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才苹ㄠ液筛兽购鲁财资〔2011〕20号凋萧匣臣抛才苹剃液栖蜗愉┒钓僵稻猿恢跺纶р祁剃Ж陈鞭陕夷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我们制定了《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1考核年度起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1抛才苹剃液栖蜗愉┒钓僵稻猿恢跺纶р祁剃Ж陈第一条为促进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的对象为:各市财政局及各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省直各部门及省直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工作参加所在地级市考核。第三条考评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第四条考评的主要内容:(一)职能及机构队伍建设。主要考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能到位、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二)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考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三)基础信息管理。主要考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度资产报表、资产信息整理和分析应用、产权登记及其年度检查工作情况。2(四)综合管理情况。主要考评全省统一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各地工作业绩及工作创新情况;省直部门资产配置、处置、使用、收入等各环节管理的规范性。(五)信息宣传及理论调研。主要考评信息报送、信息质量以及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六)其他需要考评的内容。主要考评省财政厅布置的特定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五条考评采取基础百分制和特别加分制,考核成绩上不封顶(具体考评标准、计分办法和考评依据见附件)。第六条设立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和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财政系统先进单位不超过考评对象数量的60%,省直部门先进单位不超过省直部门数量的30%。先进个人数量由省财政厅根据年度考核工作需要确定。第七条先进单位考评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日常考核以各市、各部门平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省财政厅了解掌握的相关情况为主,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年终考核以各市、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为主,于每年12月份进行。各市、各部门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按照考评标准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收集有关证明资料,于12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处。先进个人考评由各市财政局和省直各部门组织考核推荐,在实事求是地对被推荐人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做出鉴定的基础上,3形成书面鉴定材料,随同各市、各部门的书面自评报告一并报送。第八条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实际得分和各市、各部门的推荐,由省财政厅分别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省财政厅对考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彰。第九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11年起考核执行。附件:1、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和计分办法(财政系统)2、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评标准和计分办法(省直部门)4附件1:抛才苹剃液栖蜗愉┒钓僵稻猿恢纶é又剁膏仇Ж陈ㄠ液讼赏考评内容基础分计分办法考核依据1、职能到位情况4①市级财政部门资产管理职能到位2分。②所辖县(市、区)资产管理职能全部到位2分,未全部到位该项不得分。政府职能划分文件一、职能及机构队伍建设(10分)2、机构队伍建设情况6①市级财政部门设立专职资产管理机构2分。②本年度组织资产管理队伍培训2分。③建立对部门或县(市、区)资产管理考核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2分。设立正常资产管理经费的加3分;未设立正常费但提供某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的加2分。培训通知、考核办法、自评报告、日常考核二、资产管理制度建设(15分)15制定了有关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评估、交易、产权管理等专项或综合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每项制度计2分,最高15分。以政府名义出台制度、通知每项加3分,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每项加2分,上不封顶。办法文本、自评报告1、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15①系统覆盖范围3分,所辖全部单位纳入系统管理并实现网上数据传输的计3分;②系统安全2分,因人为因素发生任何数据丢失、权限设置不当或数据泄密等安全事故该项不得分。③数据信息完整性6分,未按规定建立和录入固定资产卡片不得分;④系统应用4分,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并运行良好的计4分,运行质量不高的酌情计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不计分。自评报告、日常考核三、基础信息管理(30分)2、资产报表、产权登记及年检8①资产报表报送及质量6分,未按时传输、上报各类报表或数据,每迟报一天扣0.5分,报表或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每错、漏一处扣0.5分,扣完6分为止。②产权登记工作2分,根据自评报告酌情计分,未按规定开展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工作的不计分。自评报告、日常考核53、资产信息分析利用7①整理编印资产信息统计资料2分。②开展综合数据分析2分,根据分析报告质量酌情计分。③开展专题分析每篇1分,最高3分,根据分析报告质量酌情计分。分析报告得到局主要领导批示加2分,市领导批示加3分,公开发表加4分。资料文本、报告文本和领导批示证明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5对省财政厅统一布置的各项日常或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含基础信息管理)认真组织、报送及时、完成质量好的15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迟报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未报送的,不得分。日常考核四、综合管理情况(30分)2、工作成效及创新情况15①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果较好,获得领导批示或明文表彰,省部级每次计5分,地厅级每次计3分,本局主要领导每次计2分,上不封顶。②积极创新,有关创新经验或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发言介绍的,每次计5分,作为经验材料交流的每次计2分,上不封顶。③未能依法履行职责,导致被投诉经查证属实或被起诉立案的,每件扣10分,扣完15分为止。相关证明、日常考核1、信息宣传情况10①完成全年12条信息报送任务的计4分,每多报1条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少报1条扣1分,扣完4分为止。②所报信息被采用的,财政部或国家其他途径每条计3分,省财政厅《财政情况》或省级其他途径每条计2分,市委、市政府计2分,行政事业资产处《资产管理动态》或处信息网页、山东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主页计1分(不重复计分),该项得分不封顶。③开展资产管理专项宣传活动的计3分。日常考核、相关证明五、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15分)2、理论调研情况5①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并完成调研报告,每次计2分;②承担财政部、省财政厅调研任务或课题任务并完成报告,每次计3分。③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公开发表,每篇计4分;文章评比获奖的,根据获奖层次酌情加分。该项得分不封顶。相关报告文本及证明、日常考核六、其他-承担省财政厅特定工作任务并圆满完成的,酌情加分。日常考核6附件2:抛才苹剃液栖蜗愉┒钓僵稻猿恢纶é又剁膏仇Ж陈苹宜ㄙ窟考评内容及基础分考核标准考核依据一、职责分工及队建设10分伍①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资产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5分;②合理确定各相关部位职责分工,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5分。职责分工文件、自评报告、日常考核二、资产管理制度建设10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以及资产入库登记、保管清查、领用交回、账卡管理、处置核销等基础管理制度健全的得10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明显制度漏洞的,每缺少一个环节扣2分,扣完10分为止。制度文本、日常考核、自评报告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5分①系统覆盖范围5分,按要求将所辖全部单位纳入系统管理并实现网上数据传输的计5分;②数据信息质量10分,未按规定建立和录入固定资产卡片不得分,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每一处扣1分,最高扣10分;③系统应用5分,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开展系统应用计5分。④系统安全5分。系统权限设置不当扣2分,将连接系统的计算机私自接入互联网扣5分,后果严重的取消考评资格。日常考核、自评报告四、资产报表报送及质量20分①资产报表报送时效性5分,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5分为止;②报表数据质量15分,每错、漏一处扣1分,手续不完备扣3分,不按规定渠道报送扣3分,最高扣15分。经核实存在有意瞒报、虚报数据行为的,取消考评资格。日常考核、自评报告五、产权登记年检15分①产权登记年检申办时效性5分,每迟报一天扣1分,最高扣5分;②产权登记年检资料真实性10分,每错、漏一处扣1分,最高扣10分。未按时限要求申办产权占有、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取消考评资格。日常考核、自评报告六、资产审核审批事项及资产收入管理20分资产配置、处置、使用审核审批流程科学、严谨、规范并严格落实,资产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20分。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置、处置、使用国有资产、应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评估或不上缴国有资产收入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考评资格。日常考核、自评报告七、其他①积极向省财政厅报送资产信息并被采用的,每条信息加2分,上不封顶;②在省财政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5分,书面经验交流材料被采用每篇加3分;③承担省财政厅特定工作任务并圆满完成的,酌情加分。④其他加分项目。日常考核7主题词:印发行政事业资产考核办法通知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抄报: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11年4月15日印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