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局急件武铁运函〔2007〕745号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局管内各直属站,各车务段:现将《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武汉铁路局中间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间站的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运输组织科学合理,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车务站段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07〕146号)要求,结合我局车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各直属站、各车务段(以下简称站(段))管辖的三等及以下车站;对于业务单纯、工作量小的二等车站,也可按本办法管理;线路所是否适用由站(段)自定。第二章车站管理体系第三条车站实行站(段)——车站二级管理。对于工作量较大的三等站,可根据需要下设班组,实行站(段)——车站——班组三级管理。第四条车站在站(段)领导下,由站长全面负责。车站设站长1名,根据车站等级、工作量大小,可设副站长等管理人员。副站长等管理人员的数量及设置,应根据路局有关机构编制的规定执行,并报运输处核备。各站(段)要本着精干高效、权责明晰的原则,建立健全车站站长、副站长等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第五条中间站站长任职条件1.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敢抓善管,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协调能力。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担任车站值班员一年及以上。4.符合路局劳动、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六条中间站站长的考核及任免1.对车站站长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评。站(段)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考核办法,并将年度考评结果报铁路局运输处。2.对车站站长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处理。3.站长调整应按规定的程序,并报铁路局运输处备案。第七条中间站站长职责1.在站(段)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车站行政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副站长、管理人员,合理组织生产,实现车站安全、正点、高效、畅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制度、办法;亲自组织制定、修改《站细》、《一班工作标准》、《一批(次)作业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肃“两纪”,执行标准,严格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强化现场作业控制,卡控关键,实现车站安全长期稳定。3.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计划,结合车站的实际,提出阶段运输生产和管理的目标、方针和措施,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4.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车站、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创建活动,提高车站的自我管理能力。5.经常开展全员技术演练和学规对标等活动,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6.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利用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积极开展班组间劳动竞赛活动。7.加强军运基础建设,严格按要求完成军事运输任务。8.加强专、特运输的组织工作,认真落实专、特运作业方案和管理人员上岗盯控制度,确保专、特运输万无一失。9.遇重点任务,应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当发生事故,在上级领导到达前,负责事故救援、应急抢险等组织工作。10.抓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爱岗精神,关心职工生活,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第三章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会议制度1.站务会。每月召开一次站务会议(召开时间可在月末或月初),由站长主持,其他管理人员参加,总结上(本)月工作,研究本(下)月工作。2.安全生产分析会。原则上每月25日至月底前召开,由站长主持,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文电、会议精神;对上月提出的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和考核;对车站当月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分析的项目比照站(段)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内容),重点分析当月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车站管理人员(班组长)、班组、岗位考核情况;研究和部署次月安全重点工作。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根据情况可与站务会合并召开。3.职工大会。车站原则上每月(至少每两月)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在月末或月初),站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可分批进行)。通报上(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下)月生产任务及安全关键,公布劳动竞赛评比结果、违章违纪分析及采取的措施;表扬好人好事;对上级重要会议、文电、指示进行传达、学习、宣传发动、部署;对车站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发动群众提出建议并研究针对措施。4.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四等及以下车站除应按月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之外,其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或合并召开。第九条中间站站长一日工作制度1.提前到站了解安全生产情况。2.参加交接班会,传达上级文电指示、布置生产重点事项。3.按规定及时上岗,对作业实施有效监控。4.深入现场及各岗位检查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每天对行车、货运、客运主要岗位巡视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下半夜0——6点不少于5次,其中2—5时不少于3次);检查接发列车作业不少于5列(特殊线路除外);检查调车作业不少于1批(有调车作业时);对运统-46等行车台帐检查1次,并签名;检查车辆防溜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对接发列车的录音抽查每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5列;每月不少于1次对所有专用线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5次对装载加固和危险货物运输检查。5.落实日班计划,解决关键问题、提高运输效率,组织完成生产任务。6.处理日常站务工作,按规定填写《站长工作日志》(格式及填记内容附后)。7.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车站突发事件和临时性工作,离站须经站(段)长(副)批准,指定胜任人员顶替,并报告站(段)值班室。站长不在车站时,由指定车站管理人员负责履行站长一日工作制度。第十条现场检查制度车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岗位进行检查、指导,要重点突出对关键时间、关键地点、关键作业和关键岗位检查,落实现场检查的量化要求。1检查的重点内容:现场作业是否执行作业标准并严守劳动纪律;现场设备质量是否良好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备品及技术规章是否按规定配备、设置、使用;重点工作是否落实;重点列车接发、重点装卸车、危险品运输等关键作业。2.检查的重点时间:重点作业时间段、节假日、后半夜和交接班。3.检查的重点岗位:行车运转室、调车作业区、驼峰作业区等关键行车岗位,客运、货运关键岗位,偏远、独立岗位。第十一条奖惩制度1.对生产安全、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中发生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并进行公布;2.对防止事故及在安全、运输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及时奖励;3.对班组生产经营效果、生产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运输效率、文明生产和路风问题进行挂钩考核。第十二条值班制度车站应做到全天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掌握运输生产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遇节假日及重点时期,站长要按路局及站(段)要求在岗。第十三条联劳协作制度加强与站区相关部门的联劳协作,每月分析联劳协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站区联劳协作会,及时解决日常运输生产中的联劳协作问题,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运输安全。第十四条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车站每月上旬要按《技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线路、道岔、道口、通信、信号、供电、信息系统等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处理。落实自管设备的修、管、用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使用。第十五条规章、文电、资料管理制度车站应有专(或兼职)人负责技术规章、文电的登记、整理和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岗位上配备的规章及技术资料进行修订。第十六条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制度,考勤簿填记要及时、准确,车站按月进行考核。职工请假按权限由站长批准,特殊情况必须由站(段)批准。第十七条交接班制度1.接班前:按规定组织点名,传达班计划、重点注意事项、文电和上级指示,要求记名式传达的各类文件、电报,要有被传达人的亲自签名;进行规章提问,开展安全预想;参加人员应做到着装规范,仪容端庄,标志佩戴齐全。2.交接班:车站应明确各岗位交接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实行对口交班,严格按“五清、五不交”(五清:列车运行计划清;站内停留车位置、空重去向、防溜措施清;装卸计划清;各种行车备品清;有关命令、注意事项清。五不交:不在规定地点不交;接车时,自列车接近至列车进站停妥或通过列车整列出站前不交;发车时,自待发列车的出站信号开放或交付行车凭证至列车整列出站前不交;调车作业一批未完不交(必须交班时,应停轮并重新下达计划);备品不清,卫生不好不交。)的规定进行交接,做到交清接明。3.交班后:根据需要由值班管理人员主持召开班工作总结会,车站值班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对安全生产、任务完成及其他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第十八条文明生产制度1.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环境日常管理制度,责任区分工明确,定班组、定人员、定责任、定期检查考核。2.环境园林化。车站应结合现场实际搞好绿化,建有园林景点,站场(含货场、客运设施等)整洁,无白色垃圾、杂草。3.岗位洁净化。行车岗位、客运、货运营业处所、办公地点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揭挂整齐,备品齐全,定置管理;除规定的揭挂外,岗位上其它需配备的资料、图表等采用簿册式设置。4.岗位人员着装(标志)统一、规范、整洁,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待人接物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5.食堂、厕所卫生整洁。各种设施、标志齐全,定期消毒,卫生制度落实,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到位。炊事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6.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车站做到日常检查、月度评比,站(段)每月全面检查评比一次,并对检查评比情况进行通报。第十九条学习制度车站应组织职工和班组长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班组长生产管理能力,适应新技术、新设备要求。应坚持班前点名规章提问。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车站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生产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和纪律教育。结合车站设备的特点和人员素质状况,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确定各工种安全关键并制定安全措施,抓好落实。严格督促执行《一班工作标准》、《一批(次)作业标准》,并定期开展对规对标。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结合车站安全关键,积极开展安全攻关,解决生产中的惯性、难点问题,形成闭环管理。第二十一条遇下情况之一时,车站站长或管理人员必须上岗盯控:1.因施工、设备故障信、联、闭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故障及施工;2.基本闭塞设备停用或双线反方向行车;3.暴风、暴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4.切割正线调车作业;5.接发重点列车;6.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旅客列车滞留及其他客运突发事件;7.危险品及超限货物装卸作业;8.专、特运及其它重点工作按路局、站(段)要求上岗。第二十二条日常安全管理以“两纪一化”为重点,抓好以下安全控制:1.接发列车安全控制。确保接发列车特别是旅客列车安全措施落实到岗位及作业程序;把好进路、信号、行车凭证关,防止错办进路、错放列车;抓好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各项的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对有计划的施工要制定具体的作业办法、安全卡控措施及非正常情况下作业预案。2.调车作业安全控制。要控制好调车作业冲、脱、挤、撞惯性事故;把好作业计划的编制、变更等关键环节和作业过程中进路、信号、速度的卡控;落实调车联控制度。3.防溜安全控制。根据上级规定和车站实际建立完善严密的车辆防溜规定并纳入《站细》;对到发线、调车线及其他线路停留车辆认真采取防溜措施;车站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停留车辆防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防溜检查登记簿》登记;车站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对防溜铁鞋、手制动防溜器、防溜枕木等防溜器具的数量、质量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防溜检查登记簿》登记。4.客运安全控制。认真落实危险品查堵、旅客乘降组织、旅客列车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规定和措施。5.装载加固安全控制。落实按方案装车和装载加固质量签认制度;认真抓好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监控设备的作用,防止货物超载、偏载、超重;对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严格执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