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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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模范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以“精准滴灌”为理念,深入开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理论、制度“三个自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基本国情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的落实,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民族地区精准脱贫、攻坚拔寨,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使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2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案(事)件基本消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上下“全覆盖”,“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创建活动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时间节点,分两步推进“全覆盖”。第一步(2015—2020年)。以“六大工程”为基本抓手,全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百千万”目标。即:每年计划创建示范县(市、区)5个,乡(镇、街道)110个,村(社区)1700个,机关600个,学校1300所,企业240家,寺庙680个,家庭院落10000个。到2020年,创建全省示范县(市、区)25个,覆盖面达到30%(21个民族县实现“全覆盖”);创建示范乡(镇)达到500个、街道达到50个,创建覆盖面达到40%;创建示范村8000个、社区500个,示范村(社区)创建覆盖面达到50%;创建示范机关3000个、示范学校6500所、企业1200家,示范机关、学校、企业创建覆盖面分别达到60%;创建示范寺庙3400个,示范寺庙创建覆盖面达到70%;创建50000个示范家庭院落。临夏回族自治州率先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达标,甘南藏族自治州力争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第二步(2020年之后)。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新目标,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总结新经验,进一步完善规划措3施,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实施,推动全省86个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实现全覆盖,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全省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我省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模范省。三、主要任务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教育培育中华民族“一家亲”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本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理念,科学规划、顶层设计,精准发力、立体推进,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社会各个方面,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浓厚氛围,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一)“全覆盖”工程工作目标——依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覆盖规划,制定各个层面的具体示范创建方案,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创建活动“全覆盖”工程落实。内容要求——1.坚持整体综合大创建。坚持改革、发展、团结、稳定中心任务,结合不同地方和不同部门对象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全面布局宣传创建各项工作。以“圆好团结梦、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为重要载体,4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大张旗鼓、大造声势,整体统筹推进,形成全省宣传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的生动局面。2.坚持科学规范大创建。深入实施“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突出活动特色,优化顶层设计,大胆推进实践。针对示范创建活动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掌握创建活动规律特点,不断充实完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用以引导群众、指导实践,提升创建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3.坚持全方位参与大创建。紧扣各族群众和睦相处、过上安定祥和生活的美好愿景,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与热点问题,组织引导干群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全省上下立体大创建,真正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行为,自觉行动,在推动全民参与、全面参与、全社会参与中共享创建成果。(二)“精准滴灌”工程工作目标——坚持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精准不同受众对象,细化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等,全面打造和拓5展创建活动主阵地、主渠道,在全社会形成各具特色、精彩纷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示范创建格局,克服以往宣传教育“大水漫灌”和“趋同化”现象。内容要求——1.进机关。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与机关、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组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知识宣传教育,大力教育培养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在机关举办的各类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题宣传等多种活动中充分体现我国“多元一体”多民族国情和各民族大团结元素。在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期间,积极引导机关单位主动热情参与,共享节庆、与其同乐。经常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调研慰问等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结合各自职能多为民族地区办好事、实事,增强群众观点,加深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2.进企业。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把示范创建工作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以企业车间、班组为重点,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招收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习惯,及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员工利益的具体问题,对困难少数民族员工开展结对帮扶以及经常性的送温暖等各项爱心活动。63.进社区。正确对待和理解社区(街道)内多民族共居的特点,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进一步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主动为居民开辟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相互展示交流的平台和载体。尤其少数民族聚居社区(街道)等,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传统文化活动,举办相关特色鲜明的交流、座谈、联谊和慰问等主题活动,使各民族相知、相亲、相爱之感情表达有载体、有平台,打造社区(街道)活动品牌,使之经常化、规范化、特色化。4.进乡镇。重视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乡镇一级民族工作的能力,以脱贫攻坚、改善民生为主题,鼓励支持乡镇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宗教因素的各类矛盾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隐患,及时调处民族方面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创业援助工作的关心关注。5.进学校。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大中专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贯穿于教书育人各环节和全过程。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报校刊、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电子频道等校内媒体,组织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全面提升师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强化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家亲”意识,强化各族师生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决反对“藏独”,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6.进寺庙。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有针对性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清真寺、藏传佛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橱窗、宣传栏,积极引导宗教人士正确理解宗教政策,全面了解相关法规,大力营造宗教教职人士、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的和谐友善氛围,坚决防止宗教极端势力和十四世达赖分裂势力渗透破坏。积极推进寺庙宗教场所书屋建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信教群众移风易俗,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三)“文化引领”工程工作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开展中华民族多元8一体国情教育,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实施民族团结优良传统教育,有计划、有目标地打造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多元一体文化特点、特色、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历史文化精品,使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真正得到传承保护,文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备,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使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的文化正能量在各民族中得到进一步弘扬。内容要求——1.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认真组织民族传统、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调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课题研究和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部署,适时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书法、摄影、民族艺术品展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原生态民歌大赛、西部花儿(民歌)歌手邀请赛等活动。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博物馆、陈列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建设,重视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护、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支持拉卜楞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等工作。整理出版民族、宗教界等社会进步和知名人士文献作品,发挥文化的民族团结正能量作用。2.支持民族文化作品创新创作。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作品9创新创作支持力度。紧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组织创排展示历史风貌、体现时代特色、具有市场潜力的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剧目。支持民族团结重大历史题材电视纪录片《凉州会谈》的拍摄和宣传推介工作。创新陇原民族情“三下乡”活动。各地广播电视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栏目,在每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电影展映周”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和对祖国大家庭的热爱。支持甘肃少数民族特色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争取到2020年甘肃每个独有民族都有一部高质量的舞台艺术作品或影视作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网络产品创新和少数民族绘画、雕刻、动漫、艺术设计等美术作品创作。3.支持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少数民族文艺院团、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生产、民族医药和文化产业发展。围绕民族地区民俗风情、红色旅游、草原湿地、森林峡谷等民族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支持建设黄河三峡、张掖丹霞、松鸣岩—古动物化石地质公园、拉卜楞寺——桑科草原、冶力关、白龙江风情等一大批特色景区,尽快形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民族风情、山水旅游品牌。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建设力度,争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30个以上民族特色名镇和100个以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04.开展“双语”人才建设。建立“双语”教育体系,采取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实施“双语”教师特岗计划,拓宽教师队伍准入机制。加强“双语”教学信息化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积极推进广播电影电视民族语译制工程,丰富民族自治地方广播电视少数民族语栏目,提高“双语”宣传覆盖率。支持司法部门“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少数民族“双语”宣传骨干队伍,解决政策宣传语言不通难题。在现有5个“双语和谐乡村”试点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和命名范围,到2020年,全省建成民汉“双语和谐乡村”30个以上。(四)“金种子”工程工作目标——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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