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兴盛鸿发煤矿技术管理文件汇编2012年5月0目录1、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2、顶板管理制度………………………………………………………73、矿压监测制度………………………………………………………104、技术例会制度………………………………………………………135、技术文件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146、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技术管理制度……………………………………………………………16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218、各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239、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比管理制度………………………………………………………………………2410、技术管理事故的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2911、开工、停工、复工许可制度………………………………………3012、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管理制度………………………………3013、中腰线管理制度……………………………………………………3814、生产能力管理考核制度……………………………………………40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为了明确我矿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要求,理顺各级管理技术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我矿的技术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参加审批的所有人必须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业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技术文件,对照规范、标准进行审查,并对审批的内容承担技术责任。二、审批的内容:凡本矿与安全技术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均需报批。含矿井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开拓延深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编)、单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采区方案设计、采区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设计及特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风设计、通防安技措施、供电设计、井下焊接报告、瓦斯日报等。三、审批的方法、程序1、技术文件的编制、送审:按矿部的职能划分由职能部门负责。一般要于工程施工前十五天编制完毕,并按规定送审。2、审批的方法:采用先会审后审批的办法。3、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个人:矿长、总工程师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矿干,矿副总、生产管理中心、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监察中心、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运输工区、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人和相关联的技术人员。4、会审由编制职能部门牵头组织。5、审批的程序:①、设计。设计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设计人根据会审意见对技术文件进行修改→设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审查→参加会审人员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②、规程、措施。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相关专业副总)组织会审→编制人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查→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③、图纸、报表。绘制人、填图人申请图纸会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副总)组织审查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2④、特殊工程设计、开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及措施(包括规程第50、137、262、269、270条规定的等项目)。编制人→职能部门(副总)审查→矿部组织会审→参加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查→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⑤、机电工程方案、设计、规程、措施。编制人申请会审→职能部门组织会审→编制人根据会审意见修改→修改后的文本交会审人员会签→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⑥、三下开采设计(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设计人申请会审→设计单位审查→矿部组织会审→会审人员会签→矿长审签→呈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通防工区编制→矿部组织会审会签→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审查→报市煤管局审查→呈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⑧、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票。申请单位申请→机电科长审查→机电副总审查→安全监察中心审批→机电矿长审批(机电矿长不在家时由值班矿干审批)。四、审批的时限各级审批负责人接到技术文件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抓紧审查结束,并要符合下例要求:1、矿审批人员,对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在正常情况下,凡属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40天报矿,矿必须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前30天报公司。2、凡属报公司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30天报矿,矿在10天内审批完毕,提前20天报公司。3、凡只需报矿批准的设计、规程和不需编制作业规程的综合性措施,独头面回采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15天报矿,矿在5天内审批完毕,提前10天返回施工单位。4、凡只需报矿审批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10天报矿,矿在7天内审批完毕,提前3天返回施工单位。5、如遇到的特殊情况及其它应急措施,矿审批人员接到措施后,必须在当天之内审批完毕下发至施工单位或上报。五、审批要求1、作业规程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测、技术、通风、运输、机电、3调度、安监等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集体会审,会审后的作业规程,送矿总工程师批准。审批意见必须附在作业规程内,一并贯彻执行。2、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3、作业规程中所有签名栏,一律手签,不得打印。4、凡工程建设公司承担的矿建工程,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提前报工程建设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再报所在矿井进行审批,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及时报所在矿井技术部门存档。5、首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6、采煤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对涉及采煤工作面设备安装、拆除及运输等内容的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参与会审,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7、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重大贯通测量设计、一般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备案。8、受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9、防止煤与瓦斯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采区设计方案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10、凡属报公司审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形成会审意见后,公司批复或行文上报。公司及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上报及催办。11、在正常情况下,设计、规程、措施由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批。若分管负责人因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分管负责人说明。如遇应急措施,部门审批人员不能及时审批时,终审人员直接签字生效,终审人员因事外出,可委托他人代批签名生效。12、对于不属于矿管辖范围的设计,矿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申请立项。由公司批准立项后,由矿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4六、审批人员职责、权限、义务1、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科室。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管理上接受总工程师领导。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受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管理负责。5、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6、技术管理职责:①、总工程师职责协助矿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其实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③、技术管理中心首席工程师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合理优化设计,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矿井地质、水文预测预报日常工作;负责每周一技术例会的召开与技术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贯彻与实施。在副总5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机电、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接替安排;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④、安全监察中心主任职责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参与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月度“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单位负责人贯彻、实施;抓好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业务操作技能。7、义务1、矿生产、技术及安监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及时纠正。安全质量检查时,必须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立即纠正。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每月进行一次,由矿采掘副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技术、安监、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每月对规程措施进行复查,复查记录留存备查,对复查中存在的问题,由技术部门下发至有关单位整改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当掘进工作面的通风、供电、避灾路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改补充。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工艺改变时,应随时对作业规程进行复审,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当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采取应急处理。3、技术管理中心建立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为主要内容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技术资料(纸质版、电子版)的管理,每一工程所有技术控制的记录,按工程进行归类存档。4、技术中心是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主体,区队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相关资料及规定执笔主编,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过程中,区队长应积极参与,提出针对性的意见,编制完成后认真审查。基层区队同时是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的责任主体,区队长负主要职责,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作6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并监督执行。5、矿技术部门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通知,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并向编制者提供可参考的技术资料,负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初审,并建立管理台帐,初审并经完善后提交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技术部门分管负责人负管理职责。6、安监、通风、技术、机运、地测等部门是掘进作业规程编制的参加单位,并对本部门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责。各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时,应逐条审查,严格把关,提出明确的意见,对编制粗糙,内容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有否决权。并负责本单位对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中相关内容的贯彻和监督执行。七、说明1、建立设计、规程、措施审批记录。对设计、规程、措施审批时,由矿总工程师会同分管副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集体会审(一般性措施传审),会审时集思广益,提出审批意见。参加审批人员在设计(规程或措施)和记录上签字,并由主办科室审批人员负责拟出审批意见,予以正式下发(分别存放于安全监察中心、技术管理这些(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