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及学习培训相关档案。每年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考试不合格者,组织其重新学习,参加补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四、按时、按要求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五、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检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