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TCLSCB-001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版本号:1.0页数:共页文件名称:市场部广告、推广管理制度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标准化:日期:批准:日期:会签部门/人员签名/日期会签部门/人员签名/日期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工程师营销中心财务审计部计划管理部物料管理部总经办电池工程部销售工程部应用电池部资讯部未盖公司文件专用章,则此文件无效。文件专用章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1页目录第一章:广告、推广费用使用规定第二章:广告、促销管理规定第三章:广告、推广费用申报、报销规定第四章:广告、推广申报审批工作程序第五章:广告、推广工作处罚条例第六章:附则附件1:《广告、推广费用申报表》附件2:《广告、推广费用报销表》附件3:手机电池《宣传品需求表》附件4:碱性电池《宣传品需求表》附件5:《大件促销用品使用状况月报表》附件6:《广告计划申请书》附件7:《终端工程安装使用统计表》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2页第一章:广告、推广费用使用规定1目的规范经营部、办事处、合作公司、经销商广告推广费用使用2范围公司营销系统所属驻各地经营部、办事处、合作公司、总经销3内容3.1手机电池推广费用使用规定3.1.1手机电池广告推广费用按销售回款的8%进行提取;3.1.2手机电池推广费用按以下比列进行分配: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2.4%(广州经营部单列1.8%),市场推广部支配使用费用项目:宣传品1.5%、广告公司服务费1%,专柜、门头、灯箱制作费2%、重点区域扶持经费0.5%、大件宣传品(太阳伞、促销棚、拱门等)0.5%、其它费用0.1%,总计:8%;3.1.3合作公司自留广告推、广费用(2.4%)已加在价格中,故允许合作公司按回款额的2.4%安排使用该部分费用(由合作公司先申请,经市场推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费用在批复的额度内凭有关凭证进行报销),并严格遵照广告、推广费用申报、报销规定进行申报、报销;其他费用项目与经营部享有相同的权利;3.1.4办事处2.4%的广告推广费用部分,市场推广部参照经营部2.4%自留广告推广费用使用规定进行计划拨付,办事处参照经营部进行该部分费用的使用;其他费用项目与经营部享有相同的权利;3.1.5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2.4%)及广州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1.8%)使用规定;3.1.5.1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包括以下费用项目:报纸广告费、地方电视广告费、户外广告费(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促销活动场地费、促销员工资、促销用品运输费、促销员餐费、门头灯箱专柜的安装、发布费;3.1.5.2经营部可以灵活、统筹安排使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市场推广部对费用使用行使监督权和费用使用指导权;3.1.5.3为提高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的发布质量,对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的发布做如下规定:3.1.5.3.1经营部填写广告计划申请书向市场推广部提出广告发布计划;或由市场推广部提议由经营部填写广告计划申请书提出广告发布书面申请;3.1.5.3.2市场推广部对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设计并作出发布方案;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3页3.1.5.3.3市场推广部完成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的设计和发布方案;3.1.5.3.4市场推广部同广告公司、媒体单位进行谈价并签定发布合同;3.1.5.3.5制作、发布费用由经营部自行支付,如由总部先予支付的,则发布费用在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中予以扣除;3.1.5.3.5.1由于候车亭、大型户外广告制作、发布费用较高,则费用由经营部承担20%,市场推广部承担80%;3.1.6宣传品制作费用(1.5%)使用规定;3.1.6.1宣传品制作费用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主要用于基础常用宣传品的制作;3.1.6.2各经营部按销售额的1.5%进行宣传品的申领,各经营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上报至市场推广部,市场推广部按“多扣少补”的形式进行审核、配发;3.1.6.3市场推广部根据各经营部宣传品需求进行宣传品的统筹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每月10日左右集中予以发放;3.1.7广告公司项目服务费(1%)由市场推广部根据公司整体需要进行安排使用;3.1.8专柜、门头、灯箱制作费(2%)的使用规定;3.1.8.1专柜、门头、灯箱制作费用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主要用于实施TCL锂电终端工程建设;3.1.8.2经营部根据本市场的实际需要或市场发展需要,向市场推广部提出制作申请;3.1.8.2.1制作申请书应采用市场推广部设计的《广告计划申请书》或《终端工程建设申报表》,并附上详细的费用预算清单及材料清单;3.1.8.3市场推广部对经营部的制作申请进行设计、批复;3.1.8.4经营部根据市场推广部提供的VI设计稿,以及店面的实际情况请当地的专业制作公司制作;3.1.8.5经营部在完成制作后,凭制作合同、材料清单、费用清单、照片、正规发票到市场推广部进行费用报销;3.1.8.6专柜、门头、灯箱的制作原则、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请详见《TCL锂电终端工程》建设方案;3.1.9大件促销用品(太阳伞、促销棚、拱门等)制作费(0.5%)的使用规定;3.1.9.1大件促销用品(太阳伞、促销棚、拱门等)制作费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4页主要用于满足各经营部对大件促销用品的需求;3.1.9.2市场推广部根据各经营部的需求、销售业绩、以及制作数量进行大件促销用品统筹制作、发放;3.1.10重点区域扶持经费(0.5%)的使用规定;3.1.10.1重点区域扶持经费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主要用于实施公司部署的“重点区域、重点投入”的策略3.1.11其它费用(0.1%)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用于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3.1.12以上费用项目除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外,市场推广部可以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或公司需求对其他费用项目进行灵活调配使用;3.2碱性电池推广费用使用规定3.2.1碱性电池广告推广费用按碱性电池销售额的9%进行提取,电视广告费按销售额3%进行预算,总计:12%;3.2.2碱性电池广告推广费用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经营部自留推广费用2%,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费用:电池挂箱制作费2%、常用宣传品制作费3%、广告公司项目服务费0.5%、门头0.8%、大件促销用品及其它费用0.7%,合计:9%;电视广告按3%单独预算,费用总计12%;3.2.2.1碱性电池省级总经销,享受与经营部相同的(2%)广告、推广费用比例,费用的使用遵循《广告推广费用申报、报销规定》执行(先申请,得到市场推广部批复后方可执行,费用在批复额度内凭有关凭证进行报销),同时参照经营部该部分费用的使用规定进行使用,其他费用项目享受同经营部同等的权利;3.2.2.2公司所设办事处2%的广告推广费用,由市场推广部参照经营部(2%)的费用使用规定每月计划拨付给办事处,办事处参照经营部该部分费用使用规定进行费用的使用;3.2.3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使用(2%)规定;3.2.3.1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费用项目:促销人员工资、促销场地费、报纸广告、促销礼品、促销用品运输费、促销员餐费、门头灯箱安装、发布费、进店费;3.2.3.2经营部可以灵活、统筹安排使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市场推广部对费用使用行使监督权;3.2.3.2.1省级总经销2%的广告推广费用可由总经销同我司代表协商进行统筹安排使用,并遵循广告推广申报、报销规定进行申报、使用、报销;3.2.3.2.2办事处2%的广告推广费用,由市场推广部参照经营部广告推广费用项目及进行计划拨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5页付;3.2.3.3.1经营部填写广告计划申请书后向市场推广部提出广告发布计划或礼品制作计划;或市场推3.2.3.3为提高报纸广告的发布质量以及促销礼品的制作质量,对报纸广告发布及促销礼品制作做如下规定:3.2.3.3.1广部提议并与经营部共同协商填写广告计划申请书提出广告发布计划或礼品制作计划;3.2.3.3.2市场推广部对报纸广告进行设计并作出发布方案,或对礼品制作作出批示建议;3.2.3.3.3市场推广部在完成报纸广告的设计和发布方案后同经营部进行沟通协商对设计、发布方案进行确认,促销礼品可由经营部提供样品也可由市场推广部提供样品并进行确认;3.2.3.3.4市场推广部同广告公司、媒体单位或礼品制作单位进行谈价并签定发布、制作合同;3.2.3.3.5发布费用或制作费用由经营部自行支付,如由总部先予支付的,则发布费用或制作费用在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费用中予以扣除;3.2.4挂箱制作费用(2%)使用规定3.2.4.1挂箱制作费用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主要用于满足各经营部对电池陈列挂箱的需求;3.2.4.2市场推广部根据市场的需求,统筹集中进行挂箱的制作;3.2.4.3经营部可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以三个月的计划销售额为基数,按计划销售额的2%进行挂箱的申领,各经营部的挂箱需求计划必须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至市场推广部;3.2.3.4市场推广部以三个月为一周期进行挂箱发放数量的统计、审核,并按“多扣少补”的形式进行下一周期的发放,市场推广部将在每月的15日左右集中将挂箱配发给各经营部;3.2.5常用宣传品费用(3%)使用规定3.2.5.1常用宣传品费用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主要用于满足各经营部对常用宣传品的需求;3.2.5.2市场推广部根据市场的需求,统筹集中进行常用宣传品的制作;3.2.5.3经营部可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按下个月的计划销售额的3%进行常用宣传品申领,各经营部的常用宣传品需求计划必须于每月的25日前上报至市场推广部;3.2.5.4市场推广部每月将对常用宣传品的发放数量的统计、审核,并按“多扣少补”的形式进行下一月的发放,市场推广部将在每月的15日左右集中将常用宣传品配发给各经营部;3.2.6广告公司项目服务费(0.5%)由市场推广部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统筹安排使用;3.2.7门头制作费用(0.8%);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广告、推广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CLJN.SCTGB001实施日期:页码:第06页3.2.7.1门头制作费用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主要用于TCL碱性电池户外门头的制作;3.2.7.2经营部根据本市场的实际需要或市场发展需要,向市场推广部提出制作申请;3.2.7.2.1制作申请书应采用市场推广部设计的“广告申请书”并附上详细的尺寸及制作要求;3.2.7.3市场推广部对经营部的制作申请进行批复、设计、制作;3.2.7.4市场推广部在门头制作完成后,将门头发往经营部;3.2.7.5门头制作费用由市场推广部统一支付;3.2.7.6碱电门头的管理办法制作原则参照手电门头制作方案;3.2.8大件促销用品(太阳伞、电池商场用陈列架、拱门等)制作费(0.7%)的使用规定;3.2.8.1大件促销用品(太阳伞、电池商场用陈列架、拱门)制作费是由市场推广部统筹安排使用的费用,主要用于满足各经营部对大件促销用品的需求;3.2.8.2市场推广部根据各经营部的需求、销售业绩、以及制作数量进行大件促销用品统筹制作、发放;3.2.9电视广告费(3%)使用规定3.2.9.1碱性电池电视广告费的使用由市场推广部根据市场需要或公司营销战略要求做出发布方案,通过公司领导决策层决策使用;3.2.10市场推广部除经营部自留广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