之前,我们还得学习一个术语:动议(motion)。这个词我们也许有些陌生,其实就是提议的意思。所谓动议,指与会者在会议之上提出的、需要会议给予处理的正式建议,它可以是主张某种实质性的行动,可以是表达某种看法,或者要求进行某种调查并将结果向会议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等。成员提出动议,必须取得发言权,这要求他从自己的位置上起立,向主持人申请,主持人可以点头示意,如果会议规模较大,主持人通常要使用正式措辞,如“主持人准许/请某某先生/女士发言”。如果数人同时起立申请发言,那么最先起立并称呼主持人的那位将取得发言权。对动议的处理,可分六个步骤:1.一位成员提出动议;2.另一位成员表示附议;3.主持人宣布议题;4.与会成员就议题展开辩论;5.主持人将议题提请表决;6.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三、动议,动议,动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动议大致分作三类:主动议、辅动议、再议类动议。主动议分为实质主动议与程序主动议,其区别在于,一者关乎实体,一者关乎程序,后者通常采用口头形式,它们的运行规则基本一致。辅动议分为附属动议、优先动议、偶发动议。附属动议,顾名思义,指针对主动议而发起的动议,共计七种:搁置、修改、委托、改期、调整辩论限制、结束辩论、暂停。它的一大特征,即应用于另外一个动议,比如说动议A,而且要在动议A待决的时候,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推进、调整、暂停或者直接否决。所谓附属,正体现了它对动议A的依附性。不同于附属动议,优先动议与当前待决的动议毫无关系,其对象是一些特殊的、紧急的或重要的情况。正因特殊、紧急或重要,它们有理由不经辩论便打断当前的事务,所以名曰“优先”。优先动议共计五种:要求遵守议程、提出权益问题、休息、休会、指定后续会议时间。偶发动议与附属动议接近,不过它处理的是跟规则和程序相关的问题。基于其偶发性,必先得到解决,然后才能处理当前的主动议。而且,大多偶发动议不可辩论。其类型主要包括程序问题、申诉、暂缓规则、反对考虑、拆分议题、逐段或逐条讨论、起立重新表决、关于表决方式的动议、关于提名的动议、请求免责、请求和咨询等。在此谈一下各种动议之间的优先级关系:与名目相反,辅动议优先于主动议;三大辅动议中,从名目可知,优先动议优先于附属动议,偶发动议则优先于“另一个待决的动议”。最后说说再议类动议,所谓再议,即对已经处理的动议再次进行考虑。它分作四种:恢复、取消或修改、收回委托、重议。四、场与次、休息与休会,概念别弄混这一章主要讨论常用会议术语,如“一场会议”与“一次会议”,我们可能常常混淆。严格说来,“次”的内涵更大,包含了“场”,一次会议可以包含五场、十场会议。所谓一场会议,指组织成员在同一个场合正式集会以处理事务,会议需要连续进行,除了短暂休息,成员不可解散离场。所谓一次会议,指组织成员围绕既定的会议程序、议事日程、时间表或公开宣称的目标而开展的一场、或者连续若干场会议。还得区分一组容易混淆的概念:休息与休会。它们的区别在于效果:休息结束后的会议直接从断点继续,如同没有休息一样,没有任何开幕的步骤;休会结束后的会议,一般先有开幕的程序,并且要宣读上一场会议纪要,然后从断点继续。会议类型包括例行会议、临时会议、后续会议、年度会议、闭门会议、公开会议、电子会议等。不要小觑了这些词语的辨析,这代表了对专业精神的追求。五、主动议:言简意赅无歧义先说主动议的形式。主动议一旦得到通过,便将作为会议的决定被记录下来。因此,主动议的措辞应该言简意赅且无歧义。那些在辩论之时所禁止使用的语言,同样不可出现于动议当中。此外,要尽量避免在动议当中使用否定陈述,比如,与其说“动议不赞成公开发售基金”,不如直接说“动议反对公开发售基金”。一般而言,不要在动议当中说明动议的理由,因为这样做反而会妨碍动议的通过。有人可能赞成动议的行动,但是并不同意所陈述的理由。如果确实需要说明动议的背景或缘由,可采用决议的形式,在“决定项”前加上“前言”,前言以“鉴于……”开头。比如:鉴于,协会所指派的专家在调查后发现河边地带的低层写字楼普遍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决定,成立一个七人委员会,其中四位是……,另外三位由主持人指派,以起草本协会关于贯彻城市防火安全条例的措施,以及对该条例的修改建议。有些主动议不合规则,属于无效动议,应尽量避免,如主动议不可与会议组织的法人证书或章程相冲突(对法人证书或章程提出修正案则合乎规则),不可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同一次会议当中,不可提出本质上与此前已经被否决的主动议内容相同的主动议;无论是不是在同一次会议当中,都不可提出与此前得到通过并且已经生效的动议相冲突的主动议(若符合重议条件,则可例外);对于“得到暂时处理”的主动议,只要还在会议处理的时限之内,则不可提出跟它们相似或相反的主动议,以免引起会议混乱。六、7种附属动议的实操范例我们已经提及附属动议的七种类型,这一章则具体来谈,并举例说明。1.搁置:指会议根本不想对主动议做出决定,因为无论它得到通行,还是被明确否决,都将造成不良后果,当搁置的动议通过,主动议即被忽略、丢弃,就是说,不再处理,没有结论,而且在本次会议期间不可重提。举例:一家全州规模的专业协会的基层组织会议,面对一个主动议“决定,本分部支持州协会主席杰姆斯·桑顿先生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辩论陷入了棘手的境地,一方面成员尊敬自己的主席,另一方面认为他竞选参议员并不可取,如果直接否决该决议,则可能构成对主席的诋毁,而且无论表决结果如何,都会导致内部的分裂。于是出现了搁置:成员A(取得发言权):我动议搁置(该决议)。(附议)主持人:有人动议有人附议,搁置关于“支持桑顿主席竞选国会参议员”的决议。主持人请A先生发言……如果搁置最终没有通过,主持人宣布结果之后,还得继续讨论原决议即“决定,本分部支持州协会主席杰姆斯·桑顿先生竞选国会参议员”。2.修改:指在动议得到处理之前,修改它的措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修改它的含义,修改的内容称作“修正案”。这是所有附属动议当中使用最广泛、最频繁的一种。无论是被修改的主动议的动议人,还是修正案的动议人,都无权决定是否采纳修正案,必须经过会议表决。成员对修正案的立场,并不影响他对被修改的主动议的立场,无论修正案是否得到通过,在对主动议表决之时,他都可以自由选择赞成或反对。有些修正案不合规则,需要注意避免,如修正案必须切题,即必须与被修改的动议紧密相关,不能引入任何新议题,只能对原议题进行修改,倘不切题,则属违规;如果修改后的动议等于在事实上否决了原来的动议,也属违规;如果修正案改变了动议的种类,如原来的动议是“将待决问题改期到下午两点”,修正案删除了“到下午两点”并将“改期”改为“搁置”,那么这个修正案显然无效。3.委托:指把一个待决的动议交给专业小组(委员会)讨论,以便使问题得到更充分、详尽的考虑和研究,待讨论结果出炉,再交还会议,回归议事程序。委托有三种引申形式,不再把问题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