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公司文件桂电物〔2010〕3号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规范物资管理,公司制订了《广西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供电局将此文转发所辖县级供电企业。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广西电网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为规范广西电网公司(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物资管理的效益、效率,保障供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供电局(运行维护局)、县级供电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1.3公司建立总部、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三级管理的物资管理体系,实行职能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1.4物资管理遵循“统一组织架构、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信息平台”的原则。1.5物资管理范围是指用于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设备材料以及大宗办公用品和消耗性物资。1.6物资管理内容包括需求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配送管理、监造管理、仓储管理、备品备件、应急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供应商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公司设立总部、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三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总部设立物资公司,负责公司物资业务实操工作和承担物流服务;2.2公司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2.2.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2.2.2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目标,编制公司物资管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2.3负责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负责公司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管理;负责公司设备材料质量管理与主要设备监造管理;负责公司生产事故备品备件、应急物资管理;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负责公司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推广应用;负责公司物资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负责建立公司供应商管理体系,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查与评价;负责建立物资管理考核管理体系,对公司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2.3公司物资公司接受公司物资部业务管理,负责公司物资业务实操工作,承担物流服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物资业务实操、物流服务工作标准;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物资需求计划实施招标采购;负责组织公司招标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和合同鉴证工作;负责签订公司指定的物资合同,以及相应的出厂验收、催交催运、验收结算、现场服务等工作;负责公司物资配送网络建设,备品备件、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以及物资配送,并配合做好物资结算工作;负责实施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具体工作;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物资需求计划汇总、信息收集工作;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设备材料监造工作;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供应商考察和评价工作;2.4供电局物资管理部门2.4.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4.1物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编制、上报物资需求计划。负责自行采购的物资采购及其质量管理;负责组织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负责物资仓储、配送管理工作;负责备品备件、应急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负责物资工作的标准化应用和信息化应用管理;负责物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县供电企业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2.5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部门2.5.1遵照国家、地方有关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5.2物资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汇总、编制、上报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负责物资管理系统的应用;负责物资采购及其质量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负责仓储、配送、应急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负责物资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2.6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职责:2.6.1财务部负责物资资金的管理2.6.2审计部负责对物资管理的审计监督。2.6.3监察部负责对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环节全过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投诉,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2.6.4公司专业技术管理/项目主管部门(生技部、营销部、工程部、农电部、信息部、调度中心等)按职责负责提出本专业相关物资的技术专业标准;负责制定本专业物资储备定额;按照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负责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2.7其它物资需求单位的主要职责:负责提交物资需求计划、进度要求和技术规范书;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工作;3物资需求计划管理3.1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检查等过程的管理。3.2物资需求计划管理应遵循“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物资管理部门对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分析和总结。3.3物资需求计划管理要求:物资需求单位根据年度投资、生产、经营和基建等,按照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的有关规定提出物资需求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需求单位报送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后的物资需求计划,按照采购权限的规定对物资需求计划分类上报公司物资部。4物资采购管理4.1公司各级物资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采购原则,组织实施物资的采购工作。4.2公司物资采购按照权限分为三级;一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公司物资部负责;二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供电局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三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由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因特殊原因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3物资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方式。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非招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小额定点采购。物资采购原则上采取招标方式。4.4对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采取邀请招标或非招标方式的,应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4.5不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单位,应将需求计划上报上一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招标采购。5物资合同管理5.1物资合同管理是指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物资合同管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物资采购合同的依法履行。5.2各单位物资采购合同应按照公司统一合同文本编制,根据采购结果订立。5.3一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合同由物资公司鉴证,物资需求单位负责签订和履行;。5.4二、三级采购范围内的物资合同,由物资需求单位负责签订和履行。5.5物资合同需要修改、变更、中止,物资需求单位必须提供书面报告,由相应的物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处理。5.6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处理物资合同纠纷。6物资资金管理6.1物资资金是指公司系统统一核算单位中每年用于采购备品备件的资金;生产、基建、技改、科技、信息等建设项目中购买设备材料的资金;建设项目概预算中相关设备材料的招标费、监造费、催交费、检验费、运杂费以及其他与物资服务相关费用。6.2物资储备资金、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按照物资采购合同和物资储备定额管理的规定,编制采购、储备物资用款计划,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6.3物资相关费用由物资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物资部审核,公司财务部拨付。7配送管理7.1公司配送管理是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将货物通过集货、分拣、配货、配装、运输、加工、服务、交接、验收等环节配送到需求地点的作业过程的管理。7.2配送管理遵循“效率与效益相结合、配送合理、准确快捷”的原则。物资部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全系统物资配送工作,形成全系统一体化配送模式,确保物资供应。7.3根据项目需要,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物资配送工作,完成物资调配后,及时办理和完善物资配送相关手续。8监造管理8.1监造管理是指对公司采购的重要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督的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对设备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以及制造单位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监督的过程管理。8.2监造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管理、集中监造、客观科学”的原则。8.3公司物资部负责设备监造管理,物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9仓储管理9.1仓储管理是指对物资出、入库管理、保管保养管理、储备定额管理、盘点管理和仓储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管理等。9.2仓储管理遵循“质量保障、效率快捷、安全稳定、服务优良”的原则。做到合理储备、保障供给、账目清楚。9.3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部门统筹管理本单位库存物资,建立物资台账。9.4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要求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物资储备库存信息。9.5根据库存废旧物资报废标准定期对积压、淘汰或损坏的物资进行清理。10备品备件管理10.1备品备件是指在电网生产技改、大修、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过程中,为缩短设备停歇时间,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事先按一定数量采购和储备好的零部件、成套设备。包括事故备品、轮换消耗性备品。包括备品备件的采购、储备、调拨、使用、补充、轮换、检查与评价等管理10.2备品备件管理遵循“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分级储备、资源共享”的原则,并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10.3备品备件储备按照“公司级、运行单位级”分二级储备,即一级储备和二级储备。10.4备品备件应按常备常新、先进先出的原则管理,各运行单位需使用储备在一级库的备品时应向物资部提出申请,由物资部统一调拨;储备在各运行单位的二级库备品备件的调拨由其自行管理,需跨单位调配、调拨二级储备的备品备件,由物资部统一协调调拨,物资公司组织配送。10.5备品备件应按需配置、合理定额、及时补齐。属易耗品或运行中故障率较高、运行中需定期拆下校验的设备,采购周期较长的设备,易储存、产品性能不受环境、时间影响的设备均应备足备齐,其它则可不备或少量配置。11应急物资管理11.1应急物资管理是指维护公司电网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类危害电网安全的突发事件,为保障抢险救援的物资供应,开展的物资管理活动。11.2建立以公司应急物资储备为主体,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应急物资储备为基础,以实物储备、供应商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并形成公司系统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11.3建立供应商应急物资储备联动机制,掌握供应商资源的实时信息,保障应急物资供应渠道的畅通,逐步实现应急物资四级联动。11.4公司实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统筹规划和资金的统一运作。12报废物资处置管理12.1报废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12.2报废物资由物资部门集中批量处置,处置方式以拍卖、招标方式为主,现场竞价方式为辅。12.3报废物资处置清单应统一上报物资部后,按规定程序及权限分级进行处置。13物资标准化管理13.1物资标准化管理是指依据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统一物资管理技术标准,推进物资管理技术标准化管理工作。13.2物资部按照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组织公司物资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公司物资管理的技术标准。13.3物资部依据公司现行的规程、导则、规范、技术标准,负责归并设备型号和参数,归并材料种类,提高产品通用性和互换性。13.4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落实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要求,协调本单位物资管理的技术标准统一工作,及时反馈物资管理技术需求和建议信息。14信息管理14.1物资信息管理包括物资管理过程中的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信息传输、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信息查询、信息处理、信息分析决策和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与维护等内容。14.2物资部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推广、统一实施”的原则,组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物资管理流程标准化,为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持。14.3物资部组织编制公司物资编码标准,建立公司物资编码管理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按公司物资编码规则与要求,落实到物资相关管理工作中。14.4物资管理部门按规范要求应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物资信息准确、及时传输。15供应商管理15.1物资供应商是指为公司提供设备材料和相关服务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信息管理、供应商评价和供应商库的建设与使用等工作。15.2物资公司建立公司供应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