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现将《XX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组织部年月日-14-XX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激发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X组通字[2009]1号)、《XX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X组通字[2009]4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第三条大学生“村官”考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优胜与劣汰并举,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本人履行“农业技术员”、“民事调解员”、“文化宣传员”、“站点管理员”职责情况。第五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15-核由村党组织负责,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在岗工作情况等。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以日常考核为基础,主要考核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现实表现等,一般在每年底或第二年初进行。聘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综合考核聘期内表现,一般在聘期结束时进行。第三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六条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组建考核工作组,主要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座谈和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第七条年度考核具体程序:1、个人述职。大学生“村官”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组召开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会议,一般不少于20人,听取大学生“村官”年度工作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提高对“三农”工作的理解认识情况、履行“四员”职责和其他工作情况、存在不足以及下一年工作打算等内容。2、民主测评。述职后,与会人员现场填写《大学生“村官”考核民主测评表》,对大学生“村官”在村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3、座谈了解。考核组与乡镇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大学生“村官”的意见、建议及评价。4、实地查看。深入到考核对象任职地,走访部分农户,了解-16-大学生“村官”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引进或创办的致富项目;走访考察其他需要考核事项。5、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考勤、学习和工作有关资料,调阅工作日志,查看受表彰有关资料。6、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村班子评价等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逐项评定分数,填写考核评分表,提出考核等次建议。7、乡镇党委评定。乡镇党委汇总民主测评情况,填写打分情况汇总表,集体研究确定大学生“村官”考核等次。8、结果反馈。乡镇党委主要领导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向大学生“村官”反馈考核结果,由考核对象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存入个人档案。《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由乡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称职:(1)思想政治素质差、干部群众意见大的;(2)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3)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含)以上的;(4)工作中因失职、失误和责任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5)组织纪律观念差,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或月计在村不满20天的;(6)侵犯群众利益或有其他与大学生“村官”身份不相符的行为,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7)违犯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8)因其他情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第八条年度考核工作一般与村班子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考核结果和-17-总结报告。第九条聘期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具体方法和程序参照年度考核执行。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十条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年度工作目标检查占70分,主要包括履行“四员”职责情况(40分)、为民办实事情况(20分)、遵守规章制度情况(10分);民主测评情况占30分,分为四个等次,优秀每票计30分,称职每票计20分,基本称职每票计10分,不称职不计分。第十一条考核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进行加分,分数可以累计,同一项内容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再重复计分,加分总分10分封顶。1、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2、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市级每篇加2分,省级每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3、在市、县、乡其他专项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可酌情加1—2分。第十二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民主测评优秀率需达到90%(含)以上的方能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比,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乡镇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5%。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法定节假日除-18-外),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达到30%(含)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报考公务员、参加选调生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享受有关等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以适当形式给予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加入党组织、推荐评先评优、提名担任村干部候选人。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团代会或妇代会代表人选。聘期考核后,县表彰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第十五条对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由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实行重点帮扶,要求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和当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聘用合同予以解聘。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自动离职,或有其他原因不能适应基层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解聘。-19-主题词:选聘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通知中共XX县委组织部办公室2010年3月26日印(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