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施工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部门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迅速、准确、有效的处置施工过程中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件(事故),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件(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南宁轨道交通二号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线公司”)依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本办法,用于规范处理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件(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工程应急救援管理及所管辖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号线所属各标段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规程,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应阶段的应急响应工作。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四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21、I级: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II级: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III级: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IV级: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等级划分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五条根据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实际和二号线公司应急救援能力,将突发“一般事故-IV级”由低到高细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判断标准见表1-1。表1-1一般事故(IV级)细分级别判断标准事故级别判断标准三级1.轻伤3人;2.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3.非有压管线受损;4.基坑、隧道局部出现小面积坍塌;5.事发标段单位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它事件;二级1.重伤(中毒)≤3人或3人≤轻伤10人;2.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3.出现供水、燃气等有压管线受损泄露;4.基坑、隧道出现较大面积坍塌;5.二号线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它事件;一级1.1人≤死亡3人,或3人≤重伤(中毒)10人,或轻伤10人;2.100≤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3.二号线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它事件;3第三章应急组织机构第六条二号线公司针对项目突发事件建立四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组建“两专一特”应急抢险救援队,适时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有效开展应急抢险各项工作。二号线应急救援体系如图3-1。图3-1二号线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第七条公司成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线事故(事件)应急救援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二号线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长:胡卿纪副组长:范训益、张凯4成员:彭斌、陈迎波、罗明、张永黔、吴同昌、杨志勇、安玉龙第八条应急救援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吴同昌兼任,副主任由安全总监李代剑兼任,负责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主任:吴同昌副主任:李代剑成员:刘长玉、张辉、张小勇、黎春梅、阚道林、张忠强、二号线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人员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1。第九条公司针对突发事件组建“两专一特”应急抢险救援队,即两支“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一支“专业特种注浆队”,各抢险队救援队应依据《应急抢险合同》要求,建立救援队组织架构,配备齐全抢险救援物资及急预案人员,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保证发生需要应急抢险的事件时,应急抢险队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利用配置的专用设备、应急材料、抢险技术方面的优势,配合出险标段防止事件的发生或控制事件的发展速度,最大程度地减小各类事件带来的损失。“两专一特”应急抢险救援队人员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3、1-4、1-5。第十条各标段项目部应比照公司应急救援体系架构,结合本标段实际,建立各自标段应急救援体系,组建标段应急救援抢险队,按照《标段应急物资配置基本要求》配备相应应急救援物资,齐全储备、集中管理,定期开展应急物资配备自我排查,及时补充相关缺少物资,并根据各个标段的工程特点及工程实际进展,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5确保发现险情抢险救援体系运转有效,上报及时。《标段应急物资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三第十一条公司根据突发险情或者事故现场抢险需要,以及事故性质和等级,适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初期,由事发标段负责自救,自救总指挥由事发标段现场项目负责担任。突发事件上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任命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组建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第十二条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小组,分别为专家工作组、应急抢险组、医务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现场应急指挥部各专业组成员及职责见附表1-2第十三条现场发生险情时,由标段项目部负责人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司业主代表,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调动“两转一特”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救援行动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第四章各级应急救援组织职责第十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根据南宁市政府规定和要求,制定二号线公司应急工作管理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2、及时了解和掌握轨道交通工程突发安全事故情况,并向上级单位6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当发生“一般事故”二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或由领导救援小组组长负责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指导“二专一特”应急抢险队伍和事故标段开展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市政府、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当超出二号线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必要的救护力量增援;4、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结束后,负责召集二号线公司有关部门、第三方监测、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研究,应急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对各标段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和指导;7、负责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与管理;8、督促各标段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专项演练和联合演练。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2、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应急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4、负责与相邻单位建立应急处置机制5、当接到“一般事故”二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7办公室紧急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组负责人,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召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与事发单位联系,必要时,负责与市政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单位联系。第十六条“两专一特”应急抢险救援队主要职责:1、必须服从二号线公司管理,并根据公司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保养设备、组织演练,每次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严格管理,做好抢险值班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2、每季度组织一次较大规模演练;每季度对应急抢险队的工作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半年对应急抢险队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对于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不合格人员,将及时撤换,保证队伍人员的素质、能力满足要求,以确保工作及时、有效。3、当某一工地发生需要应急抢险的事件时,按照预定的指令系统,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应急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利用专用设备、应急材料、抢险技术方面的优势,配合出险单位防止事件的发生或控制事件的发展速度,最大程度地减小各类事件带来的损失。4、应急抢险工作的主要项目包括:a、紧急钻孔及注浆(单液浆、双液浆、聚胺酯);b、提供配备的物资;c、险情控制。5、按照公司要求购置抢险必备的设备、材料,并负责所有设备、机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管工作6、配合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部,进行日常现场巡察、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巡视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和风险预控。8第十七条标段项目部应急抢险队主要职责:1、根据二号线公司要求,制定本标段应急工作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2、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标段突发安全事故情况,并向监理、二号线公司报告事故情况;3、当发生“一般事故”三安全事故时,事故标段应立即开展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当超出标段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二号线公司请求必要的救护力量增援;4、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留存相关资料;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研究,应急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6、各标段依照公司八个应急处置小组配备相应配合人员,并登记建档,确保事故发生时,事发单位相关人员可以及时参加小组分工救援行动;7、各标段依照《关于落实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重大安全风险“六专”要求的通知》(南轨发【2014】361号)相关要求,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时必须做好项目领导带班作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等“六专”要求,确保险情发生时可以迅速、准确的处置事故,及时上报,有效控制、减轻事故的危害。第十八条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二号线公司及相关人员接到事故或者险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9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救援情况;2、指挥调动各抢险小组,联系调配外援力量,协调各方进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3、根据事故现场变化情况,研究现场救援和疏导方案;4、尽快核实现场作业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级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5、协调事故标段召开事故现场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九条专家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专家工作组由二号线公司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任组长,成员由二号线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安质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负责人、标段总工程师、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专家组职责:1、初步勘验事故现场,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技术方案;2、对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技术指导;3、对事故的危害进行预测。第二十条应急抢险组组成及职责应急抢险组由二号线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任组长,成员分别由二号线公司安质部、工程管理部、机电物资部、“两专一特”专业抢险队伍、事发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代表、第三方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组成。10应急抢险组职责:1、组织事故标段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的救援方案进行抢险救援;2、协调事故标段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救援所需要设备、器材、物资、运输工具,并及时运到现场,积极开展抢险工作;3、督促事故标段采取有效措施,稳定险情,控制事故进一步蔓延或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4、当抢险工作需要外部支援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就近调运其他施工单位抢险队伍。第二十一条社会稳定组组成及职责社会稳定组由二号线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任组长,成员由工程部、设计部、综合管理部、事故标段安质部、事故标段工程部等组成。社会稳定组职责:1、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地区;2、组织事故标段相关部门封闭突发事件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3、协调相关单位恢复水电供给或者临时水电供给;4、督促事故标段做好现场内部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5、确保现场治安、医疗救援和交通、通讯、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第二十二条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11后勤保障组由二号线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任组长,成员由二号线公司财务部、二号线