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第三条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第四条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第五条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第六条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第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第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第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第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第十三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第十四条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第十五条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第十六条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第十七条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第十八条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第十九条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第二十条收费标准一、住宿费1..凡属本公司员工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2.凡属培训人员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二、用餐费: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三、维修费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第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第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第十三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第十四条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第十五条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第十六条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第十七条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第十八条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第十九条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第二十条收费标准一、住宿费1..凡属本公司员工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2.凡属培训人员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二、用餐费: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三、维修费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公司文件编号:XZRH宿舍080510宿舍管理制度页次:1/4实施日期:2008年5月10日一、目的宿舍是员工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考核员工品德标准的一个方面。让员工保持清洁、卫生、整齐的宿舍环境及公共秩序,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及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公司宿舍管理。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三、入住\离宿程序(1)本公司提供宿舍是以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并愿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不愿遵守本制度的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倘若员工离职(任何原因)应在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同时迁离宿舍。(2)公司宿舍实行专人管理,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宿舍管理员开具《住宿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宿舍管理员进行统一安排住宿。(3)宿舍管理员在安排员工住宿时,必须当场与员工一起清点宿舍财物(包括水电表读数),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4)员工离职时,须把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并一起核对《宿舍财物清单》上物品无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给负责薪资核算的文员,方可结算薪资。四、日常管理(1)公司统一安排房间、编排床位、编号并标识,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搬移床位、对换床铺等。(2)公司规定每个宿舍的水电费用为:普通职员20元/月,主管以上级别40元/月,超支部分同宿舍的员工平均承担,在每个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3)宿舍员工要遵守公德,爱护卫生,维护公共财物,相互尊重,和睦共处,不拉帮结派,不大声喧哗,不惹事生非,不歧视他人。中山市新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ZRH宿舍080510宿舍管理制度页次:2/4实施日期:2008年5月10日(4)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爱护消防器材及安全应急设备,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应照价赔偿(损坏时的市价),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处分。(5)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每日值日制度,在宿舍长的带领下自觉整理内务,共同实现宿舍卫生目标:(1)地面光亮无痕迹,墙壁、门窗无污迹、笔迹、水迹、灰尘等。(2)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下物品摆放与床沿对齐;上铺员工物品摆放在靠梯一头,下铺员工物品摆放在另一头;外面摆放生活用品,里面摆放行李物品;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3)睡觉是两床头对头,脚对脚。(4)个人衣物、棉被、鞋袜等勤洗勤晒,保持干燥清爽无难闻味道。(5)湿衣服凉与阳台,干衣服折叠摆放,不在室内凉衣服。(6)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存放过量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更换宿舍门锁,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7)注意宿舍安全,不私拉电线,不私接电源,不生火做饭,不焚烧物品,不携带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与汇报。(8)养成随手关门、关窗、关水、关电、灭火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9)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10)不在宿舍吃饭(工伤、病友除外)、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游戏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11)尊重他人正常休息,早出晚归动作要轻;晚上22:30之前完成私人事务(如洗澡、洗衣服、会客、夜宵等)。(12)进入他人房间要敲门,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进入(特殊情况须汇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进入,事后及时向舍主解释)。中山市新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ZRH宿舍080510宿舍管理制度页次:3/4实施日期:2008年5月10日(13)个人用品存放于自己房间,不在楼道、楼梯、冲凉房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14)保管好私人用品,爱护他人财物,未经主人同意,严禁动用他人物品,损坏他人财物照现在市价赔偿。(15)讲究公共卫生,私人垃圾及时清理;爱护公共财物,主动检查水、电设备及消防器材的正常情况,出现异常及时汇报行政人事部及物业管理处。(16)员工需调宿舍或床位的,须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才能调动,私自调动者罚款50元/次;若因私自调动造成公司与他人损失,或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负责赔偿相应损失并罚款100元/次。(17)已入住员工如需搬离宿舍,必须先向宿舍长报告并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领取《物品外携申请单》填写需要外携的物品,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后,才能搬离宿舍,违者罚款100元/次,若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的,负责赔偿损失。员工搬离时,把《物品外携申请单》交给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和核对员工所携带的物品无误后,在《物品外携申请单》签字放行。宿舍长负责在两天内将搬离的员工姓名、房号、床位号等情况汇报行政人事部。(18)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损坏者承担,并加罚;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19)宿舍电表上的封条,除专管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得打开,如发现有打开的,又无人承担责任的,其责任则由电表所属宿舍的全体舍员一起承担,一律按供电公司标准罚款500元/次。(20)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纪者给予记小过/次作为处罚。中山市新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ZRH宿舍080510宿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