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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CGL第00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1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2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3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3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4第六章附则·························································································5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6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供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第3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执行、实施工作,随时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行政管理部、法律事务主管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第4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代表公司实施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5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第6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总监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程合同的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和条款,报项目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第7条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料/设备采供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或编制工作。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第8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9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施工)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办法等事项,参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统一标准格式,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0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1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设计)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2条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监理内容、深度、优惠条件、付款方式等,按照有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定,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3条非招标工程的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监理)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监理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定,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4条招标的材料/设备采供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采购内容、供货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和结算方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定,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采供合同中技术性条款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5条自行采购的非招标的各种材料、设备,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采供)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所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再按照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供的材料、设备名称、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到货周期等要求,按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定,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采供合同中技术性条款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16条其他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协议,按照《选定(相关)中表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参考相关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定,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采供合同中技术性条款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第17条需签订工程/经济类合同的部门,在拟定合同初稿后填制《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按《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规定程序审批,编制合同正式文本。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合同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工程主管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审算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合同主管工程总监财务总监法律顾问主管副总管理委员总经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工程审算财务管理工程合同部师师部部部部经理会部部部部部工程施工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监理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规划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勘查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设计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采供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其它工程相关经济类协议、合同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签订存档执行监督监管工程(经济)合同变更/中止/解除主办拟定主办校核审核复核稽核报批核定核定审定审批会签批准第18条各部门会签人要结合其管理职能和专业特长、特点,认真负责地对合同中各项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核定人、审定人负责对审查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取舍意见,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核定人和审定人的意见对合同初稿进行修改。主办人负责修改后整理出正式合同文本,报项目管理委员会进行会签。合同主管总览后,总经理批准。第19条对工程(经济)合同进行变更、中止、解除时,主办部门需填制《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并附《合同变动说明》按《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第20条合同变更后按新的合同执行。合同中止、解除后,主办部门需将双方签字认可的变动资料与合同变动审批流程表一齐交行政管理部存档。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第21条行政管理部为合同编号的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的类型分类编号。合同主办部门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的收集、发放、存档、归档。第22条正式合同文本正本两份,副本根据需要若干份,由乙方先签字盖章。四份正本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以法人委托书为准)亲笔签名,经法人代表签发的合同方可送行政管理部用印。第23条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行政管理部保存归档,副本除返还乙方若干份外,其余下发公司各有关部门履行合同条款的执行。第六章附则第24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第25条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26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编号:GCGL(200)第号报审日期:年月日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单位甲方:乙方:内容提要空间不足可以附页呈报(签字有效)。主办(主管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签字:校核意见(签字):工程审算部财务管理部审核意见(签字):复核意见(签字):行政管理部工程总监稽核意见(签字):核定意见(签字):财务总监法律顾问核定意见(签字):审定意见(签字):分管副总经理合同主管审批意见(签字):报批意见(签字):项目管理委员会会签: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字):签名:注:会签时必须将合同最终定稿的文本附后,并由拟稿单位加盖骑缝章。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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