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班组长进场承诺书(参考文本)本人(身份证号:)系公司承建公司分包的项目班组长。本人已学习和了解《关于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一、如实登记本班组务工人员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码等,明确务工人员的工资标准,签名后报送用工单位备案。二、按公司(项目部)规定如实登记班组务工人员出勤表,确认后报送项目部备案,定期报送工资表以供项目部核对确认。三、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如实准确结算班组务工人员工资数额,并同意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务工人员工资,由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到务工人员个人工资卡内,工资卡由务工人员本人使用和保存。临时性用工的工资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经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给务工人员本人。如本人提供虚假或错误工资表的,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若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给我班组务工人员的工资款超过本人的承包款,超过部分的款项本人愿意在30日内筹集归还,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通过正当法律渠道依法追讨本人的承包款项,不以任何理由教唆组织工人或其他人员借追讨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五、本人与务工人员发生工资争议时,坚决做到主动处理或积极配合用工企业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务工人员诉求事项负举证责任。一旦出现本人拒不到场配合调查、不提供材料或不结算承包款和工资额、不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等情形,视同本人认可务工人员的全部诉求,同意认可用工企业及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决定。承诺人(签字并加按指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